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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注意你自己的身份!我不是来帮你解惑的!今天的谈话就到此为止吧,记住你我的身份,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这次只是一个小小的见面礼!”说完之后,无论林晓峰怎么问,对方都没有再吭一声,显然已经离开了。
见状,林晓峰也不再逗留,他准备先去亚特兰大城的机场看看。如果有完好的飞机,又能找到会开飞机的幸存者,那么他就可以直接飞到加利福尼亚州的莫哈韦沙漠,伊萨克博士和白后就在沙漠里。
否则的话,就只能开车走陆路,那将是一次漫长的旅途。
林晓峰在小镇上找了一辆能发动的车,又在一些居民楼里搜到了几把猎枪,几盒子弹,一股脑儿都搬上了汽车。之后顺着谷歌地图的导航,朝亚特兰大城进发。
沿路遇到零星的一些丧尸,林晓峰会停下车来,用猎枪将它们射杀。一是为了权限值,二也是为了练枪法,毕竟是第一次摸枪。
半天之后,沿途的丧尸越来越多,亚特兰大城已经出现在视野之中,林晓峰的猎枪也已经打完了所有子弹。
没有了子弹,林晓峰就用冷兵器。杀这些普通的丧尸自然用不到剑气,所以雪饮狂刀或是宽大的绝世好剑反而比无双剑、天下剑、火麟剑要来的效率高,也更省力。不过此时的绝世好剑还没有开锋,锋利程度不及雪饮狂刀,所以林晓峰果断的选择了雪饮狂刀作为兵器。
丧尸的增多也意味着需要不断的停车,于是,林晓峰干脆直接弃车步行,一路走一路杀。雪饮狂刀不愧是神兵,这一路砍下来杀了至少数百个丧尸,竟然依旧滴血不沾、纤尘不染!直看的林晓峰大为欢喜,作为一个现代人,他还是希望自己的兵器干干净净的,而不是血淋淋的。
杀丧尸的不适应感也在不断的砍杀中慢慢淡去,当杀死数百个之后,林晓峰对于杀丧尸已经没有太大的反应了。
就在这时,马匹奔跑的声音由远而近。林晓峰劈死一个丧尸,抬起头来朝后方望去,看到一个戴着牛仔帽,穿着棕色警察服的白种男人,正骑马朝这边飞奔而来,身上背的袋子里露出不少枪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