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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采薇长相普通,本就先天不足,思维能力就别提了,心里盛不下半件事,一眼望穿,和孟小萌的水准隔着好几座大山呢。
男人都有征服欲,越难征服的越喜欢,所以啊,越比较越觉得单调乏味的沈采薇差劲。何枫淇躲在卫生间里不出来,对沈采薇有过的那么一丁点的,比米粒还小的愧疚消失殆尽,从某种方面来说,他骗她是她的“福气”,他只骗钱,不骗色,落到别的男人手里的话,保准“人财两空”。
所以还为她做什么饭呢,真是自己为自己挖了个坑,何枫淇一拍大腿,作孽。
沈采薇拿起筷子,心里失落了几秒钟,何枫淇说的耳钉就是罗洛澄送的像银杏叶的那对,一直摆在床头是对自卑孤寂的自己的激励,每当看到这副耳钉,她就会想起那晚的舞会,会想着她也曾像公主一样,自信而光芒四射地在聚光灯下走了一遭。
她失落的不是丢掉了耳钉本身,而是依附在这副耳钉上的回忆价值,然而沈采薇很快调整了过来,何枫淇将她和别人作比较,她不比,她知足,在这锅乱炖里,她感动着被自我的感动,品味着自以为的岁月静好。
晚上,照例,何枫淇在客厅看电脑,她抱着热水袋当丈夫,睡不着,脑子里钻进杂七杂八的事。从何枫淇晚上主动做饭的甜滋滋,到想到公婆搬的不知去向的疑虑,再到联想起何枫淇的一些亲戚们。
常言说一个人在睡前考虑的问题,往往是他近期最在意的,沈采薇在意的全是以何枫淇为圆心的。曾听说他的舅舅和姑姑是住在市里的,她却从来没见过,何枫淇告诉她的也仅仅是“住在市里”,城市那么大,住在哪条街道、哪个小区呢,他没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