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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霍亦琛,有件事我在跟他生气,所以也正好不想在家里久留。雪夜困在汽车里的那晚,第二天清晨我便发现他的手机好端端的,信号全满,根本就可以求救。我没有质问他为何撒谎。但他既发现我发现了,那就一定要来解释。
他唯恐我误解,他对我有那么一星半点的感情。
“我希望宝贝的爸爸妈妈之间不要有误会。宝贝已经懂事了,让她看到父母冷战是不好的影响。”
说得真好听。当然,在霍家,能受到来自家庭的最不好的影响就是父母冷战了。那些虐待继女、叔侄绿帽之类的事,当然都没发生过,一定都是我的想象。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来到夏安路。霍亦烽很明确地表示,他一生不会再回来。环游地球需要很久,或许他会在南极洲给我寄一张驯鹿的明信片。
我和凌眉一同为他收拾行李。所谓行李,其实东西极少。他这人一直轻来轻去,最讨厌的就是大包小裹。他说春夏秋冬各一套衣服即可,凌眉奉命每个季节挑出一套,上衣裤子标上字母,确保他不会搭配错。
“还有什么要带的?”
凌眉漫不经心道:“死丫头,他带你一起走,如何?”还不等我回答,她又说,“逗你玩的。唉,如今是逗着玩都那么苍凉。”她双目寥落,将老板的黑色皮革记事本装进行囊的最上头,“再也不能跟以前一样了。”
小川接替霍亦烽后,没有解雇任何一个老员工。这对他来说不啻是种考验,但这年轻人有种莫名使人亲近和信服的超能力,大家对他的印象还是蛮好的,除了凌眉。从第一天起,她就叫他“嘴上没毛的蠢货”。在凌眉心里,就只有霍亦烽一个是她老板,其他人都是拙劣的替代品。
再也不能跟以前一样了。
“全都怪你!”凌眉瞪着眼睛嗔我,“就怪你!”
我安然接过:“怪我。”
“他跟你求过婚的。”凌眉幽幽道,“不过谁也骗不了。就算真结了婚,估计撑不了几年还是得分开。咳,他就不是那么个人。”
大约一周的时间,霍亦烽奇迹般地滴酒不沾。更奇迹的是,他很清醒,也很快乐。
我从未见过的快乐。
曾经在医院里,他对我说,我三十五岁了,宝贝,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他三十五岁了。
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不大,他依旧是众多少女梦中的英俊骑士。他挺拔的身材没有因为风霜雨雪而受任何一点儿摧残。他一直故我地活着,自由而洒脱。
最后七日,我见他的次数并不多,只记得一次。顶层办公室,他立在窗边,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暖红的落日余晖里,我见到他头顶钻出的一根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