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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正和坐在外首的两个少年说着一些行路宿营的经验,间或夹了一些此地福格森林的地理和历史,言语诙谐,颇为引人入胜。
老板娘似乎是被此人故事吸引,手边的黑獭皮也不割了,右手中指压着两寸长的割皮小刀,在柜面上慢悠悠地转着圈,伸左手掠了掠风吹起的发梢,慵慵懒懒地道:“哑巴!给这几位客人再搬一坛酒来……”眼波如水,却是偷偷横了旁边的蓝衣白净汉子一眼。
这蓝衣汉子坐在里首,肌肤晶莹如玉,双眉入鬓,目如朗星,颜色明亮,长得甚是英俊,也怪不得老板娘拿偷眼看他。
柳新臣自十二岁开始,每年总要从这酒馆中拉出几条尸体。惯知这个村子的人为了隐匿身份,最喜欢扮猪吃老虎,碰上有钱财的,却年年要做上一二起案子。也装作在故事吸引的模样,在屋角听得入迷——反正这也是人家闯荡的经验不是?自己没什么出门的机会,在旁边多听听,多少也能学到一些东西。
此时听得杰斯洛叫唤,连忙去了后屋,片刻后就“吭哧吭哧”地搬了一坛十来斤重的酒坛过来。这蓝衣汉子脸带微笑,侧身伸了左手往酒坛下一托,刚道了声谢,却不由得皱了一皱眉头,脸上显出一丝隐晦的厌恶之色来……
柳新臣为掩人耳目,少些人纠缠,将自己扮得极为丑陋——人虽只有十五六岁年纪,左脸上却有一道狰狞的伤疤,从耳侧直通到左下巴,伤疤还隐隐透着红色,看上去似乎是五六年前受的伤。右边后腮还长了个瘤子,差不多有核桃大。乍一看还真如恶鬼一般,会将人吓上一跳,再一看,却人人都差不多会从心底里泛出一股酸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