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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结账的时候,老板看他的眼神既愤怒又疑惑,估摸着是在怀疑自家大厨的水平是不是下降太厉害。
新书出完后这段时间,是边斜的休息时间。他也不喜欢工作室那边派助理来成天照顾自己,不自由,所以身价虽高,衣食住行倒跟普通人没太大区别。
且他懒,不开车。
所以,吃完饭他就准备挤个地铁回家,但没想到,医院附近那地铁站里,又看见曾念平。
边斜记得清清楚楚,昨天这老人家去律所的时候,前台小姐给程白打了电话,但程白那边说没时间,请他先回去。
这就是不见的意思。
而且看他穿着打扮,真不像是能请得起程白的人,可他刚才竟在这人的电话里听到了“程律”两个字。
这绝对不是什么巧合。
心里面有猫爪子在挠。
边斜不写书的时候,就是个闲得快长毛的人,加上记恨昨晚好友申请一直没通过的事,鬼使神差就凑了上去。
搭讪第一句:“大爷,你是要去天志吗?”
曾念平愣了一下,完全不认识边斜。
但边斜认识他啊。
他就开始给大爷解释昨天在天志前台看到过他,接着又说自己有个在医院工作的朋友,聊了点里面病人的辛酸苦辣,地铁还没到站,就已经跟曾念平拉近了距离。
边斜身上是没有那种有钱人常有的骄矜与傲气的,跟人说话的时候也温和,很容易让人信任,打开心防。
那是一种真的认真。
认真地注视着人,认真的听人说的每一句话,还会给予恰当的回应。
用周异的话来讲,这人或许不是特别擅长跟人交际,但只要成为这人的朋友,就自然而然地愿意为他死心塌地。
他跟曾念平一起上了地铁,然后在太古汇下来,又顺理成章地一起上了楼,进了天志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