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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哥比亚,输了就是输了,别拿炮灰们出气,我们还要靠他们来削弱敌人的力量呢。话说回来,这次我们捡了个宝,连你一脚都没踢散架的骷髅战士,又有乌金甲,这将是以一敌十的好骨盾。”内斯拍着哥比亚的肩,用一个比较恰当的话题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哼!我要把他排在第一冲锋队中,让这个没思想的家伙好好体验一下,什么叫恐惧。”哥比亚一甩披风化成蝙蝠飞向空中。
内斯看起来比他冷静得多,他指了指已经排成了三排的骷髅人,那是最后一批了。而默林和暴恩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很乖地排在了队伍的最后。
骨海迷雾,强烈的瘴气让冥力不够的骷髅根本无法通过。当然,在这里,就是对他们的最后筛选,有了白色的灵魂之火,如果还是不能通过这里,证明他们的身体太弱,并适合做战士,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做回碎骨。
新的‘家’,骷髅战士的军营,乱坟岗的周围。住在里面的,是高于他们一级的僵尸,只高一级。单体作战时,僵尸能像打西瓜一样容易地将骷髅战士打成碎片,所以,不用管教,骷髅人们来到这里就自动地远离了僵尸的领地。他们只能在低处吸取着冥界的力量。虽然他们天生就知道越是高处的冥力越是浓厚。
休息了,走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默林只能用‘很长’这个词来形容这一路的行程。当他们终于休息时,默林发现了一个好处,那就是根本没人管他们。说得也是,哪个高等亡灵会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跟炮灰级的低等亡灵相处呢?
“默林,炮灰是什么意思,这个词我还不太懂。”暴恩在其它骷髅战士都本能地在坟边的土地中找寻自己的兵器时,想起了这个问题,偷偷地问着比他知道得事多得多的默林。
默林顿了几秒,“就是说,我们是最没地位的,有需要被杀的地方,我们就先上。”。
‘呼’暴恩眼中的火焰虽然还是白色,但却突然变亮了很多。跟默林开始认识他时一样,他仍然是个多愁善感的特殊骷髅人。暴恩突然蹲下身,捡起了一把长满了锈的钝刀,那刀锈得可能用大些力量就会被砍断。但他并不管这些,他只是高举起了刀,用豪迈而微小的声音向默林发誓,“我暴恩,一定不做炮灰。我的朋友默林也不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