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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函数与极限
1、集合的概念
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简称集)。集合具有确定性(给定集合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和互异性(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比如“身材较高的人”不能构成集合,因为它的元素不是确定的。
我们通常用大字拉丁字母a、b、c、……表示集合,用小写拉丁字母a、b、c……表示集合中的元素。如果a是集合a中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a,否则就说a不属于a,记作:aa。
1、全体非负整数组成的集合叫做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2、所有正整数组成的集合叫做正整数集。记作n或n。
3、全体整数组成的集合叫做整数集。记作z。
4、全体有理数组成的集合叫做有理数集。记作q。
5、全体实数组成的集合叫做实数集。记作r。
集合的表示方法
2、列举法:把集合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并用“{}”括起来表示集合
2、描述法:用集合所有元素的共同特征来表示集合。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