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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被欺负这事,林雾又想起之前办过一个案子的趣事。
陈琢:“说来听听。”
“我之前打过一个小事情纠纷的官司。”林雾说,“当事人不是公司,就是两个合伙开店的朋友。”
陈琢应声,“朋友之间分赃不均产生了矛盾?”
林雾:“……差不多吧。”
那是两个男人的关系,两人合伙做生意,最后因种种原因,各自不满,想要散伙的时候,分钱分得不太愉快。因此,被告产生了卑劣想法,想要用点别的手段警告原告,让他不要得寸进尺,学会知足。
那会儿被告是请了一群混混,在凌晨街道骑着摩托车将原告堵在巷子里,恐吓他。
原告胆子很小,自然当场求饶。
人走后,他立马报了警,奈何那条巷子的监控坏了,没有拍到任何他被吓到跪地求饶的画面,警察根本没有办法对被告定罪,只能把人喊回去问询一番,便无罪释放了。
正是这样,原告找到林雾,打算跟被告打官司。
林雾那段时间比较缺钱,什么案子都接,自然就应允了。
案子进行其实还蛮顺利的。
林雾帮原告顺利地要到了应该属于他的那笔款项,官司赢了的那个下午,林雾就发现自己停在路边的车被人划了。
原告告诉她,是被告划的。
林雾大脑空白了一秒,问他,“你怎么知道?”
原告:“我亲眼看见的。”
林雾愣住,神色困惑地问,“您看见没有阻止吗?”
原告:“我说过他这样不可以,男人气性不要那么大,他不听。我也就没有办法了。”
反正他钱已经到手,他和被告水火不容的关系也得到缓解,别人干坏事,他也不好插手太多。
林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