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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过那个路人是轻而易举的事,主要是我想利用他能够快点到达中部,路人对我思想的转弯非常高兴,兴高采烈的与我谈着话,跟我说起以前他的老祖宗如何参加对抗魔族的战斗,如何‘光荣’负伤,然后成为一方英雄,受到了人民‘崇高’的敬仰和爱戴,听得我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哎呀,想到大哥还是英烈之后,佩服,佩服。”我昧着良心拍路人的马屁。
“哪里,哪里,哈哈……兄弟,跟着我没错,我们一定会打败魔族的,那时,你,我,都是英雄了……”路人大力拍着我的肩说。
看着路人那硕好的精神头,我也不忍心提醒他,在他来说参加联军可能是一件‘光荣’的事业,殊不知当年击败魔族的联军死伤惨重,以他的性格十有八九会死在战场上。虽然我认为这种行为很不屑,但对于这种人,我还是有一点点的敬佩的,要不都像我这样,为了钱卖命,神奇大陆就彻底的完蛋了。
“对了,我可是典型的拜金主义者,要是魔族出钱让我到中部搞破坏,我会不会答应呢?嗯,那得看他们能出什么价钱了……”我一边敷衍差点路人,心里还一边猥琐的想。
我是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垃圾,连我也不清楚,反正我知道从我懂事以来,没由来的好事只做过几件而已,那还是在得了不义之财之后,心情舒畅偶然为之的,人们将人渣,败类的名头为我冠名,我一向是欣然接受的。
“垃圾就垃圾吧,只要能舒舒服服的活着,比什么都好。”我为自己标榜。
路人决不会想到我的内心世界是如此的肮脏,他还一如既往的跟我说话,想像着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斩杀魔族首领,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是他好像忘记了,英雄通常是会在‘光荣’牺牲后,才被冠以英雄称号的,死了的英雄是一文不值得,至少我这么认为。
西部狭长的海岸线上的居民可能都已经搬迁了,他们怕魔族的大军会向登陆南部大陆一样,突然出现在自已的家门口,对此我认为他们是多虑了,魔族之所以抢滩南部,那是因南部向来是整个大陆的天然粮仓,灌溉系统完善,农牧业发达,水网交错纵横,只要魔族能稳稳的占据南部大片富饶的土地,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而西部多丘陵,山地,资源除了铁矿多外,其他没有什么值得掠夺的,更重要的是西部是矮人的聚集地,魔族不会也不想过早的与大陆上最具杀伤力的种族对垒上的,我想他们会蚕食的方法,先将矮人居住地围困起来,慢慢消耗矮人的实力,然后再想办法征服。
在接近下一个小镇前,路上的行人多了起来,其中不乏有携带武器的,排除在战乱时自卫时使用外,可能与路人的想法一致,想加入联军参加对抗魔族的战役。
路人这个没心肝的家伙,非常热烈的跟所有人打招呼,还把我也介绍给大家,未了竟然还组织了一批‘志同道合’的白痴一起到中部去,害得我想跑都找不到方向。
“惨了,惨了,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事要是被混混佣兵团的败类们知道了,还不吵着要散伙,完了,完了,我还是找机会溜吧。”我苦着脸跟大家打招呼,心里则想着如何溜掉。
偷袭,下药,来阴的,那是我的拿手好戏,可一打着旗号正大光明的参加什么所谓‘驱魔保卫战’,我就没兴趣了,没精打彩的跟在队伍的后面,唉声叹气起来。
“兄弟,怎么了,是不是有些着急了,别这样,为国效力也不能急于一时呀。”路人从前面挤过来开导我。
听完路人的话,我有种想哭的感觉,凭我,混混佣兵团的团长,带领着史上号称最垃圾,最无耻,最下流,最卑鄙……的佣兵团,要为国效力,那可能吗?
“对,对,大哥说得极是,受教,受教。”我装做恍然大悟的样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