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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桥恐怕要塌。”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站着,等着,注视着她。

“噢,快看!”凯瑞丝指着前方说,“你能看见吗?有人从森林里跑出来,正沿着大路跑呢,就快到桥的南头了。”

她揉了揉胳膊,使血液流通。她恨不得用手指抠出他的眼睛,但脸上却竭力装出一副甜蜜的微笑,说了声:“谢谢你。”好像他做了件大善事。

梅尔辛不明白这有什么要紧,但还是顺着凯瑞丝手指的方向望去。的确,他看到一个年轻女子正在狂奔,头发全都飘散在背后。

她把头扭过去不看他,这样他就看不到她脸上胜利的表情了。

凯瑞丝说:“好像是格温达。”

于是他解开了她手腕上的绳子。

在她的身后,一个身穿黄外套的男人紧追不舍。

他默不作声地盯着她。格温达简直能听出他的头脑像水磨的轮子一样轰隆隆地运转着。他可以帮她撩起裙子让她尿,但那是母亲为蹒跚学步的幼童做的事情,对他来说是个羞辱。或者,他也可以松开她的双手。手脚都解放后,她也许会撒腿就跑。但她身材矮小、疲惫不堪,加之手脚麻木,根本不可能跑得过一个身高腿长、肌肉发达的壮汉。他一定在想,这并不很危险。

格温达活到今天,还从来没感到这么累过。

他会上当吗?

她知道走远路最快的办法是跑二十步再走二十步。在半日之前,当她看见小贩西姆在她背后一英里后,她就开始这样做了。曾经一度,她看不见西姆了,但当背后的道路视野又开阔后,她看到西姆也是走跑交替着。一英里又一英里,一小时又一小时,他离她越来越近。到了将近半上午,她知道依这样的速度,不等她赶到王桥,西姆就会抓住她。

她无助地看着他。“我没法撩起我的裙子。”她说。

绝望之下,她钻进了森林。但她不敢离大路太远,以免迷路。终于,她听到了飞奔的脚步和沉重的喘息,透过灌木丛望去,她看到西姆从大路上跑了过去。她明白当他跑到一段能看到较远的路后,就会猜出她做了什么。果然,过了一会儿后,他回来了。

她又站了起来,走进了树林中。阿尔文紧跟着她,用手指数着步子。他数到十后,又开始从头数起。当第二次数到十后,他说:“已经够远了。”

她不得不在森林中艰难前行,每隔几分钟便静静地立一会儿,四下倾听一番。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她躲开了西姆,她知道他会搜索道路两旁的森林,看看她是否在哪里躲藏。但她的前进速度也减慢了下来,因为夏天灌木茂密,她不得不披荆斩棘,还得不断地观察她是否偏离大路太远。

她还必须再试。

当她听到远处嘈杂的人声后,她明白自己已经离城市不远了,她就要彻底逃脱了。她走到了大路边,小心翼翼地透过灌木向外望了望。大路的两个方向都空荡荡的——在北边大约四百多码外,她能看见大教堂的塔楼。

计划的第二步没有奏效。

她距目的地已经近在咫尺了。

阿尔文没有理睬。

她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吠叫。她的小狗“跳跳”从路旁的灌木丛中蹿了出来。她弯下腰去拍了拍它,它便欢快地摇着尾巴,舔着她的手。格温达的眼泪夺眶而出。

她挣扎着站起身来。她的腿被捆了一夜后,所有的肌肉都感到酸痛。她迈出了一步,趔趄了一下,又摔倒了。“我的手还被绑着,太不得劲了。”她说。

她没有看见西姆,于是冒险走上了大路。她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又恢复了跑二十步再走二十步,不过这回有“跳跳”欢快地在她旁边蹦跳着,以为是一种新游戏。她每次换步时,都要回头看看。当她第三次回头时,她看到了西姆。

她计划的第一步实现了,但她却更加害怕了。

他距她只有一百码左右。

他嘟囔了一句,解开了她脚踝上的绳子。

绝望像汹涌的浪潮一样向格温达袭来,她真想倒在地上就死。但她已经到了城郊,桥离她只有四百码左右了,于是她强打精神跑了起来。

她说:“我被绑着,哪儿也去不了。”

她想飞奔起来,但腿却不听使唤。至多只能做到跌跌撞撞的小跑。她的脚很疼。低头一看,鲜血正从她那双烂鞋的洞里往外渗。她转过了绞架路口,看到前面的桥上有一大群人。他们全都在看什么东西,没有人注意到她正在拼命逃跑,而小贩西姆在后面紧紧追赶。

阿尔文不解地瞪着格温达。他脸上讽刺的表情消失了。格温达意识到他不是个聪明人。这很好。但他强壮、凶残,她必须格外谨慎。

除了那把吃东西用的小刀,她没有任何武器。而那把小刀切开一只烤好的野兔还行,却绝不可能让一个男人残废。她满心懊悔当初没有鼓起勇气从阿尔文头上拔出那把匕首带上,现在她实际上是手无寸铁。

“这么说,强盗也有规矩。”

她向前跑着,她的一边是一排矮小的房子——是住不起城里的穷人们的房子——另一边是一片叫作“情人地”的绿地,属于修道院。西姆已经离她很近了,她能听见他的呼吸声,他也和她一样上气不接下气。恐惧使她最后的能量都爆发了出来。“跳跳”吠叫着,但声音中更多的是害怕而不是挑战——它还没忘了击中它鼻子的那块石头。

“不能尿在空地上。这是塔姆定的规矩。要撒尿,往外走二十步;要拉屎,走五十步。”

靠近桥边的是一片黏乎乎的泥沼,被靴子、马蹄和车轮搅和得一团狼藉。格温达蹚进了烂泥中,极度期望泥沼给身体笨重的西姆带来的麻烦比对她自己要大。

“我要撒尿。”她说。

她终于到了桥边。桥这一端的人群相对不那么稠密,她冲进了人群中。人们都在向另一边张望,一辆满载着羊毛包的车挡住了一辆牛车的去路。主街上凯瑞丝家的房子已经历历在目,她必须赶到那里。“让我过去!”她尖叫着,在人群中推搡着。似乎只有一个人听到了她的声音。那人扭过头来,她看出那是她哥哥菲利蒙。他惊恐地张开了嘴,想挤过来,但人群挡住了他,就像挡住了她本人一样。

尽管她的脚踝被绑在一起,她仍然能挪动腿。她踢了阿尔文一脚。他似乎毫无感觉。她又踢了一脚,他动了动。当她踢出第三脚后,他笔直地坐起了身。“是你在踢我吗?”他含糊地说了一句。

格温达试图推开拉着羊毛车的几头牛,冲将过去,但其中的一头牛狠狠地甩了一下它那庞大的头,将她搡到一边。她失去了重心——就在这时,一只大手牢牢地抓住了她的胳膊,她知道自己再度落入了魔掌。

阿尔文躺在她身旁,他仍然系在腰带上的刀鞘里有一把长长的匕首,这使格温达的脑海中闪出了一个主意。她不敢肯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这个正在形成的计划执行到底,但她不肯多想自己有多害怕。她必须这样做。

“到底把你抓住了,你这母狗。”西姆喘着粗气。他把她拽向自己,使尽浑身力气,重重地在她脸上扇了一巴掌。她已经无力抵抗了。“跳跳”猛咬着西姆的脚跟,但无济于事。“你再也别想跑了。”他说。

但是她该怎么办呢?

绝望吞没了格温达。所有的一番辛苦——引诱阿尔文,杀死他,长途跋涉地逃命——霎时全都落空了。她又回到了当初,又成了西姆的俘虏。

她想撒尿。她想过就尿在这里,尿湿自己的裙子。如果能让他们厌恶她,那才好呢。但几乎就在这个念头刚一出现的同时,她就立即打消了。那等于放弃努力,而她决不放弃。

就在这时,桥似乎动了起来。

格温达醒来时感到很冷。虽然时值仲夏,但夜晚仍然很凉,而她除了身上穿的薄薄的连衣裙,什么也没有盖。天色已经由黑变灰。她借着微弱的光看了看四周:所有的人都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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