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糜竺沉吟半晌,切换了战斗脸
“叫上小妹,我随你去下邳,哪怕是散尽家财,也要让刘玄德成为我糜家的女婿。”
糜芳笑了,他的目的达到了。
姜淮,你就洗干净脖子等死吧。
今日挨的这几个巴掌,来日我必定十倍百倍的奉还!
……
翌日
“义父,海曲县到了。”
“嗯。”
姜淮走上加班,伸了个懒腰,看见的是停靠海曲简陋小港口上三十艘大船的忙碌。
有十二个义子在,完全不用他操心任何事,他们自然会帮他处理好一切。
姜淮尽管睡到日上三竿,然后站在船头看风景。
只是,这海曲的风景着实不算好看。
身为沿海县,这边必定是有盐田的,可如今的盐田却早已荒废,任由海水冲刷,也无人去管。
待姜小鼠带两百人将岸上情况查明,姜淮跟着一起登录上岸,前往海曲县。
结果发现这边远比海边的盐田还要更加荒凉,路上满是尸骨,城外的万亩良田,在如今秋收的时节里,竟看不见一个人。
城内倒是干净,但偶尔零星走过的人,看见姜淮的大部队以后,也吓得抱头鼠窜。
整座海曲县城,仿佛是被人类遗忘了似的。
姜淮叹了口气,这就是曹操做的好事啊。
不可否认江淮挺喜欢曹操的,三国里,他最喜欢的就是这位人妻曹、盖饭曹,既是枭雄又极有魅力。
相比起皇叔刘备和鼠辈孙权而言,曹操更符合他的审美。
但他做的很多事,的确让人浑身发寒。
徐州的城,不知道被他屠了多少座。
不看不知道,看了…姜淮就打消了去投靠曹操的想法。
刘备和孙权他又都看不上,既然如此,这大汉到底还是得他自己亲手拾到啊。
第一步,便从这海曲小城开始。
“小鼠,让人把器械都搬进城,咱们暂时在海曲扎根。”
“是,义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