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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时候某些记者为了报独家新闻而偷跑结果害的案子办不成,干,那冤仇就大了。有多大,大到像是你去见一个新认识的女网友,她寄给你的照片美的像滨崎步,亮的像林志玲,穿的比朝河兰还少。你为了和他约会还去跟死党借钱,借车,借衣服,结果人一出来,干,如花,你说,冤仇大不大。
这种两难的情感,外人是非常难以体会的。
阿达到达之前已经有很多记者新生小姐先到了命案现场,像这种一下子死了六个人的大案子几乎一下子就把南部地区所有的记者全部都给吸引来了,除了几年前的桃园县长刘邦友血案以外还没有任何一个案子一下子死这么多人。
阿达只是一个八卦杂志社的小菜鸟记者,基本上和有线无线电视媒体或是平面报纸的贵族记者是无法相题并论的,每次只要有一些命案或是案件出现,警方或是检察官基本上是不太鸟他们这些小记者的,因为每一次正常的案件到了阿达或是狗王的手上基本上都会被他们杂志社写的乱七八糟。
像上次有一件青少年在河边集体斗殴事件,有两个人被打死,另外两人重伤昏迷。结果在阿达的铁笔之下变成了十数位青少年在河边飙车放鞭炮,结果吵到河里面的千年水鬼,千年水鬼一气之下用法术迷惑所有青少年造成双方无目标随意斗殴,会有两个人死掉是因为水鬼「抓交替」,而那两个重伤的是因为身体品质不好所以水鬼不要。
靠,这种东西能看吗?
不过奇怪的是,阿达虎烂的越离谱,杂志的销路越好,再套几句狗王的话:「只要扯上死人、色*情、灵异事件,你随便写都绝对会有人买,这里是台湾嘛,不要计较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