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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我的铁锹接触到了某些比泥土更柔软的东西。我打了个寒战,下意识地做了个动作,仿佛想要从齐脖深的坑里爬出去。接着,勇气回到了我的身上,借着手电筒的光芒,我刮掉了更多的泥土。泥土下露出了一块有些浑浊却如同玻璃般的表面——像是某种已经凝固并且有点儿腐烂的胶冻,而且给人一种半透明的感觉。我又刮开了一些泥土,发现它有着一个确定的形状。那个东西是由折叠在一起的两部分,叠靠在一起的两个部分间还留着一道空隙。露出来的部分非常巨大,呈现出大致的圆柱形;就像是一个对折起来,巨大而又柔软的蓝白色套管。套管中最粗部分的直径约有两英尺。于是,我又刮掉了些泥土。接着,我猛地从坑里跳了起来,远远地逃离了那个污秽的东西;疯狂地打开沉重酸罐的盖子,将它们倾倒在地,让极具腐蚀性的液体一罐接一罐地灌进那个阴森的坑洞里,浇洒在那个不可思议的畸怪上——我意识到,自己看到的正是它巨大的手肘。
起初,屋子朝西的墙壁坐落在高出路面二十英尺的陡峭草地山坡上;但在独立战争时期,居民们扩宽了街道,刨掉了屋子与街道间的大部分山坡,并将屋子的地基完全暴露了出来。于是,有人在地窖前修建了一面砖墙,为原本深埋地下的地窖打造了一个正对着新扩街道、拥有两扇窗户与一扇大门的门面。一个世纪前,人行道修建完成的时候,夹在公路与屋子之间的空地已经被完全刨掉了;因此,坡在散步的时候肯定只能看到一面与人行道齐平的陡峭暗灰色砖墙,以及搭建在十英尺高的砖墙上方的古老木结构房屋。
随着酸液源源不断地灌进坑中,由黄绿色的蒸气组成的灼目洪流狂暴地从深坑里涌了上来。居住在小山上的居民一直在谈论那天的黄雾,他们说那是工厂垃圾倒进普罗维登斯河后,腾起的可怕刺鼻气味,但我知道他们弄错了黄雾的源头。他们还谈论说同一时间从地下的水管或气体管道里传来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咆哮,但他们又弄错了,我可以纠正他们,只要我敢将那些事情说出来。那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惊骇,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活下来的。在倒空了第四罐硫酸后,我的确昏了过去,因为在那之前刺鼻的气味已逐渐突破了防毒面具的保护;但当我再度苏醒过来时,我发现深坑里已经不再散发新的蒸气了。
那屋子曾经是个很容易吸引好奇者注意的地方——事实上,它现在依旧有着这样的吸引力。那里原本是一座农舍,或是类似农舍的建筑,遵循着十八世纪中叶新英格兰地区常见的殖民地建筑风格——它有着颇为富贵的尖形屋顶,两层楼房,没开天窗的阁楼,乔治亚风格的门廊以及恪守当时品味的内部嵌板。屋子面朝南方,几扇位于一面山墙上的低矮窗户掩藏在向东隆起的小山下,而其余的窗户则全都暴露在地基之上,正对着街道。一个半世纪以来,为了让道路变得更直,坡度变得更缓,人们对与它相邻的街道进行了大量的改造工作,而它的建筑结构也随着邻近地区的改造工程一改再改。邦尼菲特街,最初名叫贝克街,原本是一条在早期殖民者的墓地间蜿蜒辗转的小道;直到人们将死者全都迁移到了北墓地后,它才能体面地横穿那些古老的家族土地,变成一条畅通无阻的大路。
随后,我将剩下的两罐硫酸也倒进了坑里,但却没有产生什么变化。过了一会儿,我觉得已经能安全地将土填回坑里了。黄昏降临时,我还没做完手里的工作,但恐惧已经离开这屋子了。湿气中的恶臭已渐渐消散,所有的奇怪蕈菌全都枯萎了,变成了某种无害的灰白色粉末,被风吹散在地面上。大地深处的某个恐怖怪物已经被永远地消灭了;如果这世上有地狱,那么它终于收获了一个不洁怪物的可憎灵魂。我轻轻地拍实了最后一锹泥土,第一次痛哭起来,希望借此真诚地悼念我敬爱的叔叔。
然而,这也正是事情最为讽刺的地方。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恐怖与怪诞文学大师沿着这条路走过许多次,而他每次散步都必定会经过一栋位于大街东面的屋子;那栋肮脏破旧的屋子就坐落在陡峭山坡上,屋子旁还有一片荒草丛生的大庭院——那个院子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这片地区还只是空旷荒野之时。坡似乎从未描写或谈论过这个地方,甚至也没有证据说明他曾留意过这里。然而,在另外两个掌握着某些信息的人看来,这栋屋子堪比——甚至能够胜过——那位经常在不知不觉间经过它的天才所创造出的最狂野的幻想。它荒凉地耸立在那里,不怀好意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仿佛是一切难以言说的恐怖凝聚而成的一个象征。
到了第二年春天,苍白的草地与古怪的野草已经从这畏避之屋的梯台花园里消失了。不久之后,卡林顿·哈里斯将它租了出去。它依旧有些阴森,但它带来的奇妙感觉依旧让我着迷。后来,为了给一家俗丽的商店或是一栋低档的公寓大楼腾出地方,它最终还是被拆除了。知道这个消息时,我感到颇为宽慰,同时又古怪地觉得有些遗憾。庭院里那些原本不结果实的老树渐渐结出了甘甜的小苹果。去年,鸟儿已经开始在满是瘤节的树枝上做窝了。
哪怕是最骇人的恐怖见闻往往也少不了让人觉得有讽刺的地方。有时候,这种讽刺的感觉来源于事件本身;另一些时候,只在偶然与事件中的人物或地点有所关联。古城普罗维登斯里发生的一件事情恰巧极为贴切地验证了后一种情况。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末,当埃德加·爱伦·坡徒劳地向才华横溢的女诗人惠特曼夫人大献殷勤的时候,他经常会在这座古城里逗留。坡通常会居住在邦尼菲特街上的公馆之家里(在改换店名之前,那里曾是招待过华盛顿、杰斐逊与拉斐尔的金球旅馆)。在散步的时候,坡总喜欢沿着这条街往北一直走到惠特曼夫人的家里,或是附近山腰上的圣约翰斯墓园旁——对他而言,那一大片竖立在墓园里的十八世纪墓碑总有一种奇特的魅力。
(竹子译)
I
<a id="ch1" href="#ch1-back">(1)</a> 水晶兰在北美地区的别称。水晶兰是一种白色或粉色的植物,开花时类似真菌。
《畏避之屋》的打字稿。
<a id="ch2" href="#ch2-back">(2)</a> 胡格诺派,法国基督教新教教派。
本文写于1924年10月下旬,洛夫克拉夫特在世时,此文并未在任何杂志上发表。不过在1928年,在朋友的支持下,这篇小说有幸以私印小册子的形式出版,发行了大约250册。1937年洛夫克拉夫特去世后,《诡丽幻谭》终于在同年的10月刊上发表了这篇故事作为悼念。创作这篇小说时,洛夫克拉夫特已经从普罗维登斯搬到了纽约居住。此文在一定程度上也掺杂了他对于普罗维登斯的怀念之情。他在文中提到那个地方(普罗维登斯市邦尼菲特街135号)是真实存在的,洛夫克拉夫特对那栋房子非常熟悉,因为他的姑妈曾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但是,“畏避之屋”的真正原型其实是一栋位于新泽西州伊丽莎白市的古屋——他在当地旅行时曾探访过那个地方,并且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后来他在给朋友的信件中表示那房子让他想要“创作一个发生在普罗维登斯,以巴比特夫人的房子为基础的新恐怖故事”。
<a id="ch3" href="#ch3-back">(3)</a> 法国国王亨利四世曾在1598年签署颁布的一条敕令。这条敕令承认了法国国内胡格诺教徒的信仰自由,并在法律上享有和公民同等的权利,后来被称为南特敕令。后来路易十四世认为,要获得无上的权力,就必须统一法国人的宗教信仰,因此他在1685年废止了南特敕令,迫使大量胡格诺教徒移民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