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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条件,好得有点离谱了。
之前孔曦拿四成,他就觉得孔曦背后公司可真够大方的。
不说做慈善吧,绝对堪称业界良心。
尽管当下这个时代的艺人待遇普遍比过去高。
但这么高的新人合约也属实罕见。
所以他先前的想法是能跟孔曦一样就行。
毕竟谁也不知道孔曦是不是有别的原因,才能拿到那么高的分成比例。
结果林菲一开口,竟然给了他五成。
比孔曦还高一成!
如果是独立音乐人选择合作伙伴,发现对方是个好苗子的情况下,这个分成比例是有可能的。
毕竟再好的歌曲,也需要合适的人去演绎,二者相辅相成。
一人一半,是合理的。
甚至会在合作伙伴火了以后,主动给出更高的比例。
但对于一家公司来讲,五成可就有点太高了!
毕竟公司是有运营成本的!
而且音乐公司不同于影视出品公司,各种花销并没有那么复杂。
换言之,想要做假账,没那么容易!
各种运营费用基本都是一目了然,作为歌手也有权利随时进行审计。
而所谓的净收益,并不包括工作人员工资等开销!
而是一首歌去除渠道推广、打榜、宣发等跟歌曲本身有关的费用之后,从各个渠道得来的收入。
也就是说,林菲在养着公司员工,付着房租水电车马差旅等费用的情况下,能够从他身上获得的收入,是远低于他的!
至于说经纪约这个,更是没啥好说的。
到位,非常到位!
林菲看着宋到:“我运营公司能力一般,也没能把公司做太大,但旗下艺人,我会尽量让他们多赚点钱。”
顿了一下,她接着说道:“当年我刚出道那会儿是在一家大公司,吃过不少亏,我很清楚那种滋味,不好受的。”
宋到默默对林菲竖起一根大拇指。
真是个败家娘们儿!
林菲:“回头你创作的作品,要是交给其他人来演唱,我可以给到净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你可能已经知道,我给歌手的分成比例也不低,要是给太多,公司真有可能会亏钱。”
作为一个眼里只有钱的老家伙,宋到这会儿都忍不住想要问一句:歌手百分之四十,词曲人百分之三十,你在运营一家公司的情况下,就剩下百分之三十?
这他么是新人约,回头歌手大火了呢?
最后倒挂到一九?
尽管这只是针对他个人的合约,但看林菲这败家女人的样子,应该对别人也都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