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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我什么?”韶灵的眼珠子一转,来了精神,笑眯眯地趴着。
风兰息望着她不曾收拢的白衣领口,桌上有了烛火,隐约在脖颈上落下一道浅浅的光影,她方才趁着晌午的烈日回来,满头是汗,黑发梳的不若往日齐整,鬓角柔软发丝泛着迷离水光。大漠有好几个部落民族,每个族内的女子衣着都很是光彩美丽,他突地不由得将几年前看过的一本杂册,其中讲述了各族女子的衣着首饰,暗中早已将她想象成了身着红绣花鸟长裙,满身银饰的少女……
“他说,小韶对衣衫装扮素来不讲究,但他常常纳闷,为何即便她只穿一套素净白衣,也照样有不少胡人女子给她献殷勤送秋波。”风兰息压下心中的联想,或许她独自留在大漠,也能活的自由自在,风生水起,她有着中原女子的聪慧细心,同样有着大漠女子的潇洒果敢。他不疾不徐地说,脸上的笑容很淡。
宋乘风在自己的面前谈过一次,小韶才十八岁,正是最年少轻狂的时候,兴许身上的意气风发,风流姿态,已然胜过华服美饰。小韶有的风华,是宛若大漠月牙泉的明朗清澈,哪怕贫瘠也可以生出繁华的潇洒从容。
还未在阜城见到韶灵的时候,宋乘风一声声地“小韶”,就已经如雷贯耳。
“他说你总是一身白衣,跟我一样。”
风兰息逐字逐顿地说。
韶灵从未见过风兰息如此炽热眼神,她机敏避开他刀锋般锐利的目光,低头看向地面,笑着轻叹。
“或许正因此,他才把我当成好友,觉得亲近。”一句带过,轻描淡写。
“来瞧瞧,画的怎么样。”风兰息不再逼问,将墨笔搁在青瓷笔筒中,唇边有笑,温和地说。
韶灵站起身来,跟他并肩站着,双掌贴在桌案上,俯看着这一张画卷,不禁赞叹一声:“简直是绝了!你学了多少年?”
“学了两年,就是喜欢,才不至于荒废。”风兰息莞尔。
这幅画卷浑然天成,金色黄沙,像是铺着满地黄金,月牙泉幽蓝发光,比蓝宝石更通透,比翡翠更清澈,天际墨黑苍穹,一轮圆月火一般明亮。水边蜷缩着一个女子,白衣蓝裙,黑发如墨,神态安然祥和,已然陷入沉睡。
画的是她。
昨夜她入睡的时候,他便是这么偷偷暗中瞧着她,才会将她入睡的姿态和动作,知晓的一清二楚。
风兰息等着墨干,静默不语,迟疑了许久,不曾将落款写上画卷。或许到这个时候,已经没必要留下蛛丝马迹了。
“给你。”他将画轴小心地卷起,送到她的手边。
韶灵怔了怔,讶异地问。“你不留着吗?”
“不用了。我已经把风景,留在这儿了。”风兰息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其中的风景……也包括韶灵。他何必再用作画的法子,将所有的景致都留在自己的身边?他确定自己会记得,五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他都会记得。只要一闭上眼,他统统记得,统统看得到,不难身临其境。
“那就不客气了,掌柜的。”韶灵俏皮一笑,语气诙谐,并不推脱,接过了这一张画轴,抱在怀中。那一刻,她似乎知道了,为何父亲如此中意风兰息,其实他身在朝廷,见惯了官宦子弟,风兰息年幼好文,却又并非附庸风雅,性子沉静如水,包容豁达,没有富贵子弟的高傲刻薄,挑剔风流重重恶习。爹爹执意这件婚事的原因,不是看中风兰息将来迟早会成为世袭侯爷,而是他会是一个负责温柔的夫君。不管对于任何一个女人,他都会是个值得一生相守的男人。
风兰息笑而不语,目送着她笑的欢快,脚步也欢快,宛若天际的雏鹰,展开双翅,离开了铺子,走入院子后她自己的屋子,将画卷挂上苍白毫无一物空空荡荡的白墙。
在大漠,十天半月能洗一次澡,已经是天大的喜事。
关上门,褪去满是尘土的衣裳,将身子沉入温热清水之中,她扬起脖颈,惬意地闭上眼眸。
纤细光洁的玉臂懒洋洋搭在浴桶边缘,拆了发髻上的木钗,及腰长发宛若一片黑云松散垂落,心满意足地长吁一声,虽然到大漠已经二个月出头,她深入心底的疲倦,还未彻底散去。
屋内一片昏暗,她有不点灯的怪癖,只是打开一扇窗,任由月光洒落屋内一角,这些光亮,对她而言已然够用。
时光,总会冲淡一切。
她也能忍耐命运的残忍和苛责,反正……命运从未厚待她。
她无忧无虑地活了九年,便遭遇生死危机,几乎被阎王夺取性命。
她好不容易将一颗心交给一个男人,却很快被收走他们的缘分,甚至,在他们之间种上一片荆棘,谁先逾越,谁就要面临鲜血淋漓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