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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带着断臂,维克多拖着残腿,他们的凶猛却一点也没有减弱,反倒如同被猎狗撕裂皮肉的公牛,眼睛充血,怒火中烧。
而贝尔茨和霍克赛特则跑的很快,他们俩是健全人。
贝尔茨掏出一把折叠刀,他整天玩这个,一直想试试把刀扎进人肉里是什么感觉,如没有林恩打断,亨利刻完自己名字就该轮到他了。
霍克赛特则手拿了一罐喷漆,另一只手是打火机,他喜欢火焰攻击,烧过小兔子,烧过鸽子,烧过流浪猫狗,现在,他要烧人。
这些家伙都不是闹着玩的,别看他们都只有十五、六岁,林恩深知道这一点。
他们就在后面紧追不舍,现在二人跑进了无人的林间,德里镇的人本就冷漠,现在更是连冷漠的人都没有了,被抓到的后果可想而知。
“他们在那边!”
“那小胖子摔倒了,快,追!”
追杀声就在身后十几米处。
“跟紧我!”
林恩两步就跑到了本的前面,他拥有成年人的敏捷度和运动机能,当然,这副缩小的身躯还是对其能力有所限制。
相比之下,本就要狼狈多了,他又胖又圆,跑起来气喘吁吁,动作不协调,树枝划在他的脸上,荆棘刺痛了他的双手,自己却全然不觉,心里惊恐万状。
林恩边跑边回头指引着本,本来不及说话,拼命的点头,甩着那对D罩杯的R房紧跟上。
这里的树丛足有一人高,恣意生长的树木散发着浓郁的草木气息。林恩听到附近有小溪潺潺地流过,他在密林里S形迂回,尽量迷惑追猎者。
跨过小溪就好了!
林恩知道,那是一个安全点。到那个时间段,亨利和维克多有事情忙活自顾不暇,而贝尔茨和霍克斯特也彻底迷路了。
比起这边的树丛,另一端的原始风貌更加强烈,容易匿踪。
本跑得太慢,林恩就拉着他的手,一瘦一胖跨过小溪,总算来到密林深处,这里生长的主要是杉树,树木稠密,拼命地向上生长,争夺一点空间和阳光。并且这里没有太多低矮的树丛,所以他们能跑得快些。
亨利团的追杀声就在身后,他们丛林狩猎一般,兴奋嗜血。
“你们跑不掉的!”
“我一定会剥了你们的皮,用你们的肉来一场BBQ!”
“天杀的,给老子追,绝不能放过他们!特别是那个林恩!我要亲手割断他的右臂!”
关于为何不与亨利团一战,林恩很实在的表示,他打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