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你们是读者,是我的朋友。十几年相伴,单纯读者,已经不够形容你们了。感慨发完了。写了八本书,才悟到这点。所以真的……人生啊,不经历一些事,是不明白某些道理的。瞪着清澈的愚蠢的眼睛,死命的坚持错误去杠的时候,我也有过。至今想来,兀自脸红。醒悟的或许有点迟。但我觉得还不晚,你们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