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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麓开始了他米虫的生活,白天日上三杆起床,下午去樊彦的书房看看医术,他竟然对那些医术有研究,有时候还能和樊彦讨论讨论,至于怎么会明白这些东西,叶麓归结为这个身体原来的残留记忆,就这么打发了。
这个身体的残留的习惯还真是奇怪,毛笔字很难看但是和他自己的真的很像,不过中间的区别他还是看的出来的;明明第一次来这里,对那些繁复的衣服竟然还不会搞错,还能套上去对于习惯牛仔裤、T恤的他来说,绝对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还有这个身体一下子能蹦的很高,他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好像是自然的一样,樊彦说那个是轻功,还有身体里面一道道的暖流,每天他都在在床上坐一个时辰才会觉得舒服;明明从来没接触过中医,可是知道好多重要的名字,还有毒药的配置方法,很熟悉很熟悉的样子,叶麓都要怀疑这个身体原来是不是个大夫了。
樊彦对叶麓还不错,可是他的那个书童好像非常的敌视自己,不过叶麓要找的是长期饭票,对于拖油瓶不感兴趣,和小舞拌嘴是叶麓每天不可缺少的乐趣。这个事情似乎也很熟悉的样子,叶麓每次把小舞气的跳脚,然后看他到樊彦那里哭诉,心里就有一种满足感,还有那非常非常的熟悉,那时候他的头就会开始痛起来。
在樊彦这里住了有一个星期了,叶麓身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樊彦这个蒙古大夫倒也没让他身上留下什么疤痕,这点让他十分的安慰。叶麓明明没有失忆撞失忆也是为了住下来,那个蒙古大夫技术不好,竟然相信了他的说辞,这让叶麓对他的医术非常非常的怀疑。
不过,叶麓想要继续当他的米虫似乎不太可能了,因为樊彦宣布他伤愈。知道这个消息叶麓觉得自己从天堂的顶端掉入了地狱,伤愈意味着他这个书童也必须和樊彦一样起床,在书房里陪他念书,早上六点起床不如杀了他来得痛快。还有要服侍人这项也很难办,这个身体不知道怎么的,就是不喜欢卑躬屈膝。
是做一条有尊严饿死的米虫,还是做一个勤快劳累的书童?叶麓最后决定还是先离开樊府,既然是决定当米虫选择的死法当然是懒死。可是据说外面有人追杀他,叶麓又开始犹豫了,懒死虽然不错但给仇家发现了,先杀掉就太不值得了。
“唉!”叹口气发现樊彦竟然正在身后,叶麓手指颤抖的指着他道:“你…,你…怎么干什么站在我后面步伐声音?想吓死我?”完全忘记了还寄人篱下的窘况。
“这里是我的书房,我不在这里去哪里?况且我本来就在这个屋子里,你有不是不知道,难不成小黎你把我这么大个人忘记在屋子里了?”樊彦逗着叶麓,他心里非常喜欢看见叶麓吃瘪的样子,每次看见他和小舞斗嘴输了后,一副生气腮帮子鼓起来的样子,就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逗逗他。
叶麓找老实的小舞还是五五的胜算,对上樊彦最好还是快快投降,缴枪不杀比较好。
“小彦,我在你府上住了这么久,身上的伤也都好了我打算走了。这块玉佩是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我把它给你!”叶麓非常不舍的把脖子上的玉佩拿下来,虽然他不是很懂玉的价值,但是那晶莹剔透的样子应该价值不菲。
樊彦拿起那块九龙玉佩,好笑的看着叶麓的表情,明明非常不舍得这块玉佩,眼睛瞪得大大的估计他心里就在许愿自己不要收下来;明明叶麓非常想留下来,谁不知道他非常不想当书僮的,就他那个闯祸的水平只有神仙才敢收叶麓当书僮。要不是和叶麓在一起实在是他心情确实非常的愉快,樊彦估计早把他掐死然后用化尸粉来个毁尸灭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