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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遮天,晨雾迷漫。8.12命案恰巧定在这天开庭。菊秋白和梅雪娇顶云踩雾,急早赶到市法院审判庭,坐在最前排的旁听席位置上,心脏怦怦乱跳着,热血滚滚沸腾着。她看到文若剑镇定自若,胸有成竹地坐在辩护席上,心里微微平静了一些。
片刻,审判长贾大和几位法官交换了一下眼色,大声喊道:“传被告出庭!”
霎时,菊秋白和梅雪娇的心又沸腾起来,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向法庭侧门扫去。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峰松很坦然地走到被告席上,并向她俩投来慰籍的目光,又和文若剑对视一下入座。
菊秋白和梅雪娇明显地感觉到峰松瘦了,但目光还是那么有神,神态还是那么自若。她俩高悬的心又落下来。
这时,审判长贾大凛然而宣:“8.12谋杀案现在开庭!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大街上,林思春乘坐出租车疾速前进着。“师傅,去市法院,开快点,我付给你双倍车费。”林思春焦急地督催着。
万弃钱在家打电话:“喂!经纬区刑警队吗?你们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林思春坐出租车,正向市法院审判庭赶去。我万弃钱。”
审判在剑拔弩张地进行着。公诉人振振有辞:“本院对峰松杀害侯烟鬼一案提出公诉,其由有四:一、死者侯烟鬼肩上留有被告峰松指印。二、现场遗留的唯一作案工具尼龙绳属被告峰松所用之物。三、被告峰松对死者侯烟鬼诱骗他吸毒恨之入骨,有作案动机。四、被告峰松与死者侯烟鬼同住一屋,有充分作案时间和有利机会,而且公安人员在现场查验取证时未发现破门入室的外来人。因此,杀害侯烟鬼非被告莫属。特请法院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长接着喊道:“请被告辩护人辩护!”
文若剑挺身而起,凿凿有据地说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刚才所谓的事实清楚,乍听有理,细究漏洞百出,不堪一击。一、死者侯烟鬼肩上的指印,是被告峰松见侯烟鬼昏睡不醒,情急之下,抓住肩膀欲拽他起身而留下的。再说,峰松要真勒死侯烟鬼,必然双手紧抓绳子,怎么可能把指印留在肩膀上?荒谬绝伦。二、作案尼龙绳是峰松所用之物,但不能证明就是峰松作案的工具,别人也可盗用此物,以达嫁祸于人的目的。再说,一名非常机警的刑警大队长,怎么能用自己家的绳子作案呢?这不等于自留尾巴,自我暴露吗?三、死者侯烟鬼诱骗峰松吸毒,也是事实。然而,峰松并非恨之入骨,而且用自己的工资帮侯烟鬼的孤身老母亲买油买面。今天受害人母亲也到庭,可以当面作证。”
“好!传侯烟鬼母亲出庭作证。”审判长插话道。
此时,台下一位七十多岁,骨瘦如柴的老人,浑身发抖地走上前,还未等审判长发话,便哭诉道:“谁说峰队长杀死我儿子,那是瞎了眼睛,亏死人。我儿半年多无音信,要不是峰队长资助我,就活不到今天。他大人大量,不但不记仇,还帮我儿子戒毒识字学文化……”
审判长打断她的话说道:“好啦,证人退庭。被告辩护人继续辩护。”
文若剑继续辩护道:“综上所述,公诉人指控我当事人杀人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纯属推测臆断。依据刑法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之原则,我的当事人应无罪释放。请审判长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