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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的时候,侍者推着餐车来到亚瑟和轰拉的房间,在昏黄的灯光中,二人将精致的银餐具推到一边,用手拿着大吃起来。让每一个路过马厩的人都目瞪口呆,然后若有所思。
打开一瓶酒,二人也不用杯子,一人一口的交换着喝,直到酒足饭饱。睡了太久而毫无困意的亚瑟无聊的kao在马槽边上和一匹老红马聊天。
“你的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亚瑟问道。
“很重,压得我背很痛!而且喜欢用马刺刺我!”老红马打了个响鼻,淡淡的说。
“那可真够受的!我帮你逃跑怎么样啊!”亚瑟不由同情起来,提议道。
“谢谢您的好意,不过还是算了。比起野兽,我更愿意面对他。”老马依旧的口吻是淡淡,似乎对自由毫无向往。
亚瑟正想表示一下遗憾,这时旁边一匹小白马突然cha嘴道。
“你这个懦夫,我们应该抬头在无尽的荒野上奔驰,低头吃新鲜的嫩草才是,而不是栓在这里吃干草,亏你以前还是匹野马呢!这位先生,请您帮我逃跑吧!”
“正因为我曾是一匹野马,才不愿意逃跑。你这个从小在马厩里长大的小蠢驴是不会懂的。在野外永无宁日,在这里至少还有安静的时候,有一次我被一群狼追的肺都要跑炸了。至于嫩草,在冬天能找到一颗草根都值得庆幸了,吃干草总比饿死要强的多。”老马的口气依旧是淡淡的。
“你这头被人类驯服的驴子,已经忘了自由的味道了!你以为我会被你的话吓坏吗?我是不会屈服的!”小白马愤怒的说。
“你还是不懂。驯服我的不是人类的皮鞭,而是我自己,这种生活是我自己的选择,我管它也叫自由。如果你真像你说的那样坚定,为什么从不试着自己逃跑,而要求助去另一个人类呢?”老马的声音终于多了点波动。
马低着头沉默了。这时亚瑟已经躲到马厩的另一边去了,从头到尾,马厩里其他的马都只是安安静静的吃草而已。
入夜了,马厩里突然响起一阵**,亚瑟睁开眼睛,那匹小白马正疯狂的甩动脑袋。其他的马都惊讶的望着自己的同伴,不知道它是发了什么疯。老马一声轻嘶,马厩里安静下来,只有小马沉默的挣动。马柱扎的很深,血很快流下来。
亚瑟微笑,复又闭上眼睛,第二天的时候,小白马已经不见了,它原来的位置只剩下一只被鲜血浸透的笼头。
自由,或许只是一种感觉。
后来,在艺术之都当裸奔变的寻常,马厩里吃大餐成为了最新的行为艺术,人们乐意在吃完之后也和马聊聊天,但谁也不知道,那匹马听没听,而且也没人在意,那匹马听没听。他们要的也只是一种感觉。
注释:
艺术之都还有另一个名字,那就是自由之都,人们乐意在这里表现自己的自由,比如说自由的裸奔,自由的辱骂城主(注:千万别当面),自由的讨论政治和性,自由的为所欲为。这里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是自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