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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比我小几个月,却以“哥哥”自居,从不让我受欺负。
印象最深的是十六岁那年,在放学路上,几个混混企图拉我去小树林,是耀扬豁出性命把我从他们手里抢了出来。
结果,他失手将其中一个人打成了重伤。
幸亏爸爸托人做了调停,最终只是赔钱了事,免了耀扬的牢狱之灾。
呼!
曾经无所不能的阳光男孩,如今却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前路未卜……
“骆骆,你在哪里?”蓦地,三叔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扭头看去,他站在三四米远的地方,一袭墨色睡衣,气质比月光还凉。
我没有挪步,“三叔,我在这儿。”
他循着声音踱来,到我身旁,抬起手,递了一张卡片,“喏,给你。”
我迟疑地接过,扫了一眼,竟然是张银行卡。
“里面有三十万,是你这个月的薪水。”声音如雾,听不出是什么情绪。
“还有几天才入职满一个月,而且当初定好的是月薪十万。”我把银行卡塞进他的睡衣口袋,“所以,这个钱我不能收。”
三叔努唇忖了一霎,“或者,就当是你的生日礼物。”
我再度拒绝,“礼物过于贵重,我受不起。”
“你该不会是以为我想用这笔钱来买你的身体吧?”他忽然恼火地问道。
“三叔,我当然不会这么想。就算我的身体再值钱,也远远达不到三十万一次的程度。”说完,自己都觉得好笑。
他在喘粗气,胸口起起伏伏,酝酿着怒意。
我忽然意识到,这张银行卡里不止有三十万块钱,还有一片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