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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化成人形之后的模样和它本身是什么妖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却和它的修为与个人审美有一定关联。能化成这样的人形,想必是对力量有绝对崇拜的一族,并且不是空有崇拜之心,而是能切实掌握一定力量的妖类……是什么呢?
据他所知,本市登记在册的妖中能有此修为的不多,就算一个人的手指头数不过来,两个人的手怎么也能够了。那些妖虽认不全妖安局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几乎都能认得出它们。白屋途几乎可以确定,眼前这个妖,来路不明。
而且,它的手没有像其他跳女步的女士一样规矩地搭在男士的肩上,而是渐渐移动到了白屋途的颈侧。
白屋途这才猛然想起,他自己也是年龄20至25岁,相貌中上的男性……是它吗?它就是副局长猜测的那个来自无人区的妖?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脚下是怎么跳的舞步。那男子既没喊节拍也没低头,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看,可大半支曲子过去了,它脚下却闪躲得游刃有余,没被白屋途踩着一下。
白屋途丝毫不怀疑,现在就算是他故意伸脚要踩它,肯定也只能踩个空。
他抬头回视它的目光,从其中看到了一丝了然的意味。白屋途知道自己的身份有可能在不经意间已经暴露了,意有所指地问:“你是谁。”
“来教你跳舞的人啊。”男子笑意更深,“不过现在我觉得,我们还有别的事可以说说,比如,为什么你身上有一种我很熟悉的味道?”
妖的嗅觉灵敏,但白屋途可没小刘那么好的鼻子:“什么味道?”
歌声渐弱停止,男子笑着松开他的肩膀和手:“或许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
它说完这句话就走了,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人群中,白屋途面前经过了几对上场、下场的舞者,再往它走的方向看去时已经找不到它的踪影。
他孤身一人站在场中发愣,新的舞曲即将开始,旁边几个跳舞的人嫌他碍事,仿佛他的存在是对他们舞蹈艺术的玷污,言辞攻击将他赶下了场。白屋途这才想起他的领导还在门口——可是舞厅有三个门口,他是从哪进来的来着?
好像门口有棵树……怎么都有树?门口有卖票检票的……也都有!
糟了糟了,他们局长大人呢?
白屋途急得跟丢了羊羔的放羊娃一样,把袖子一撸,心急火燎地挨个门张望,一回头,又撞上了一个人。
他一揉额头:“怎么又是你!”
“什么又是我?”郑伏虎冷冷地看着他,被撞了一下的胸口好像一点儿都不疼,诘问道,“知道自己是来干嘛的吗?跳没完了?”
原来不是妖啊。总算没把局长弄丢,白屋途拍拍胸口:“是你啊。”
郑伏虎极度不满:“什么叫是我啊?你很失望?白屋途同志,还记得你的任务吗?跳个舞就找不到北了?”
“不是不是不是。”白屋途缓了口气,“郑……先生,我跟你说,我刚才跳舞的时候看到个人,不……不是人,就是个……你知道吧?”
虽然舞厅里音乐声很大,但他们左右都有人,白屋途根据工作守则及时隐去了容易引起常人恐慌的关键词:“刚才他带我跳了一支舞,我觉得他……”
“你是觉得他长得不错,还是跳得很好?或者是没看够,还想找来继续看?哼!”郑伏虎一甩脸色,“收队!”
白屋途:“???”
这个舞厅生意非常火爆,来往人也多,是不是刚才他不在的时候郑局被人推搡挤压到了伤口?怎么脾气这么不好?
白屋途慌忙跟了过去,走到人少偏僻处:“郑局,我是想跟你说,我怀疑那个是……”
“不用怀疑了,就是它!”郑伏虎斩钉截铁道,“回去通知所有人拿装备,围剿狼妖!还有那个蛇精,他们俩一起走的,那个也跑不了!”
它是……狼妖?
别说本市了,全省都已经许多年没有出现过类似狼这种力量强大且具有攻击性的妖类了。白屋途感觉自己好像漏听了什么,脑子一时跟不上:“郑局,你怎么知道那是狼妖?”
郑伏虎步履如风:“它就是从无人区来的,我跟它交过手。”
和狼妖交手?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人怎么可能打得过狼妖呢?狼一旦发现有人企图攻击它,还不立刻把人撕碎?
白屋途担忧地问:“郑局,你身上的伤是被它弄的吗?”
郑伏虎脸色更难看:“嗯。”
这领导怎么带头不遵守安全工作守则?遇到狼妖这种确定、一定、肯定打不过的对手,应该及时呼叫增援,或者能谈判就谈判,能感化就感化,怎么上来就硬碰硬?
白屋途痛心疾首:“你怎么能跟它打呢?”
郑伏虎毫无预兆地顿住脚步,“唰”地回头道:“一只狼妖而已,怎么,你觉得我打不过它?要不是因为……哼!”
白屋途今天第三次脑袋撞上人墙,揉了揉好奇问:“因为什么?”
郑伏虎狠狠瞪了他一眼:“回局里!”
接到收队信号,其他巡逻的同事也都陆续回到了局里,每人领取了捆妖索、定魂针之类对小妖有一定效力但是不知道对狼妖管不管用的装备……毕竟在场的人之中别说交手了,根本就没人见过狼妖。
由于对手强大,这次行动组五人一组外出巡逻,非行动组十人一组,全局出动巡逻了整个通宵,一直巡逻到街上除了自己人再也没有别人,也没能见到那只狼妖的一根狼毛。
太阳升起,一个勉强算是好消息的消息传来:尽管没有抓到凶手,但是好歹昨天晚上没有发生新的命案。
这个消息还真是让人不太高兴得起来,因为昨天发动的已经几乎是他们局里的全部警力了,这些人不可能天天通宵巡逻,经过一晚之后至少要分成两到三班制进行倒班。昨天的巡逻人数对凶手造成了威慑,那么巡逻的人如果缩减到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还能对凶手造成威慑吗?
通宵巡逻和平时的值班不一样,值班是在那一坐就行了,巡逻可是要一整晚几乎不停地走动,白屋途累得回到局长办公室后在外间的沙发上倒头就睡。
睡了一上午,他醒来后去公共浴室冲了个澡,回来正好遇上一个军医给郑伏虎换完药。白屋途上前打了个招呼:“大夫,我是郑局的临时警卫官,他的伤口怎么样了?还得多久能好?”
大夫跟他点头致意:“不到一个星期能恢复成这样已经不错了。我建议他静养,但他说现在是非常时期,坚持要继续主持工作,要不是因为他这次是意外受伤,这份责任精神完全可以申报‘感动三界十大人物’奖了。”
白屋途不明白,郑局不是因为任务受伤的吗?怎么就不能申报了?他问:“大夫,我是昨天刚来的,咱郑局这伤是什么时候伤着的?”
大夫:“上周六吧,正好那天我休息,一大早天还没亮,就被电话临时叫回来。”
周六不就是郑局代替他值夜班的第二天清早么?可那天他的值班记录上明明写的是“情况正常”,如果是夜里遇到狼妖出没而响了警报,郑局怎么会不说?
难道是早晨签完字郑局在路上走着走着遇到同样早起的狼妖?这好像不太符合狼的生活习惯吧?
白屋途百思不解,敲门进了暗间的卧室,看到郑伏虎正躺在床头,又是一脸苍白。
刚才那军医是来换药的吗?换的药不会是有毒吧?
白屋途走上前:“郑局,你换完药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郑伏虎闭着眼:“纱布黏在伤口上了,撕的时候有点疼,我歇一会儿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