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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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各有利弊
不仅文化能概括这两种意义体系,个人也能做到这一点。诸如艾柯卡或佩罗特等商界领袖,人生秩序一方面建立在具体的企业挑战上,另一方面却也经常在追求感官享乐方面领先群伦。《花花公子》杂志的老板赫夫纳代表知觉世界观较原始的一面,他提倡的“花花公子哲学”鼓吹纯粹的享乐取向。肤浅的观念型人生观,还包括宣扬盲从、过分简化人生疑难的神棍和故弄玄虚的神秘主义者。他们当然也有多种变化与组合:例如电视布道家贝克和斯华格等人,嘴上讲的是要求观众奉行观念的目标,私下却沉溺于感官的享受。
有一种文化能成功地整合这两种各走极端的模式,保存两者的优点,弥补两者的缺点,索罗金称之为“理想文化”。它能结合具体的感官体验,而仍然保持对精神目标的尊重。中世纪晚期的西欧与文艺复兴时代,在索罗金心目中都颇具理想倾向,并在14世纪前20年之内臻于巅峰。不消说,理想文化当然是最好的方案,一方面避免物质主义的散漫,另一方面也没有观念体系的狂热禁欲作风。
当然,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只用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来整理体验的秩序。知觉或观念的世界观,会衍生出各种不同的次类型或综合类型,共生在同一个文化之中,甚至在同一个人的意识之中。所谓“雅痞”生活方式,就是建立在知觉原则之上。美国的“圣经”地带<sup><a id="note1" href="#note1n">[1]</a></sup>,基督教基要派信徒却属于观念的系统。这两种形态及其衍生出来的次形态,在当前的社会体系中虽然各自为政,但它们所具备的目标系统,却有助于把人生整理成首尾一致的心流活动。
索罗金的文化三分法虽然太过简化,颇有可议之处,但是在说明一般人整理终极目标的原则时,还是相当有用。知觉文化永远是个受欢迎的选择,它要求对具体的挑战做出反应,用具有物质倾向的心流活动塑造人生。它的优点包括:规则人人都能懂、回馈清晰——健康、金钱、权力、性满足,都是人人渴望的东西,毋庸置疑。但观念模式也有它的优点:虽然形而上的目标也许永远达不到,但也没有人能证明你已失败:虔诚的信徒无论如何都有法子歪曲回馈,利用它来证明自己没有错,自己是上帝的“选民”。理想模式或许是把人生整合成心流的最好方法,但是在挑战中兼顾物质条件的改善和精神目标,殊非易事,在一个侧重感官的社会里,要做到这一点,更是困难重重。
以知觉为中心或以观念为中心的文化的差异,可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我们的社会和法西斯社会都重视强健的体魄,崇拜人体之美,但出发点截然不同。我们的知觉文化把锻炼身体当作追求健康与快乐的途径,观念文化却把身体当作某些抽象原则的象征,它的价值在于形而上的完美。在知觉文化中,俊美青年的海报可能会刺激性欲,被当作商品出售牟利。而在观念的文化中,同一张海报却成为观念的宣言,具有政治上的效用。
说明个人如何整顿行动秩序的方式,也可以不谈挑战的内涵,改从挑战的复杂性着手。一个人是物质主义者还是观念主义者,或许并不重要,如何区别与整合自己的目标才最重要。前面我们已经谈到,复杂性取决于一个体系如何发挥它的特色与潜力,还有不同特色之间的关系。从这一点来看,基于感官享乐的人生观,若能经过精心策划,对各种多姿多彩的具体人生经验做出反应,具备内在的一致性,就比未经深思熟虑的理想文化更好。
知觉、观念文化的差异
建立复杂意义
观念阶段文化的组织原则,与知觉文化阶段恰好相反:它们轻视具体事物,全心追求非物质及超自然的目标。他们强调抽象的原则,主张禁欲,并超越对物质的关心。艺术、宗教、哲学、日常行为模式的正当性,都附属于精神秩序的实践之下。一般人的注意力都投注在宗教或观念之上,如何生活得更好对他们而言并不构成挑战,心灵的澄明与坚定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目标。索罗金说,公元前600—公元前500年的古希腊、公元前200年至公元400年的西欧,都是这种世界观的高峰期。
研究一般人如何发展自我观念、人生的长期目标等专题的心理学家,有一个共识:每个人刚开始都只想到求生、保持身体及其基本目标的完整性,这时人生的意义很简单——就只是求生、求舒适、求享乐而已。当身体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后,一个人就可以扩张意义系统,包容家人、邻居、宗教或种族等团体的价值观。这一步骤虽然通常会要求个人认同传统的标准与规范,但仍能提升个人的复杂性。下一步发展又回到个人主义的反省。个人再次转向内心,从自我寻求权威与价值标准的新基础。他不再盲目认同,开始发展独立自主的善恶观念。这时人生的主要目标变为追求成长、进步和实现潜能。前面各步骤都已臻至圆熟,第四步才能展开,这是最后一次脱离自我,认同他人及宇宙共同的价值观。在这个阶段,极端个人化的人——就像修行功德圆满,听任河水控制船行方向的佛陀——终于心甘情愿让自己的利益融入大我的利益之中。
知觉阶段的文化对现实的观念,以满足感官为整合的主轴。这类文化倾向于享乐主义及功利主义,并以具体的需求为主要考量。这一阶段的文化中,艺术、宗教、哲学以及日常行为模式,都以实际体验的目标为圭臬。索罗金指出,知觉文化在公元前440—公元前200年,是欧洲文化的主流,并于公元前420—公元前400年登峰造极。过去100年,知觉文化在发达的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再度兴起。生活在知觉文化中的人,不见得崇尚物质,但他们整理目标,或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时,都以乐趣与实用性为主,很少考虑到抽象的原则。他们心目中的挑战,几乎完全以如何使生活更轻松、更舒适、更愉快为出发点。他们所谓的“善”,就是愉快的感觉,对理想化的价值观则抱着不信任的态度。
这套建立复杂意义系统的过程,说来好像注意力会不断在自我和他人之间转来转去。首先,精神能量投注在个体的需求上,精神秩序就是享乐的同义词。这一层次完成以后,注意力就可以转移到社群的目标上,亦即在团体价值观中具有意义的事,这时宗教、爱国心、别人的接纳与尊敬,都成为内在秩序的变数。这套辩证过程的下一个动作又回到自我:一个人对较大的人群体系产生归属感以后,开始觉得发掘个人极限变成一项挑战,这促使他追求自我实现,并尝试不同的技巧、观念与训练。在这个阶段,乐趣已取代享乐,成为主要的“报酬”。但因为一个人在这个阶段又成为追寻者,中年危机很可能随之出现,他可能转业,个人能力的极限也构成越来越沉重的压力。从这时起,个人已准备最后一次改变精力的方向:他已知道什么事自己能做,什么事光凭一个人的力量做不到,最终目标是跟一个超乎个人的体系——一种主义、一种观念、一个超越的整体合而为一。
按照定义来说,每种文化都自有一套意义体系,帮助个人规划目标的方向。比方说,索罗金把西方文明分为三大类型。他认为,2500年来,这三种类型不断交替出现,有时能持续数百年,有时仅数十年。他称之为文化的“知觉”、“观念”与“理想”三个阶段,他试图演绎,每个阶段都用不同的优先顺序,证明一套存在的目标。
并非每个人都能沿着这个复杂性渐增的“螺旋梯”爬到顶。一小部分人永远停留在第一阶段。如果求生的压力一直压得人无法把注意力投向其他方面,他就不能为家庭或社群的目标贡献多少精神能量。个人的利益也能赋予生命意义;大多数人很可能在第二阶段就觉得很安适,家庭、公司、社区或国家,就成为他们主要的意义源泉。较少的人攀升到反省式个人主义的第三层次,到达与宇宙价值观结合的境界者更少。因此后两个阶段不见得能反映现实状况或可能发生的状况,它们只代表一个人如果够幸运,能成功地控制意识,结果会是什么样子。
文化三阶段
上述四个阶段,对意义按照复杂度渐次增加而显现的过程做了极为简单的描述,另外可能还有六阶段或八阶段的区分法。阶段的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多数理论都承认个体与团体的对峙,以及独特化与整合不断交替发生的重要性。从这个观点来看,个人的生活包含一连串不同的“游戏”,代表不同的目标与挑战,会随着个人渐趋成熟而改变。复杂性需要我们投注精力,培养与生俱来的技巧,学习自制与自立,意识到自己的独特与极限。同时,我们也需要投注精力去认识和了解个人疆界之外的力量,并设法与之配合。当然我们大可不理会这些事情,但如果不行动,多半的情形下,你迟早会后悔的。
在人类历史中,努力寻求能赋予经验意义的例子,可说俯拾皆是。这些典范彼此相去可能甚远。例如,社会学家阿伦特指出,古希腊人通过英雄式的作为,追求不朽;基督教世界里的男男女女则效法圣徒,追求永生。阿伦特认为,终极目标与人生有限的认知有关:它必须能给人一种延伸到死后的方向感。不朽或永生都有这种作用,但运作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希腊英雄崇高的行为是为了赢得同侪的尊敬,希望个人的英勇行为能靠歌谣与故事,一代接一代,传颂千秋万世。圣徒却放弃个人的独特性,一言一行都以上帝的旨意为依归,希望借着与上帝结合,得到永恒的生命。不论英雄还是圣徒,都为一个远大的目标,奉献全部的精神能量,终身笃行,至死方休,使生命成为统一的心流体验。社会其他成员就遵照这些榜样,过着比较平凡的生活,人生遂也具备一个不那么明确,但也多少算得上中规中矩的意义。
<a id="note1n" href="#note1">[1]</a> 美国“圣经地带”是指美国南部部分州的别名。这些州的民风非常保守,对宗教非常狂热。关于这一地带的具体范围,有三种说法:其一,包括美国东南部及中西部各州,大致是西北至堪萨斯州,西南至得克萨斯州,东北至弗吉尼亚州,东南至佛罗里达州。其二,是指南北战争期间所有南方各州及其西面延伸,但不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其三,认为连加拿大的艾伯塔省及卑斯省的费沙谷也包括在内。——编者注
很多人都能在生活中为每天所做的事情找到统一的方向——一个像磁铁一般,能吸引他们的精神能量,并整合所有次要目标的标杆。这个目标决定一个人必须面对哪些挑战,才能把生活转变成心流活动。缺乏这样的方向感,即使是有秩序的意识也不会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