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卖卡“被骗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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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于春回复道。
“好,那现在需要你提供财力证明,只是把钱存放到你名下任何一家银行,存放之后,可以确定你名下银行是有钱的,超过元,但是不包含你刚才提交的,所以你这边必须要筹借元存放进去。”对方又对于春说。
“那我筹借不了,这个我真的筹借不了!!!”于春回复。
仁札说:“你没筹借,怎么就跟我说筹借不了,你的行动力都没有拿出来,要我怎么帮你?”
“我觉得这个不合理。”
“不合理是吗?”
“对,就是不合理!”
“好,那没事了,你觉得不合理,那我这边也不必多说什么了,我这边只是给你一个建议,让你跟此案件做加分的动作。那如果说你不愿意的话,待会我把你的档案资料提交上去,到检察长办公室,待会他要怎么审判,他要怎么调查啊什么的,那是取决于对方了,明白吗?”仁札急着回复。
“我明白,我明白,那就让他调查吧。”
“好的,行。”
这时候于春觉得有点牵强(但是大脑已经没法思考更多了),于是于春就说,想要证明她自己信誉清白的方法有很多种,可以查于春的支付宝信誉分,也可以看她自己的消费记录,但如果是银行卡上有这个钱才能证明的话,有点荒谬。
于是对方就也没有再做过多的说法,也就算了。
于春我反复的问什么时候归还她的钱,仁札就一直说,就是等银监局审理完之后就可以了。
仁札还说让于春自己现在去最近的警局,然后在对方的指导下,于春骑着小单车去到了最近的警局,并按照对方的指示去警察局领钱。
在骑车的一路上于春都是在想,自己怎么会这么倒霉遇到这样的事情呢!(于春宁愿相信自己倒霉,也没有意识到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