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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易的生育许可证
然而,就射杀海象市场而言,还存在着人们颇有分歧的道德问题。为了便于论证,让我们假设,允许因纽特人继续他们长达数个世纪的猎杀海象的生存方式是合理的。但是基于下述两个理由,允许他们出售射杀海象权利的做法在道德上仍是可以加以反对的。
政府当局把罚金看成一种刑罚,并希望它还能产生一种耻辱感。它们不想把它变成一种费用。这主要不是因为它们担心富裕的家庭会生育太多的孩子。富裕超生者的数量相对来讲是很小的。问题的关键乃是构成独生子女政策之基础的规范。如果这里的罚金只是一种费用的话,那么国家就会陷于一种尴尬的交易之中,因为它在向那些有能力和有意愿支付超生费用的人出售超生权。
第一个理由认为,这个古怪的市场迎合了一种不正当的欲望,因此在对社会功利做任何一种计算的时候,这种欲望都不应当被重视。无论你是如何看待巨兽狩猎的,这都不是你所认为的那种巨兽猎杀。在没有任何挑战或刺激的情况下近距离射杀一头无力抵抗的动物的欲望,亦即为了完成一项纪录的那种欲望,是不值得去满足的,即使这样做可以为因纽特人提供额外的收入。第二个理由认为,因纽特人把分配给他们的射杀海象的权利出售给非因纽特人,首先是腐蚀了他们的国家赋予他们部落的特权的意义和目的。尊重因纽特人的生活方式以及尊重他们长久以射杀海象为生的方式是一回事,而把这种特权转变成一种赚钱的射杀副业则完全是另一回事。
计划生育官员试图通过以下做法来重申此项举措的惩罚性质:增加富裕超生者的罚金,公开谴责违反独生子女政策的社会名流并禁止他们上电视,以及不让超生的企业老总得到政府的合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翟振武解释说:“对于富人来讲,罚金是微不足道的。政府必须在真正可以打疼他们的地方——如名誉、声望和社会地位等方面——更重地打击他们。”<sup><a id="ch42" href="#ch42-back">[42]</a></sup>
激励措施与道德困境
在通常情况下,道德要求会更高些。让我们来看看人们就罚金和费用之间偶尔出现的模糊界限展开的争论:在中国,因违反政府独生子女政策而被科处的罚款,在富裕的人眼中越来越被看作是生育第二个孩子所要支付的一笔费用。这项为了减缓中国人口增长速度而在30多年前就已经实施的政策,使得城市中的大多数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如果农村家庭第一胎生育的是女孩,则被允许生第二胎。)罚款金额因地而异,但在大城市中,罚金已高达20万元人民币(约合3.1万美元);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讲是一笔很大的数额,但对于富裕的企业家、体育明星和社会名流来讲则是微不足道的。来自中国新闻媒体的一则报道指出,广州的一位孕妇和她的丈夫“趾高气扬地”步入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把一沓钱扔在桌子上说:“这是20万。我们要照顾我们还未出生的孩子,请不要再来打扰我们。”<sup><a id="ch41" href="#ch41-back">[41]</a></sup>
20世纪后半叶,保罗·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所著的《经济学》乃是美国最重要的经济学教科书。近来我翻看了该书的一个早期版本(1958年版),想看一看他所认为的经济学是什么样子。他用传统的研究对象把经济学界定为一个“由价格、工资、利率、股票和债券、储蓄和贷款、税收和支出所构成的世界”。经济学的任务是具体的,同时也是受限制的:解释如何能够避免经济萧条、失业和通货膨胀现象,研究那些“告诉我们如何能够保持高生产力”以及“如何能够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各项原则。<sup><a id="ch59" href="#ch59-back">[59]</a></sup>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
今天,经济学已经与它传统的研究对象拉开了不小的距离。让我们来看一看曼昆在他极富影响力的最新版的经济学教科书中给经济学下的定义:“就什么是‘经济学’这个问题而言,它毫无神秘之处可言。经济学所研究的就是一些人在他们自己的生活中彼此之间所发生的互动关系。”
但音响商店做的是生意,其目的就是通过出租录像带赚钱。所以,如果我没有按时归还电影录像带并付费多借了几天,那么我应当被看成是一个较好的消费者,而不是一个较差的消费者。或者,我理应这么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方面的规范也发生了变化。现在,音响商店似乎已不再把逾期不还而缴纳的钱看成是一种罚金,而是看成一种费用。
根据这种解释,经济学所关注的不仅有物质商品的生产、分配和消费问题,而且也涉及一般意义上的人际互动以及个人据以做出决定的各项原则。曼昆指出,在这些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是“人们会对激励措施做出回应”。<sup><a id="ch60" href="#ch60-back">[60]</a></sup>
在音响商店初创的岁月,它们把因迟还录像带而交付的费用看作是罚金。如果我迟还了录像带,营业员就会表现出一种特别的态度。好像我迟还3天电影录像带,就是在做一件不道德的事情似的。我认为这种态度有点错位。一个商业性音响商店毕竟不是公共图书馆。对于那些没有按时归还图书的人,公共图书馆所科处的不是费用,而是罚金。这是因为公共图书馆的目的就是要在一个共同体中组织人们免费分享书籍。所以,当我悄悄地把已过借阅期的书还给图书馆的时候,理应感到内疚。
关于激励措施的讨论在当代经济学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因此可以用它来界定该学科。芝加哥大学的一位经济学家史蒂文·列维特(Steven D. Levitt)和斯蒂芬·都伯纳(Stephen J. Dubner)在《魔鬼经济学》(Freakonomics)一书的开头几页中写道:“激励措施乃是现代生活的基石”,因此“经济学在根本上就是对激励措施的研究”。<sup><a id="ch61" href="#ch61-back">[61]</a></sup>
为了确定是罚金合适还是费用合适,我们就必须弄清楚相关社会制度的目的以及应当调整它的那些规范。答案会因我们所关注的问题不同而有所不同:我们讨论的是晚到托儿所接孩子以及巴黎地铁逃票的问题,还是逾期把DVD还给当地音响商店的问题。
人们很容易忽视上面这个定义的新颖之处。激励措施这个说法乃是经济学思想在最近的一个发展。“激励”这个词语不曾出现在亚当·斯密或其他经典经济学家的论著中。<sup><a id="ch62" href="#ch62-back">[62]</a></sup> 实际上,这个词语直到20世纪才开始进入经济学的表述,而且直到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以后才开始处于主导地位。根据《牛津英语辞典》的记载,这个词语最早在经济学语境中的出现,是在1943年的《读者文摘》(Reader’s Digest)中:“查尔斯·威尔逊先生……极力敦促战时的各个行业采取‘激励付酬方式’——这就是说,如果工人生产得越多,他们就能拿到越多的钱。”由于市场和市场思维方式的影响力不断强化,所以“激励措施”这个术语的使用在20世纪后半叶也突然盛行起来。根据Google网站的图书搜索,从20世纪40年代到90年代,该术语的使用率上升了400多个百分点。<sup><a id="ch63" href="#ch63-back">[63]</a></sup>
这个互济会的成员说,他们的动机不是金钱,而是对免费开放公共交通的一种意识形态承诺。这个群体的一位领导者告诉《洛杉矶时报》说:“这是一种集体抵抗的方式。在法国,有些事情(上学和健康)应当是免费的。那么为什么公共交通不免费呢?”尽管逃票的人不会很多,但是他们的全新计划却把对欺骗科处的罚金变成了一种月度保险费,一种他们为了抵抗交通收费系统而愿意支付的价格。<sup><a id="ch40" href="#ch40-back">[40]</a></sup>
把经济学看成是对各种激励措施的研究,无异于让市场侵入日常生活之中。同时,它也赋予了经济学家一种积极的角色。加里·贝克在20世纪70年代所提出的那些被用来解释人类行为的“影子价格”乃是不明确的价格,而不是实际的价格。它们是经济学家们想象、假设或推断出的类似隐喻的价格。相反,激励措施乃是经济学家(或政策制定者)设定、规划和强加给这个世界的各种干预措施。这些激励措施乃是促使人们减肥、更积极地工作或减少污染的各种方式。列维特和都伯纳写道,“经济学家们热爱激励措施。他们喜欢构想它们并将其付诸实施,研究它们并对其进行修正。典型的经济学家相信,这个世界还没有提出一个他无力加以解决的问题,只要他被给予一只自由的手去设计恰当的激励方案。他的解决方案可能并不总是那么漂亮——它可能包含强制或过度惩罚或对公民自由权的侵犯——但令人放心的是,那个最初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一项激励措施可以是一枚子弹、一个杠杆、一把钥匙:常常是一个可以改变某种处境的有着惊人力量的、微小的举措”。<sup><a id="ch64" href="#ch64-back">[64]</a></sup>
在实践中,罚金和费用之间的区别有可能是不确定的,甚至是有争议的。让我们考虑一下这种情况:如果你在乘坐巴黎地铁的时候没有购买2美元的车票,那么你就会被罚款60美元。这项罚款乃是对那种用逃票的方式欺骗地铁系统的做法的一种惩罚。然而,一群专门逃票的人最近想出了一种把罚金转变为费用的聪明方法,不过这也是一种很平常的方法。他们成立了一个保险基金,如果他们当中有人被抓到,该基金就会为他支付罚款。每个成员每月给该项基金(逃票者互济会)缴纳大约8.5美元的费用,而这笔钱远比购买一张合法的月票所需花费的74美元要便宜得多。
这与亚当·斯密把市场视作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形象相去甚远。激励措施一旦成为“现代生活的基石”,市场就会成为一只沉重的手,一只具有操控力的手。(让我们回想一下鼓励节育和鼓励学生取得好成绩的金钱激励措施)。列维特和都伯纳指出:“大多数激励措施不会自发出现,需要某个人——一位经济学家或一位政治家或一位家长——去发明它们。”<sup><a id="ch65" href="#ch65-back">[65]</a></sup>
地铁逃票和录像带租金
激励措施在现代生活中的使用频率不断增加,而且还需要某人有意识地去发明它们;这个事实可以见之于最近流行起来的一个不怎么文雅的新动词:“激励”( incentivize)。根据《牛津英语辞典》的说法,激励就是“通过提供一种(通常是金钱方面的)激励措施来驱动或鼓励(一个人,特别是雇员或消费者)”。这个词可追溯至1968年,但却是近10年才流行起来的,特别是在经济学家、公司总裁、行政官员、政策分析师、政治家、社论作者那里。20世纪90年代之前这个词很少出现在著作中。自那以后,这个词的使用频率增加了1 400个百分点。<sup><a id="ch66" href="#ch66-back">[66]</a></sup> 在LexisNexis网站上,对一些主要报刊的搜索也显示了同样的趋势:
尤金·“吉诺”·迪斯莫内(Eugene “Gino” Disimone)是一名竞选内华达州州长的独立候选人。他在2010年提出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增加州预算的方案:允许人们在支付25美元(每天)后超速行驶,并在内华达州指定的路段以每小时90英里的速度行驶。如果你想不定时地选择提速驾驶,那么你可以买一个应答器,并在你需要开得快些的时候用手机拨打你的账号。只要从你的信用卡中扣除了25美元,那么你就可以在未来的24小时内自由地快速行驶,而不会被警察拦下停在路边。如果一个警察用测速雷达枪发现了你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那么你的应答器就会发出信号,表明你是一位付费的消费者,因而也就不会被开具任何罚单。迪斯莫内估计,他的这个建议可以在不提高税收的情形下每年至少为该州增加13亿美元的财政收入。尽管这对于该州的预算来说是一笔非常诱人的意外之财,但是内华达州高速公路巡警却说,这项计划会危害公共安全,而且该候选人在竞选中也肯定会落选。<sup><a id="ch39" href="#ch39-back">[39]</a></sup>
在主要报刊上“激励”和“激励措施”出现的次数:<sup><a id="ch67" href="#ch67-back">[67]</a></sup>
尽管一些有钱的超速驾驶者对待限速问题态度傲慢,但是罚金与费用之间的差异却是无法轻易消除的。在大多数情形下,被叫停在路边并被开具超速罚单仍带有一种耻辱的味道。没有人会认为警察只是在收取道路费,或是在给超速者开具一张可方便他快速往返的账单。近来,我偶然看到了一则怪诞的建议,它通过表明超速费用(而不是罚金)究竟意味着什么而阐明了这个问题。
20世纪80年代 48
芬兰人的这张超速罚单之所以是罚金而不是费用,不只是因为它们根据收入进行浮动这个事实,而是因为隐含在其背后的道德谴责,亦即违反限速规定是错误的这样一个判断。累进所得税也根据收入浮动,但它们却不是罚金;它们的目的在于提高国家税收,而不是一种通过惩罚来创收的活动。芬兰所开出的这张21.7万美元的超速罚单表明,社会不仅希望违法者能够支付危险行为的成本,而且也希望惩罚与罪责相符合——以及与违法者的银行存款余额相符合。
20世纪90年代 449
当人们把罚金视作一种费用的时候,他们就是在鄙视罚金所表达的那些规范。社会对此常常都会予以回击。一些富裕的驾驶者把超速罚单看作他们为了随意飙车而支付的费用。在芬兰,法律明确规定罚款金额以肇事者的收入为基础,并以此反对上述那种思维方式(和驾驶方式)。2003年,尤西·萨洛诺亚(Jussi Salonoja),一位27岁的香肠业继承人,因为在限速每小时40公里的路段上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行驶而被罚款17万欧元(当时约合21.7万美元)。萨洛诺亚是芬兰最富有的人之一,他的年收入高达700万欧元。此前,最昂贵的超速罚单纪录是由诺基亚移动公司的一位主管安西·万约基(Anssi Vanjoki)创下的。2002年,他因驾驶哈雷戴维森摩托车在赫尔辛基超速行驶而被罚款11.6万欧元。当万约基事后证明其收入因诺基亚公司利润缩水而被减少之后,法官才降低了罚款数额。<sup><a id="ch38" href="#ch38-back">[38]</a></sup>
21世纪前10年 6159
21.7万美元的超速罚单
2010~2011年 5885
或者,让我们再来看一下专门留给残疾人使用的停车位的问题。假设一个忙着要去签约的健康人想在其建筑工地附近的地方停车。为了把车停在专门留给残疾人的地方这一便利,他愿意支付一笔颇为高额的罚款,因为他把这笔罚金视作做生意的一种成本。尽管他付了罚款,难道我们就会认为他的这种做法没有错吗?他对待罚金的态度,就好像它是一笔昂贵的停车费用。但是,这里丢失了其间的道德意义。由于他把罚金看成是一笔费用,所以他既没有尊重残疾人的需求,也没有尊重社会通过留出停车空位而方便残疾人的欲求。
近来,“激励”这个词语已经出现在了总统的演讲中。乔治·布什是第一位在公开演讲中使用该术语的美国总统,他一共使用了两次。克林顿在8年任期内只使用过一次,与小布什差不多。奥巴马在其任期内的头3年,就使用“激励”一词多达29次。他希望激励医生、医院和医疗卫生供应者更加关注预防性措施,并希望“鼓动、刺激和激励银行”为那些负责任的房主和小企业提供贷款。<sup><a id="ch68" href="#ch68-back">[68]</a></sup>
罚金与费用之间的差异何在?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罚金所表达的是道德上的责难,而费用只是不含任何道德判断的价格。当我们对乱丢废物的人科以罚金的时候,我们是说:乱丢废物是错误的。把啤酒罐随手丢进大峡谷(Grand Canyon),不仅要科以清理费用,而且也反映了我们作为一个社会所不予鼓励的一种恶劣态度。假设这种行为的罚金是100美元,而且一个富有的徒步旅行者认为,为了不用拿着空罐子出公园这一便利,花这么多钱是值得的。他把罚金看作一种费用,因而把啤酒罐随意丢进大峡谷。尽管他付了罚款,但是我们仍然会认为他做错了事。由于他把大峡谷看成是一个昂贵的垃圾丢弃站,所以他的这种观点表明,他没有以一种恰当的方式去理解它。
英国首相卡梅伦也喜欢使用这个词。在对银行家和企业界领袖发表讲话的时候,他呼吁他们更努力地去“激励”一种“敢于冒险的投资文化”。他在2011年伦敦骚乱后对英国民众发表讲话的时候抱怨道,这个国家及其机构“此前一直在容忍、姑息,有时甚至在激励人性中某些最糟糕的方面”。<sup><a id="ch69" href="#ch69-back">[69]</a></sup>
罚金抑或费用
尽管经济学家们有了这种新的激励嗜好,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却仍坚持要对经济学和伦理学(即市场逻辑和道德逻辑)进行区分。列维特和都伯纳解释说,经济学“绝不做道德买卖。道德所代表的是我们希望世界运作的方式,而经济学所代表的则是世界实际运作的方式”。<sup><a id="ch70" href="#ch70-back">[70]</a></sup>
如果你现在还假定人们会对激励措施做出回应,那么这就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惑的结果。你可能会预期,设定罚金会减少而不会增加迟接孩子的现象。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引入金钱惩罚机制的做法,改变了原有的规范。之前,迟到的家长会感到内疚,因为他们给老师带来了麻烦。而现在,家长们则把迟接孩子看成是一项他们愿意为之付钱的服务。他们把罚金看成是一项费用。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在强迫老师延长工作时间,而只是用付钱给她们的方式让她们延长工作时间而已。
有人认为,经济学乃是一门独立于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价值中立的科学;不过,这种观点一直以来都饱受争议。但是眼下经济学所持的那种傲慢的抱负,却使得上述主张很难得到辩护。市场把它的手向非经济生活领域伸得越深,市场与道德问题就纠缠得越紧。
一项有关以色列某些托儿所的研究表明了上述情况是如何可能发生的。这些托儿所面临着一个人们所熟知的问题:一些家长有时候无法按时去接他们的孩子。一位老师在迟到的家长来接孩子之前不得不留下来陪孩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些托儿所对迟到的家长处以罚金。你猜想一下会发生什么?结果,迟接孩子的现象实际上反而越来越多了。<sup><a id="ch37" href="#ch37-back">[37]</a></sup>
下面让我们来考虑一下经济效率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关注这个问题呢?很可能是为了使社会功利(也就是人们所理解的偏好总和)最大化。正如曼昆所解释的那样,资源的有效配置会使所有社会成员的经济福利最大化。<sup><a id="ch71" href="#ch71-back">[71]</a></sup> 那么,为什么要使社会功利最大化呢?很多经济学家不是忽视这个问题,就是求助于某种功利主义的道德哲学。
经济学家往往假定,市场并不会触及或腐蚀它们所调节的那些物品。但这并非事实真相。市场把它们的印记镌刻在社会规范之上。市场激励措施往往会侵蚀或排挤掉非市场激励措施。
但是功利主义会招致一些类似的批评。与市场逻辑最为相关的批评会追问这样的问题:我们为什么应当在不考虑各种偏好的道德价值的情形下最大限度地满足那些偏好?如果一些人喜欢歌剧,而另一些人喜欢格斗或摔跤,我们是否就不该指手画脚,而且在计算功利的时候给予这些偏好以同等重要的地位?<sup><a id="ch72" href="#ch72-back">[72]</a></sup> 当市场逻辑关注物质商品(诸如汽车、烤炉和平板电视)的时候,上述那种批评是无关宏旨的;我们有理由假定,物品的价值就是一个消费者偏好的问题。但是当市场逻辑被运用到性、生育、孩子抚养、教育、健康、刑罚、移民政策和环境保护等问题时,我们就不太有理由假定说,每个人的偏好都具有同等的价值。在这些充满道德意义的领域中,一些评价物品价值的方式可能会比另一些方式更重要,也更为恰当。如果事实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就不清楚我们为什么还应当在不追究其道德价值的情形下无倾向地满足这些偏好。(你想教小孩读书的欲望是否真的应当与你的邻居想近距离射杀海象的欲望具有同等价值?)
人们可能会承认避难者市场确有贬低人格的作用,可是他们仍得出结论认为,这项计划所带来的是更多的好处而不是伤害。但这个事例却表明,市场不只是一种机制。它们体现了某些规范。它们预设(并促进)了评价所交易物品的某些方式。
所以,当市场逻辑被扩展运用到物质商品以外的领域时,它必然要“进行道德买卖”,除非它想在不考虑它所满足的那些偏好的道德价值的情形下盲目地使社会功利最大化。
这种避难者市场有点令人讨厌,尽管它使更多的避难者找到了避难之所。但是,它究竟有什么可以反对的呢?这与这样一个事实有关:避难者市场改变了我们有关谁是避难者以及我们应当如何对待他们的看法。它鼓励参与者——购买者、出售者以及那些拥有可以拿来讨价还价的避难所的国家——把避难者看成是一个要甩掉的包袱或是一种收入来源,而不是一些身处险境的人。
我们还有更进一步的理由认为,市场的扩张使得市场逻辑与道德逻辑(也就是解释世界与改善世界)之间的区分变得更为复杂了。经济学的核心原则之一乃是价格效应:当价格上涨时,人们就会少买东西;而当价格下跌时,人们就会多买东西。在我们谈论诸如平板电视市场的时候,这项原则在一般意义上讲是可靠的。
让一个国际组织根据国民财富的水平给每个国家设定一个年度避难者的配额。然后让这些国家在它们之间买卖这些义务。因此,比如,如果日本根据分配方案每年要接收2万名避难者,而它又不想接收他们,那么它可以付钱给俄罗斯或乌干达让它们接收这些避难者。根据规范的市场逻辑,这种情形会使每一方都获益。俄罗斯或乌干达得到了一个新的国家收入来源,日本通过外包方式履行了它接收避难者的义务,而且更多的避难者也得到了救助。<sup><a id="ch36" href="#ch36-back">[36]</a></sup>
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当我们把这项原则运用到那些受非市场规范调整的社会惯例——诸如按时去托儿所接孩子——的时候,它就没有那么可靠了。当迟接孩子要支付的价格上涨的时候,迟接孩子的父母反而增加了。这个结果表明,规范的价格效应是有错误的。但是,如果你认识到把一种物品市场化会改变它的意义的话,那么这种结果也就可以理解了。给迟接孩子的事情定价,改变了这里的规范。曾经按时接孩子被视作道德义务(不给老师带来不便)的那种东西,现在却被看成了一种市场关系,其间,迟接孩子的家长只需要向老师支付延时的服务费用就可以了。作为一种结果,激励措施在这里反而使迟接孩子的父母增加了。
要求一个躲避迫害的避难者支付5万美元的做法,不仅会使你觉得太不近人情,同时也是经济学家未对愿意支付费用与有能力支付费用这两点做出区分的另一个例子。所以,让我们来看一下另一个用市场手段解决避难者问题的建议,这是一个无须避难者自掏腰包的建议。法学教授彼得·舒克(Peter Schuck)提出了如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