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7 / 9)

捞尸人 纯洁滴小龙 679 字 2个月前

件衣服怎么样?”

潘子走了过去,加入其中。

这个时候的男人,陪女人逛街试衣服,比女人还不知疲倦。

最后结账时,看着发票上的金额,黄小燕吓得张大了嘴。

终于清醒过来的她,马上说道:“太多了,买太多了,退几件,退几件!”

李兰直接付了账。

钱货两清后,黄小燕急得眼里流出了泪,有些无法适从。

李兰:“小潘侯,请姑吃炸串。”

潘子两只手提着满满当当的包装袋,用力点头。

百货商场门口的炸串,也像是沾了“仙气”,小贵。

李兰评价道:“没石港镇上的炸串好吃。”

李追远难得没叛逆地附和了一句:“嗯。”

李兰:“你经常去吃么?”

李追远:“在石港上高中时经常去。”

李兰:“经常?你上了多久的高中?”

李追远:“两个月吧。”

李兰:“还行,比你上大学的时间要多些,对了,你国家奖学金马上要下来了。”

李追远:“哦。”

李兰:“不应该说等你拿了奖学金,来请妈妈吃炸串么?”

李追远:“一天之内,到不了账。”

李兰笑着摇摇头,用竹签往嘴里送了一块裹满酱汁的炸豆腐,道:

“以前菊香就喜欢吃这豆腐,因为它便宜量大,她会把点的肉串都推给我吃。”

李追远:“谁付的钱?”

李兰:“她请客,她零花钱多,那会儿她妈已经在给人算命了,家里条件好起来了,我只要一喊她,她就骑车载着我去镇上。”

李追远:“这就是你和她做朋友的原因?”

李兰把自己盘子里剩下的豆腐,拨给了李追远。

李追远停下手中的竹签,凝视着这“剩菜”。

李兰抽出一张纸,擦了擦嘴角,小声提醒道:“再叛逆的孩子,在这个年龄段,也不可能拒绝炸串的诱惑吧?”

李追远:“我已经吃撑了。”

潘子:“给我吧,小远,不要浪费。”

把自己的盘子递给潘子后,李追远也抽出一张纸,擦嘴。

李兰:“一个兜里有钱,又渴望伙伴,且随叫随到的朋友,谁能拒绝?”

李追远:“菊香阿姨现在还一直记挂着你。”

李兰:“你看,她不亏,对吧?”

吃完炸串,潘子窜出去要结账,黄小燕去和他抢着结,二人居然还起了争执,最后是黄小燕提高声量,给潘子训了一声。

潘子愣了一下,没再争。

李兰说要帮他们打辆出租车,送他们回去。

黄小燕使劲摇头,说她和潘子是坐公交车来的,待会儿再坐公交车一起回去,方便得很。

告别时,黄小燕红着脸,走到李兰面前再次表示感谢,邀请李兰去她家做客、吃饭。

李兰笑着答应了,说以后有机会。

等他们二人离开后,李兰开口问道:

“小远,潘侯人品怎么样?”

“你都把人家往火坑里推完了,现在才记起来问里面烫不烫?”

“是你推的,妈妈我是在给你面子。”

“你现在的角色是我妈,也是她的姑姑。”

“谁家做女儿的,上面有四个哥哥,还每个月给父母打钱寄东西?这么做,还要不要自己的家庭了?”

“你已经离婚了。”

“谢谢你提醒我。”

“现在回酒店还是逛景点?”

“带着这么多衣服逛景点?”

“有人一直在跟着你,你招手就能过来。”

“我在南通生活的时间比你久多了,南通有什么景点可以逛的,我会不知道?

我小时候就是狼山,到你这一代了还是狼山,我觉得等再过三十年,南通的城市名片还是狼山。”

李追远:“嗯。”

李兰:“难得的我们母子意见一致。”

李追远:“那就回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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