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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敞的教堂高耸在拥挤的人群上方,黑乎乎的一大团,看不清轮廓。只有最底下的部分是清晰的,拱门和竖框被闪烁不定的火把映照成橙色和红色,很是醒目。队列快到教堂大门口时放慢了步伐,格温达看到一群镇上的居民从对面涌了过来。她心想,他们足有好几百人,也许是好几千。她不清楚一千人到底有多少,她数不到那么多。
那恐怖的响声越来越大,接着又有一种新的声音加入其中:音乐。音乐声起初非常轻柔,以致格温达都不敢肯定自己是否真的听到了它。随即乐声逐渐加大。修女们开始歌唱起来。格温达感到自己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那一刻在临近。她像个小精灵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移动着。她转过身来,以便面对着杰拉德老爷。
格温达猜想“蹦蹦”也许会在门外等着,但它没在那儿。它也许找到了什么暖和的地方睡觉去了。在走向教堂的路上,爸爸一直紧盯着要他们跟紧杰拉德老爷。有人从后面猛拽了一把格温达的头发,疼得她尖叫了一声,以为是什么妖怪,她回过头来一看,原来是她六岁的小邻居伍尔夫里克。他跳到了她够不着的地方,大笑起来。接着他父亲吼了一声:“放规矩点!”并在他头上拍了一巴掌,小男孩放声大哭起来。
她非常清楚他的装束,他穿着一件很重的毛呢长袍,腰间系着装有饰钉的宽皮带。他的钱包用一根皮绳系在皮带上。在长袍的外面,他还罩了件绣花的外套,很贵但也很旧。外套的前面有骨制的黄色纽扣。他并没有把纽扣全系上,也许是因为困倦,也许是因为从医院走到教堂并没有多远。
他们走出了门,看到两列冻得发抖的修女举着火把,照亮了从医院通向王桥大教堂西大门的道路。火把的边缘有影子在闪动,就像是夜间的妖怪和小鬼正跳向人们看不到的地方,似乎它们只是因为修女们的圣洁,才不敢过来。
格温达尽可能轻地将一只小手放到了他的外套上。她想象着自己的手像一只蜘蛛,轻得他根本感觉不到。她将那蜘蛛一般的手伸过他的外套前襟,找到了开口处。她的手在他外套的下摆处,沿着他厚厚的皮带滑着,直到她摸到钱包。
菲利蒙的真名叫霍尔格。十岁那年,他觉得自己将来应当去做一名修士,于是他对所有的人说他把名字改成了菲利蒙,这个名字听上去更有宗教意味。奇怪的是,大多数人都顺从了他的意愿,不过爸爸和妈妈仍叫他霍尔格。
随着音乐声越来越响,嘈杂声也在逐渐消退。从人群的前排传来了一阵敬畏的低语声。格温达什么也看不见,但她知道圣坛上点起了一盏灯,照亮了一个刚才火把熄灭时还没出现的圣骨盒——用象牙和黄金打造,雕刻精美,盛有圣·阿道福斯遗骨的盒子。人群向前涌去,人人都想尽可能地离圣徒遗骸近一些。格温达感到自己被紧紧地夹在了杰拉德老爷和他前面的男人之间,她抬起了右手,用刀刃割向那钱包上的皮绳。
这就是她夜里那么长时间睡不着觉的原因。
皮子很结实,她的第一刀没有割断。她发疯般地锯着,心里拼命地祈求着杰拉德老爷被圣坛的景象吸引住,而不要注意他鼻子底下正在发生的事情。她向上瞟了一眼,发现她只能勉强看到周围的人的轮廓:修士和修女们正在点蜡烛。亮光每一刻都在增大。她没有时间了。
直到不久前菲利蒙还像格温达一样,个头儿很小,不起眼儿,但去年他一下子长高了好几英寸,声音也粗了,他变得笨手笨脚、缓慢迟钝,好像他还不适应他新长成的大个子。在偷油罐子失手之后,昨天晚上,爸爸宣布菲利蒙已经太大了,干不了重大的偷窃活儿了,以后这就是格温达的差事了。
她猛拽了一把刀子,感觉到皮绳断了。杰拉德老爷低低地咕哝了一声:他是察觉到了什么?还是仅仅在为圣坛的壮观景象而感慨?钱包坠落下来,落入了她手中。但是钱包实在太大了,她抓着它并不轻松。钱包在向下滑。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她抓不住了,钱包就要落在地上,落在那么多双乱糟糟的脚之间,她害怕极了。但她随即紧抓了一把,把它抓了回来。
此前一直由菲利蒙下手来偷,但昨天他差点儿在王桥市场被逮住。他顺手从一个意大利商人的货摊上偷了一小罐很贵的油,结果他却把罐子掉在了地上,以致所有人都看见了。谢天谢地,罐子没碎。他不得不装作是不小心把它从货架上碰了下来。
她感到一阵狂喜,一阵宽慰:钱包到手了。
当所有的灯都点亮后,戈德温将大大的木门向外推开。夜晚的冷风灌了进来,刺得格温达的耳朵和鼻尖生疼。过夜的客人们纷纷拉紧了外衣,开始慢吞吞地向外走去。当杰拉德老爷一家动身后,爸爸和妈妈汇入了他们身后的人流,格温达和菲利蒙也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