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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付红看了一下手表:“哈哈,这老陈是今天晚上飞机就飞巴黎了。你放心吧,他不会再找你麻烦了。”
党小明在詹付红办公室耗了一个钟头,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知道的信息——老陈已经被调走了。他心里一块石头落地了。
回到纽约以后,美国医生告诉Roger,他的伤没有中国医生说的那么严重,最严重的部分是头顶,很可能长不出头发来了,这部分是二度烫伤,细胞恢复的可能性很小,Roger会像一个不到四十岁就谢顶的男人。这一点,他还能接受。从中国回来的时候,他的脸上、肩膀上都是大水疱,他就像一只癞蛤蟆,医生不让挑水疱,怕感染。为了保护这些水疱,医生特意把他整个脑袋用纱布包起来,看上去是很吓人的,实际上除了部分表皮下面的色素无法恢复,整体没有毁容。
“那个陈警官啊!”詹付红笑了,“上次我把他扔非洲喂蚊子去了,这次啊,我可是给了他一个美差啊,国际刑警总部。在法国里昂。听说里昂出大厨啊,米其林厨师比巴黎还多,好地方,美差。这老陈要是识相,就在那里干到退休,也没几年了。”
Roger在医院里住了一周,之后回到父母家养伤。自从他离开美国以后,变化很大。他爸爸老了,退休了,不像以前那么凶了,对他的性倾向也默认了——不是接受,是默认。他妈妈高兴坏了,把Roger的哥哥和妹妹也叫回来团圆。他妈妈做一手好菜,那天就像夏日里的感恩节,Roger妈妈居然做了一只大火鸡,大家也都给Roger带了礼物。就在大家欢聚一堂,正要坐下来吃火鸡的时候,楼下大堂的守门人打电话上来说一个中国女人在大堂找Roger。
党小明站起来,走到詹付红的书架前面,背对着詹付红问:“您真的退啊?没人能接您的班啊,您外文好,这么多年的老公安,您这种人才太难得啦,不会是那个跟我过不去的老警察吧?”
Roger以为是张大小姐,但是他不太知道他是否愿意见张燕。他妈妈看见他一脸尴尬,就很干脆地跟守门人说Roger谁都不见,如果有事情就留条好了。晚饭吃完了之后,楼下的守门人上来了,他说他马上要下班了,那个中国女人留下一个信封,说里面东西很重要,要他无论如何亲自交给Roger。
“那就好,那就好,这事别跟外面说哈,虽然我要退了,影响不好。”詹付红说。
Roger打开UPS(美国快递公司)盒子,发现里面只有一个信封,上面写着:Please give to Zhang Yan in person.(请亲手交给张燕。)签名是:姜平。Roger本能地想给张燕打电话,告诉他姜平生前给她写了一封信。但是他打住了。
“不会,不会。何况你女儿已经有绿卡了。”
Roger发誓他不要和过去再有任何联系,至于这封信他会留着。但是他绝对不会主动去找张燕。他不明白司徒为什么对他下毒手,他知道在他痛苦地躺在地上打滚的时候,司徒就走了。到了医院以后,护士告诉他,是一个叫党小明的给医院打电话叫的急救车。Roger认为是司徒和党小明一起要害他,但是究竟为什么,他也搞不清楚。而现在,他不关心了,他不关心以前,不关心中国和与中国有关的一切。
“还真有点沾亲带故呢,让你猜着了!”詹付红显得很得意,“对了,小明,你在美国待过,这老美会不会和咱们一样,有政审什么的,这要是知道我是公安部副部长,会不会不让我女儿和她未婚夫结婚啊?”
“妈,我给您带栗子蛋糕来了,”党小明说,“就您最喜欢吃的那种。”
“不会是小布什家族吧?”党小明说,“那您女儿可是一步踏入美国上流社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