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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说这种话。”我咬紧牙关,尽量不打磕巴。
投币后,热水喷涌而下。我尽情地享受着热水的亲密接触,用别人留下的一小块肥皂不停地擦洗着身子,直到肥皂消融在手心里才罢休。之后,我又用平时刷锅刷勺儿的大印花手帕把身子擦干,穿上了之前的脏衣服,背好“怪兽”,朝商店走去,但是感觉要比之前好上千倍。我坐在商店门廊前的长凳上,眺望着远处的奥德尔湖,用手指“梳”着湿头发,脑海中则挨个想象着欧拉利湖、天伯伦度假屋和喀斯喀特洛克斯镇。
“怎么?我在赞美你啊!一个男生不能赞美一个女生吗?你应该受宠若惊才是。”
走出商店,我打开柠檬汁和薯条包,一边享受着美味,一边满心期待地沿着店员指的方向朝木头小澡堂走去。进去的时候,发现每次只能一人洗澡,心里非常高兴。我把身后的门闩好,感觉这就是我的天地了。如果他们允许的话,今晚我就在这儿睡了。脱掉衣服,从已经花掉的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身体,这种感觉有些怪异:不仅仅我的脚已经要废掉了,而且我的头发也难逃一劫——不仅变得更加粗糙,乱蓬蓬的,而且上面沾满了汗渍和尘土。我觉得自己正慢慢变成介乎法拉·弗西(Farrah Fawcett)最漂亮的样子和电影里面的刚噶·丁(Gunga Din)最难看的样子之间的某个陌生人。
“谢谢。”我尽量用平稳的语气表示感谢,想要安抚他——虽然我心里阵阵作呕。我突然想到了“雄鹿三壮”,他们现在可能还没上路呢;想到了那只全世界声音最大的哨子,但在此时此地只会招来那个红毛男;想到了我背包左上口袋里的瑞士军刀,但是背包距离我很远;想到了还没煮沸的水,但是那口锅没把手,怕是会烫到自己;最后我又想到了他背包里突出的弓箭,甚至能感觉到我和弓箭之间那条无形的线,只要他敢轻举妄动,我就拿出弓箭刺穿他的喉咙!
我现在只有10美元了——之前在阿什兰和火山口湖国家公园花的钱要比我预想的多——但是我知道第二天早上就能拿到补给箱了,里面会有20美元。所以为饮料和薯条结账的时候,我顺便换了一些洗澡的零钱。
“我觉得你最好还是离开。”我故意放慢了语速,“很快天就全黑了。”我紧紧地抱着胳膊,因为我意识到自己没有戴文胸。
“你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客?”站在收银台后面的男子问我。我点点头,他指了指商店后面的窗。“邮局关门了,明早才开门。但是你可以在附近免费露营,那里有洗澡的地方,得花1美元。”
“这是个自由国家。”他依然是一副皮相,“我想走的时候自然会走。我有权利这么做。”他从地上用两指夹起可乐罐,轻轻地晃着里面的水,有些挑衅地看着我。
我拖着身子走进谢尔特科夫度假胜地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精疲力竭,又满心厌倦,除了感激上苍自己到了这里,几乎已经没有任何情绪了。我现在跳过了俄勒冈“跳房子”里的一格。度假胜地有个商店,周边还有一系列乡村风情的度假小屋,出门就是一大片绿草地。挨着绿地还有一片宽广的湖泊,叫“奥德尔湖”(Odell Lake),湖边全是郁郁葱葱的树林。走进商店,里面有一排排的零食和鱼饵,还有一台冰箱,里面放着饮料。我拿了一瓶斯纳普柠檬汁和一袋薯条,然后走到柜台结账。
“你在干什么呢?”突然传来了一个男声。过了一会儿,那个红毛男出现了。“我一路走回来找你,我还以为你走丢了呢。”他说这话,眼睛却瞪着我,就好像我是罪魁祸首,正跟黄毛男谋划着不让他走似的。“要想天黑前走到停车的地方,我们现在就得走了。”
在那些宜人的早晨和可爱的下午,不知不觉间我就能轻松走完10英里。我喜欢沉浸在脚步有节奏的踢踏声和滑雪杖击打地面的咔嗒声里,也喜欢沉浸在脑海之中的歌曲、语句,甚至是一片静谧声中。我喜欢群山乱石,喜欢偶尔蹿进树丛的野鹿和野兔,喜欢在路上慢慢爬着的甲壳虫和蹦跳的青蛙。但是每一天都会有那么一个时刻,让人难以忍受。一切变得单调而艰难,意识仿佛进入混沌状态,满脑子只剩下“前进”一词,脚步一直不停直到再也迈不动一步。这个时候我才停下来,开始搭帐篷。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只是为了尽快搭好,然后就可以瘫在帐篷里,享受这幸福的一刻。
“你在外小心啊。”黄毛男有些不爽,悻悻地对我说。但他还是把包背好了。
路程对我已经变得比以前简单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一路轻松了。
“再见。”我还是尽量保持平静,虽然不愿意搭理他,但也不想因为不作声而激怒他。
天一会儿冷,一会儿热。我屁股上那两块介于树皮和死鸡皮之间的皮肤又磨出了一层茧。双脚虽然不再流血起泡,但是仍然疼得要命。一连几天为了舒缓疼痛,我都只能每天行进7英里或8英里,但是仍不见好转。这是种深入骨髓的疼。有时觉得双脚已经裂成了几瓣,脚步沉重得像灌了铅一样。背着这么重的行李,走了这么多难走的路,两只脚伤得太重,似乎永远都好不了了。尽管如此,我却变得越发坚强。即使背着沉得要命的包,我现在仍能每天走完几英里。当然,每天结束行程的时候,我已经累得快要散架了。
“哈,正好7点10分了。”他扬着眉,语气油腔滑调,“现在这水能喝了。”他把可乐罐朝我面前一扬,做出祝酒的姿势。“祝孤身一人在大森林里的美女,一路顺风。”说完他喝了一小口,然后转过身跟着红毛男慢慢地离开了。
我迅速意识到,从好的一方面来看,这334英里路上无论发生什么,都有新鲜的浆果可以大快朵颐:越橘、蓝莓、美洲大树莓、黑莓,粒粒饱满,只待采撷。在翻越蒂尔森山和钻石峰荒野(Diamond Peak Wilderness)的时候,日子真是格外幸福。我边走边搜寻着灌木丛,有时会停下来装满一帽子的果实,然后不慌不忙地继续赶路。
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就像第一次他们离开时那样,让因为害怕而紧缩的喉头渐渐放松。我安慰自己说,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这次还是成功地全身而退,他就只是个让人毛骨悚然、品性恶劣的陌生人而已,现在他已经走了。
但是这也就是说,前面还有334英里的路要走。
然后我把帐篷塞进背包里,把火熄灭,把里面快要煮沸的水倒进草丛里,然后把锅扔进水塘里冷却。我喝了一大口用碘片净化的水,把水瓶、黏糊糊的T恤、文胸和短裤都塞进背包,然后背好包,扣紧搭扣,借着越来越弱的光线向北行进。我一直走,一直走,我的意识又进入混沌状态,满脑子只剩下“前进”,脚步一直不停,直到再也迈不动一步。
我把俄勒冈的行程想象成了“跳房子”,从火山口湖蹦一下,转个身,再跳一大步就能到达“众神之桥”。下一个补给箱放在谢尔特科夫度假胜地(Shelter Cove Resort),还得走85英里。最后一个补给箱放在欧拉利湖(Olallie Lake),需要再走143英里。然后我就一路走到哥伦比亚河,最终的目的地是小镇喀斯喀特洛克斯(Cascade Locks),需要走106英里。在这一段的中点,也就是胡德山上的天伯伦度假屋(Timberline Lodge),我会休整一下,一定要喝个天翻地覆,庆祝自己走到了那里。
然后,我就开始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