炮灰在70年代发大财 第14节 (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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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奶奶道:“那小知青也不容易,被人坑的下了乡。他才十四岁,还没金柱大呢。你说这么点儿岁数,养的比姑娘还娇,来乡下能干啥啊?跟知青点被呼噜吵的,觉都睡不好。”
“也是可怜,我听说坑他的那个人跟他一起下乡了,就住知青点。也怪不得这孩子宁愿出大笔钱盖房子出来住也不跟那边住,跟仇人天天眼对眼的,那能好?”陆三婶毕竟是当了娘的人,再加上白清霖长得乖巧,心里也有点儿不落忍。
“我看金宝挺待见他的,咱能帮就帮一把。总共不过加把粮食的事,那孩子吃饭跟猫儿似的,哪能抗的住哟。”陆奶奶长叹一声,她也是见不得好好的一个孩子来这边受苦。
婆媳俩的声音越来越低,后面的几乎就听不到了。
白清霖原本打算起床,突然灵光一现。
独处,周围没人,浑身都是阳光。
他是不是,应该,可以……
陆向阳房间里干干净净,针头线脑的估计都在陆奶奶屋里呢。白清霖把手指头放在嘴里咬了一下,没破皮,眼泪还差点儿下来。
佩服那些咬手指头的汉子!
白清霖突然目光一顿,从炕柜下面的缝隙中看到一把线头剪。
七十年代的线头剪和二十一世纪的线头剪几乎一模一样,都是两寸长的U型剪。这剪子别看小,却很好用,剪线头什么的方便极了。
不过为什么陆向阳屋里会有线头剪?白清霖拿起来琢磨了一下,总觉得这剪子是被用来剪指甲了。
他默默地从兜里掏出手帕,蹑手蹑脚的下了炕,从暖水壶里倒了些水出来。打湿的手帕把线头剪里里外外擦干净,然后用尖锐的地方对准左手大拇指肚……
真,下不去手!
白清霖咬了咬牙,为了空间,拼了!他狠下心,用力把指肚按在尖锐的前端,然后眼泪就出来了。
真的疼!
别看突然摔破皮什么的不觉得多疼,但是主动戳个洞可太疼了!
书里的男主二号是咬破手指头让玉佩认主的,不得不说人家是男主二号呢,简直狼灭。
鲜红的血液从破皮的地方涌出,白清霖连忙把手伸到领子里面,把挂在肚兜上的玉佩拽出来狠狠的摁在指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