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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注意的是,CEO们本应该是这样的一些人,无论男女,他们应该是你所喜欢的,并且放心选之作为下一代或邻居的财产信托人。然而,这些年来,太多的CEO们,他们在办公室里行为不端、蒙混数字、报以平庸的业绩,却为自己支取着高额报酬。
芒格和我只做两项工作,其中一项,是如何吸引和留住杰出的经理人,管理我们不同类型的企业运营<sup><a id="ch2" href="#ch2_back">[2]</a></sup>。这个还不太困难。通常,这些经理人会随着我们收购的公司一起进入伯克希尔的体系。通常,在收购之前,他们就已是商界的管理明星,已经证明了自己在各自领域中的才华,我们的主要贡献就是让他们自由发挥天分,不给他们添乱。
问责制和管家精神在过去十年里变得日益缺失,在大泡沫时代这些品质已经不再被认为是重要的。当股价大幅上升时,公司经理人的行为准则却在下降。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那些在高速公路上狂奔的CEO们并没有遇到严重的交通大拥堵。
这个方法似乎非常初级,并不复杂。如果我的工作是管理一支高尔夫球队,而且杰克·尼克劳斯(Jack Nicklans)和阿诺德·帕尔默(Arnold Palmer)这两位著名的职业高尔夫球手愿意为我的球队打球,他们两个人谁都无须得到我的挥杆指令,因为他们自己知道如何挥杆。
无论是公司经理人的能力还是忠诚,这两项因素都需要长期的监督。其实,大约2000年以前,耶稣基督就谈论过这个话题,他(在路加福音16∶2)赞许地提到,一个富人叫来他的经理管家,告诉他:“请把管理的账户情况说清楚,因为你已不再是我的管家了。”
我们一些主要的经理人原本就很富有(我们希望所有的经理人都富有),但这对于他们持续的兴趣并不构成威胁。他们工作是出于热爱,并享受杰出成就带来的喜悦。他们始终坚持从股东利益出发的思维方式(这是我们给予经理人的最高评价),并能发现公司的各个方面都令人着迷。
在伯克希尔,我们目前处于第二种情形中,只要我还在,这种状况一直会保持下去。请允许我加上一句,我的健康状况很好。无论好坏,你们可能愿意让我继续股东/公司高管的角色。总而言之,我们正在为“大卡车”事件做准备。
(我们这种职业病的原型是一位信奉天主教的裁缝,他用自己多年微薄的积蓄做路费,前往梵蒂冈朝圣。他回来以后,他所在的教区专门召开一个特别会议,请他谈谈关于教皇的第一印象。“告诉我们,”热情的教徒说,“教皇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们的英雄精炼地回答道:“他是个44岁的普通人。”)
在第三种情形中,大股东既不用自我批评,也不用麻烦地面临争取多数董事同意的问题,而且大股东还可以保证,挑选的外部董事能给董事会带来积极有益的因素。这样的董事会,反过来,也知道他们提出的良好建议能被认真地倾听,而不是被冥顽不化的公司管理层置之不理。如果公司大股东聪明且自信,那么他会做出既尊重管理层又维护股东利益的英明决策。此外,更为重要的是,他会乐于纠正自己犯的错误。
芒格和我都知道,只要有优秀的队员,每个领队都会成绩斐然,就像奥美广告公司(Ogilvy&Mather)的天才创始人大卫·奥格威(David Ogilvy)的哲学:“如果我们雇用的都是比我们矮的人,我们将成为一家侏儒公司;但如果我们雇用的都是比我们高的人,我们会成为一家巨人公司。”
从逻辑上说,第三种情形对保证一流的管理最为有效。第二种情形中,大股东同时也是公司高管,老板当然不会解雇自己。在第一种情形中,董事们常常发现对付平庸之辈或过分之举,往往很棘手。除非对公司管理不满意的董事能赢得董事会的大多数支持,否则这将是一项尴尬的社会和后勤任务。特别是发生的问题如果仅仅是公司管理层的行为有点令人讨厌,而不是太过分,这样董事的行为也会束手束脚。在现实中,遇到这样的情况,董事们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与此同时,公司高管们继续无拘无束,为所欲为。
作为一种副产品,我们的管理风格赋予我们一种能力,那就是我们可以较为容易地拓展伯克希尔的经营活动。我们曾读过一些管理学的研究成果,其中特别指出,在管理中,一位高管应该管理多少位下属才合适,但这对我们毫无意义。当你拥有的经理人都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你可以与一打或更多的经理人打交道,并且与此同时,你还有午后小憩的时间。反之,如果经理人缺乏诚信、愚蠢或无趣,即便只有一个,你处理起来也会力不从心。芒格和我可以将打交道的经理人数目再提升一倍,只要他们与目前的经理人具有同样的出类拔萃的品质。
第三种公司治理的情形发生在控股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管理的情况下。这种情形发生在好时食品(Hershey Foods)和道琼斯(Dow Jones)等公司身上,将外部董事推到了一个潜在有用的位置。如果他们对公司高管的工作能力或诚信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大股东(可能也是董事会成员)通告他们的不满。这种情况对于外部董事有利,因为他只需要将意见反映给一个人,一个想必对其意见有兴趣的人。如果意见被接受,情况会立即改观。即便如此,不满意的董事也只有一条路可走,如果他仍然对严重的问题不满意,除了辞职之外,别无他选。
我们只愿意与我们喜欢并尊重的人一起工作,这不仅仅将我们获得好结果的机会最大化,同时可以给我们带来非同一般的美好时光。与此相反,与大倒胃口的人一起工作就像为钱而结婚,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个糟糕的主意,尤其是在你已经富有的情况下,如果这么做,你绝对是疯了。
如果情况没有改观,那么问题十分严重,外部董事应该辞职。他们的辞职将会是对管理质疑的警示信号,会强调已经没有外部人士可以更正股东或公司高管的缺点。
在伯克希尔,我们认为,告诉杰出的CEO(例如盖可保险公司的托尼·奈斯利(Tony Nicely))如何管理他们的公司,简直愚蠢之极。如果前排的司机总是由坐在后排的人指挥驾驶,他们就不会为我们工作了。(一般而言,他们不必为任何人工作,因为大约75%的人在财务上都已自由而独立。)此外,他们都是企业界的马克·麦克基韦斯(Mark McGwives,美国棒球明星),他们无须我们指点如何控球及如何挥杆。
第二种情形存在于伯克希尔公司中,在这里,控股股东同时也是公司高管。在一些公司中,这种安排可以通过发行两种具有不同投票权的股票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董事会无须扮演股东和管理层的中间人角色,并且董事们除了通过说服达成一致之外,别无他法实施影响或改变。因此,如果股东/公司高管是平庸或糟糕之辈,或越俎代庖,伸手过长,通常董事除了反对之外,无能为力。如果董事与股东或公司高管没有关系,但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也许会发挥一些作用,但更有可能的是毫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