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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等!”
真他妈不是开玩笑。
我说:“一小时前我险些送命。我揍了一个小子,打断了他的两条腿。我在颤抖,我这辈子都没这么抖过。现在只有喝一杯才能让我觉得对劲,我不敢喝,但我害怕我会不顾一切地去喝。我觉得找个人陪着,和人说说话,也许能帮我熬过去,但实际上未必真的能,我很抱歉,我不该打给你的。我不是你的责任。对不起。”
报纸上没提被我扔在小巷里的年轻人。好吧,本来也不会提到他。他盯上我的时候,星期天的早报已经送上街头。当然了,他恐怕也上不了明天的报纸,或者后天的。要是我杀了他,他也许能在某个犄角旮旯得到一小段文字,但一个黑人青年断了两条腿有什么新闻价值可言?
“马修,我不知道这么做好不好。你一次戒一个小时,要是做不到就一次一分钟,愿意怎么打电话给我都行。我不介意你吵醒我,但是——”
我正在思考这个,忽然有人敲门。
一阵停顿。算了,我心想,当我没说。赶在法雷尔酒吧打烊前飞快地喝一杯,然后回到旅馆里。我本来就不该打给她的。
有意思。清洁女工星期天不上班,偶尔来找我的那几个人都会从楼下打电话。我拿起椅子上的外套,从口袋里掏出那把点三二。我还没处理掉它,也没扔掉断腿朋友的那两把匕首。我拿着枪走到门口,问是谁。
“我能过来吗?”
“钱斯。”
“你做了正确的选择。”
我把枪塞进口袋,打开门。“大多数人会先打电话。”我说。
“我要崩溃了,”我说,“我打给你是因为只有这么做我才能不去想喝酒。”
“楼下的小伙子在读报,我不想打扰他。”
“那就挺好。”
“真会体谅人。”
“不,没有。”
“这是我的招牌。”他的眼睛在打量我,估摸我的情况。他的视线从我身上移开,扫视整个房间。“小窝不错嘛。”他说。
“你在喝酒?”
这话听着很讽刺,但语气并非如此。我关上门,指了指椅子,他却站着不动。“似乎挺适合我。”我说。
“不,我不好。”
“看得出来。斯巴达人似的,没几件东西。”
“没关系。马修,你还好吧?”
他穿着海军蓝的运动上衣和灰色法兰绒休闲裤,没穿外套。也行,今天比较暖和,而且他有车可以开着跑来跑去。
“非常抱歉。”
他走到窗口向外看。“昨晚找你来着。”他说。
“没关系。现在几点?天哪,两点多了。”
“我知道。”
我说:“是我,马特。很抱歉,这么晚打电话给你。”
“你没打回来。”
她在睡觉。她接起电话时,我能从她的声音里听出来。
“我没几分钟前才收到留言,去了个别人联系不上我的地方。”
我拨出我要打的号码。
“昨晚没回来睡觉?”
这个念头吓住了我。烈酒就在那儿,我随时都能拿到,要是我真的过去,我绝对不会小酌一两杯就停下。我会喝完一整瓶,等我喝完那瓶野火鸡,旁边还有很多瓶酒等着我去和它作伴。
“对。”
金·达吉南家门口壁柜里有一瓶野火鸡,而房门钥匙就在我口袋里。
他点点头。他扭头面对我,表情戒心重重,很难看出点什么来。我没在他脸上见过这种表情。
那又如何?有一家熟食店会卖给我啤酒,合不合法是另一码事。五十一街一直往西走,十一和十二大道之间有一家通宵酒吧。不过也可能已经歇业了,我很久没去过那儿了。
他说:“你和我的姑娘们全谈过了?”
妈的,我可以上楼回房间。我只需要再坚持一个小时,然后就风平浪静了。三家酒吧到时候全都打烊了。
“除了桑妮。”
现在打电话似乎太晚了。现在是几点钟来着?两点多了,社交拜访好像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