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制胜韬略与生存法则 (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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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进自我实践(不是为了说明道理)。
个案研究针对某一个具体、特定的事件,其研究结论只适用于个案本身,并不具有普适性。问题研究试图把各个案例的研究上升到一般教育问题的讨论,从自我叙述的主观式研究上升到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客观式研究,从而更好地理解个案背后更为深远的教育意义与目的,提高教师理性思考水平。
问题研究的分析框架为:
(1)问题及对问题的分析;
(2)行动对策;
(3)问题与反思。
胡教授报告的重点放在《从案例研究到问题研究》上,笔者认为,这也是我们教研员应该掌握的兵法之一,故把它列为兵法五:“掌握指导教师做行动研究的方法,学会从案例研究到问题研究的基本套路。”
兵法六:教学、评价和命题都要基于课程标准
经国务院同意,由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这几乎是参加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识培训的教师共知的基本道理。因此,这些年来,专家们在各种场合总是倡导要“用教材教”,而不能像过去那样再直接“教教材”。问题在于,实际教学中,还有相当比例的教师从未看过学科课程标准,在实际的教学、教研、评价、命题指导中,也还没有形成“言必称课程标准”的风气。
而在课程专家的系列专题报告中我们可以感觉到,“基于课程标准”几乎成为所有专家的口头禅。课程专家指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的专家教授,2010年暑假期间,这些专家在海南省教研员研修班上作了一系列与课程相关的专题报告和讲座。所作的与课程标准相关的专题报告就有:《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崔允漷教授);《课堂观察:走向专业的听、评课》(崔允漷教授);《基于课程标准的命题研究》(张远增博士);《基于课程标准的学业成就评价》(杨向东博士);《分解课程标准的策略与方法》(朱伟强博士)等。他们不只是倡导,更重要的是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分析框架,这些对于新形势下的教研员来说,无异于安身立命的基本功。依据这些报告,提炼出第六条兵法:“教学、评价和命题都要基于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