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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唐代城市消费水平
消费水平从理论上说是人们消费需要在数量和质量上满足的程度。历史上不论哪个时期,它的消费水乎都有不同层次上的差别。综合分析唐代城市中各类消费状况,我们可以看到,市民的消费水平是存在着严重的两极分化倾向的。
1.官员、贵族和富商们的奢侈消费
在大唐盛世的恢弘气势下,奢侈糜烂的高消费似乎成了唐代消费水平的代名词。陈衍德先生也曾提出奢侈性消费是唐代消费经济发展的趋势之一。消费水平是由消费群体的经济能力决定的。在唐代,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决定了财富分配的不公,政治地位成为收入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因而政治地位较高的官僚贵族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巨额财富。但随着唐代城市商业的发展,有许多手工业者或是市井商贩靠经商逐渐积累财富,有的甚至达到富可敌国的程度,也跻身到了高消费行列。这一高消费群体主要集中于城市,史籍中对他们的消费记录俯拾皆是。
(1)衣食日用。贵戚高官们的饮食消费可谓是穷奢极欲。他们对食物有花色、新奇和营养等高品位的追求,并且不惜为此耗费千金。天宝中,“诸公主相效进食,上命中官袁思艺为检校进食使,水陆珍馐数千,一盘之贵,盖中人十家之产”(《补遗》)。武宗朝,宰相李德裕奢侈至极,“每食一杯羹,费钱约三万,杂宝贝、珠玉、雄黄、朱砂,煎汁为之。至三煎,即弃其滓于沟中”(卷下)。晚唐宰相杜琮,“人臣福寿,少有其伦。日常五餐以为常式,一日之费皆至万钱”(p1792)。
衣着服饰方面更是追求高贵、华丽和新异,而这也要以花费巨资为代价。睿宗先天二年正月十五、十六夜观灯时,“宫女千数,衣罗绮,曳锦绣,耀珠翠,施香粉。一花冠、一巾帔皆万钱,装束一妓女皆至三百贯。妙简长安、万年少女妇千余人,衣服、花钗、媚子亦称是,于灯轮下踏歌三日夜,欢乐之极,未始有之。”(卷3)安乐公主曾“使尚方合百鸟毛织二裙,正视为一色,傍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见,以其一献韦后。公主又以百兽毛为鞯面,韦后则集鸟毛为之,皆具其鸟兽状,工费巨万。”(卷34《五行志一》)充分说明了当时妇人们服饰消费的高昂。
在出行方面,玄宗将幸华清宫,“贵妃姊妹竞车服,为一犊车,饰以金翠,间以珠玉,一车之费,不下数十万贯。既而重甚,牛不能引,因复上闻,请各乘马。于是竞购名马,以黄金为衔*,组绣为障泥。”(卷下)宪宗元和年间,有蔺如宾者,劫一茶商数百万之财,“服馔车舆仆使之盛,拟于公侯”。后生一子,“轻裘肥马,恣其出入”(卷1)。骑马在唐代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商人骑马在唐代已经非常普遍,而且往往装饰过盛,不亚于官宦。
豪贵们的日用品更是珍奇名贵。则天时,张易之为母阿臧造七宝帐,“金银、珠玉、宝贝之类罔不毕萃,旷古以来,未曾闻见,铺象牙床,织犀角簟,鼲貂之缛,蛩蚊之毡,汾晋之龙须,河中之凤翮以为席”(卷3)。太平公主的玉叶冠,虢国夫人的夜光枕,杨国忠的锁子帐,“皆稀代之宝,不能计其直”(卷下)。巨豪王元宝则“好宾客,务于华侈,器玩服用,僭于王公……常于寝帐床前,雕矮童二人,捧七宝博山炉,自瞑焚香彻晓”(卷下)。
(2)住宅别墅。唐人在构建住宅别墅上特别费尽心思,极尽奢华,并且是一代比一代更富丽堂皇。正如史家所言:“天宝中,贵戚勋家,已务奢靡,而垣屋犹存制度。然卫公李靖家庙,已为嬖臣杨氏马厩矣。及安、史大乱之后,法度隳弛,内臣戎帅,竞务奢豪,亭馆第舍,力穷乃止,时谓‘木妖’。”(卷152《马璘传》)当时建造宅第的高消费主要表现在宅第装饰的华丽上。则天从父姊之子宗禁客造一新宅落成,“皆是文柏为梁,沉香和红粉以泥壁,开门则香气蓬勃。磨文石为阶砌及地,着吉莫靴者,行则仰仆”。后犯赃流配,太平公主到其宅院察看了一番,叹曰:“看他行坐处,我等虚生浪死”(卷3)。连太平公主都自叹不如,可见宅院的豪华程度在当时是第一流的。玄宗时巨豪王元宝,“常以金银叠为屋,壁上以红泥泥之,于宅中置一礼贤堂,以沉檀为轩槛,以碔硖甏地面,以锦文石为柱础,又以铜线穿钱,甃于后园花径中,贵其泥雨不滑也”(卷下),达到了用奢华的住宅花园来体现金钱的富有程度。构建豪华宅第的另一主要表现是宅第占地面积十分广阔。平定安史之乱的大功臣郭子仪“岁入官俸二十四万贯,……其宅在亲仁里,居其里四分之一,中通永巷,家人三千,相出入者不知其居。前后赐良田美器,名园甲馆,声色珍玩,堆积羡溢,不可胜纪”(卷120《郭子仪传》)。在杨鸿年先生的《隋唐两京考》中,把长安的坊按面积大小分为五类,亲仁里属于第三类,“南北长三百五十步,东西宽六百五十步,面积为49.16万平方米”(p250)。这样看来,郭子仪的大宅约占地为今天的12万平方米,足见其气势恢弘,豪门广阔。
(3)婚丧。唐代有很多婚姻与今天的习俗相似,必须要破费很多钱财的。关于唐代婚姻的消费,我们另有专文谈及,这儿仅简单举两个例子。韦丹之子韦宙被贬永州,当地奢婚盛行,“初俚民婚,出财会宾客,号‘破酒’,昼夜集,多至数百人,贫者犹数十人”(卷210《韦丹传附子韦宙传》)。永州地处边疆尚且如此,更何况京城这样的大城市,豪贵之人的婚姻更是耗费颇多,最奢华的当然要数皇帝嫁女儿。咸通九年,同昌公主出降。“宅于广化里,锡钱五百万贯。更罄内库珍宝,以实其宅”,极尽奢华。比如“公主乘七宝步辇,四角缀五色锦香囊。囊中贮辟邪香、瑞麟香、金凤香,此皆异国献者。仍杂以龙脑金屑,镂水晶玛瑙辟尘犀为龙凤花木状。其上悉络真珠玳瑁,更以金丝为流苏,雕轻玉为浮动。每一出游,则芬香街巷,晶光耀日,观者眩其目”。史称“自汉唐公主出降之盛,未之有也”(卷237“同昌公主”条)。
丧葬消费更奢华,王公勋戚,富家豪族,“以厚葬为奉终,以高坟为行孝,遂使衣衾棺椁,极雕刻之华,灵柩冥器,穷金玉之饰”1。高宗时笑里藏刀的奸臣李义府改葬祖父,“营墓于永康陵侧。三原令李孝节私课丁夫车牛,为其载土筑坟,昼夜不息。于是高陵、栎阳……等七县以孝节之故,惧不得已,悉课丁车赴役。……王公已下,争致赠遗,其羽仪、导从、蠕鞘、器服,并穷极奢侈。又会葬车马、祖奠供帐,自灞桥属于三原,七十里间,相继不绝。武德已来,王公葬送之盛,未始有也。”(卷82《李义府传》)
(4)娱乐。显贵们闲得无聊,会寻找一切可以娱乐的内容,各种娱乐项目在唐代就应运而生。为了表现出自己有财有势,许多人会一掷千金。高宗时奸臣許敬宗奢豪,“尝造飞楼七十间,令妓女走马于其上,以为戏乐”(卷236“许敬宗”条)。中宗景龙中,“妃主家竞为奢侈。驸马杨愼交、武崇训至以油洒地,築毬场”(卷236“杨慎交”条)。玄宗时郭英义“颇恣狂荡,聚女人骑驴击球,制钿驴鞍及诸服用,皆侈靡装饰,日费数万,以为笑乐”(卷117《郭英□传》)。安史之乱后,虽然国库空虚,经济困难,也阻挡不了官员们高昂的娱乐消费。据《大唐传载》载:“杜亚为淮南,竞渡采莲龙舟锦缆绣帆之戏费金数千万。于頔为襄州,点山灯,一上油二千石。李昌夔为荆南,打猎,大修妆饰。其妻独孤氏亦出女队二千人,皆著红紫锦绣袄子。此三府亦因而空耗。”(p884)
至此,我们不禁惊叹唐代官僚贵族的消费能力之高。唐代豪贵富人不仅有这样的财力,而且消费额也非常巨大。史籍中有一则德宗时的记载,讲述了一个得宠宦官的月消费额。当时陈少游向中官董秀行贿,“候下直际,独谒之。从容曰:‘七郎家中人数几何,每日所费几何?’秀曰:‘久忝近职,累重。又属时物腾贵,一月须千余贯。’”(卷239“陈少游”条)后来陈少游“请以一身独备七郎之费用”,每年给他送钱五万贯。唐中后期,随着宦官政治权力的加强,其经济实力也足以使他们跻身于高消费之列。
2.普通市民的低消费
虽然“金字塔的顶端会比巴黎的铁塔要高得多,而我们大多数人所处的地方离地不过一码”(p117)。高消费群体毕竟只是唐代城市市民中的一小部分,占市民绝大多数的手工业者和普通中小商人的消费水平绝对还达不到这样高的程度。但史籍中对他们生活状况的描写并不多。正如布罗代尔所说:“不幸的是,我们对于宫里的大场面比市井细民的生活了解得更多。我们更感兴趣的倒是用木桶运来的活鱼的鱼市,或者是那个野味市场……这里,不常见的东西掩盖了日常事物。”(p651)并且他还理智地推断出“中国潜在的贫困无所不在。皇帝、官吏高高凌驾在这贫困之上,一味享乐靡费,他们的奢侈好像属于另一个世界”(p650)。唐代给人的繁华印象和富贵人家奢侈糜烂的高消费也掩盖了普通市民们的生活真相。事实上,贫民低下的消费水平相对于唐代城市商业经济的繁荣,正是另一个更现实的世界。有专家曾指出:“传统社会一向置广大劳动人民于高消费之外。他们的消费水平总是被压抑在维持人口生存与人口再生产的最低水平线上下,市场消费能力几被剥夺殆尽。”(p243)在唐代城市中,处于这种消费水平的消费群体主要是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都较低的贫民。最典型的事例就是白居易笔下的卖炭老翁,“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卷4《新乐府卖炭翁》)。他的消费支出主要就是吃和穿,而且在寒冷的冬天还只穿一件单衣,连保暖的基本需求都无法满足。原为一小货郎的张守一在未被广陵吕用之提拔之前,贫弊不能生存,“乃负一柳箧,鬻粉黛以贸衣食,流转江淮间”(卷289“张守一”条)。他贩卖化妆品,收入很低,仅能换取最基本的衣食,和卖炭翁一样消费水平低下。而镇州有一贫妇“平生未尝获一完全衣”(卷158“贫妇”条),更是穷到连衣服都穿不起的地步。杜甫的一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卷216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让我们在悲叹阶级社会的不公时,也可以看到城市中处于最低消费层次的平民有很多人是连衣食这一最基本的消费需求都无法满足的。
另外,在城市中还有一个挣扎在贫困线上的群体,就是出身贫寒的读书人。他们“家贫不足以自活,应举觅官”(卷15《上兵部李侍郎书》),来到长安等大城市中,但在他们还没有得到官职之前往往生活比较艰难。杜甫曾自嘲:“杜陵野客人更嗤,被褐短窄鬓如丝。日籴太仓五升米,时赴郑老同襟期。”(卷216杜甫《醉时歌》)也在求官不得、旅居京师的十余年里,怀才不遇,生活贫苦,沦落到了买减价太仓米吃的地步。这些贫穷的读书人的消费水平,可谓是接近城市消费水平的底层。甚至在他们得官之后,如果官位不高,俸禄也是极低的,消费水平仅能维持生计,或许还难以摆脱贫困线。太原府参军苗藩,死时“遗资无十金,无田无宫以为归”(卷25《太原府参军苗君墓志铭》)。他们在收入不高的情况下,往往还要养活一个大家族及投靠的亲友,如苗藩要养“四室之孤男女凡二十人”,因此限制了其消费水平的提高。韩愈在做国子博士时,日常生活甚至出现了“冬暖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甚至“晨炊不给”的状况。(卷160《韩愈传》)
这种由财富分配不平等而造成的消费水平的悬殊,其实并不是传统农业社会的特殊产物,即使在发达的现代工业社会,我们也是有目共睹。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检验一个社会的发展,不在乎不平等,而在于这种不平等与绝对平均曲线之间偏角的大小”(p244)。唐代城市中的工商业者是城市居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经济收入上讲,他们处于金字塔那宽宽的最底层。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唐代城市中一般的消费水平,而且这种较低的水平恰恰限制了唐代商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3.中小工商业者的衣食丰足消费
史籍中对于工商业者消费情况的正面记载实际上并不多,因此我们只能从他们的收入水平上做大致的判断。唐代工商业较之前代有了巨大发展。在手工业方面,唐代官营手工业与市场和商品经济的联系较少,而私营手工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中唐以后与市场的联系得到了加强。有些手工业者还兼营商业,因此手工业者的收入相对于前代有了较大提高。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商人阶层前所未有的壮大,社会地位有所提高,经济实力也大大增强。工商业者收入的增加,直接决定了消费水平的提高。那么普通工商业者的消费水平达到了什么程度呢?
史载长安有—贾人之妻,“夫亡十年,旗亭之内,尚有旧业。朝肆暮家,日赢钱三百,则可支矣”(卷196“贾人妻”条)。其家“丰俭得所”,每日买食米肉,且有财力雇买奴仆。这是一则难得的对于商贾之家日常收入和消费较详细的记载,显然其消费水平已经达到了衣食无忧的温饱水平。这只是一家普通的旗亭酒家,其消费水平正是广大工商业者平均水平的反映。相州王史巡行客坊时,“忽见一客方食,盘餐丰盛。史问其业,客云:难卖杂粉香药而已。史疑其作贼,问汝有几财,而衣食过丰也。此人云:唯有五千之本,逐日食利,但存其本,不望其余,故衣食常得足耳。”(卷165“王叟”条)他做的也是小本生意,利润不会太高,但是足以保证他衣食丰足的消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