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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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改革是一项全面的教育创新活动,需要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来支撑,教育体制改革也能够为课程改革提供强大的动力。www.Pinwenba.com《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三部分对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从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等角度提出了具体的改革要求。在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今天,更加呼唤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教育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有所为”,是指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并加大教育投入,努力建设公共教育财政体制;要“有所不为”,是指要转变政府职能,退出教育活动的微观领域,赋予学校充分的自主权。此外,还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校内部运行机制。通过对教育体制的改革创新,建立起充满活力的新的教育体制,为课程改革的高效、深入推进提供重要的体制保障。
(一)改革与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和发展责任,健全和完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农村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推动落实将中小学人事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提高市县教育行政领导的任职资格要求和管理水平。
加大省级财政对农村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切实落实“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积极推进“两免一补”,完善有关管理办法。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乡镇中心学校为龙头,“中心学校—完全小学(学区)—教学点”为网络的乡镇教育管理新体制,构建联片教研、资源共享的农村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培训、教育资源配置和教师素质提高的新机制。
(二)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
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依法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保障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对民办学校在招生、教师职务评聘、教研活动、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在确保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和资源需求、促进其均衡发展、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和少年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利用义务教育免除杂费的机遇,大胆引入市场机制,通过试行“教育券”制度和允许有条件择校,将民间资金规范有序地引导到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建设中来,以市场机制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激活学校的办学活力,不断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
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投入,同时积极鼓励和大胆引进民间资金的投入,尝试通过“教育券”手段,引导学生就读民办学校和职业学校。在部分生源充足的市县城区,通过加强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如水、电、路、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加上优惠的政策引导,利用财政资金和民间资金共同打造若干“教育城”,逐步形成教育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在若干生源充足但优质高中资源不足的市县城区,出台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名校举办高中学校,使优质高中资源的布局更加合理。对各级各类薄弱公立学校在明晰产权关系、不提高服务范围内学生收费标准(同时也不减少财政投入)、妥善处理好原有教师队伍的前提下,实行大胆改制(兼并、承办、合作办学、国有民办等)或委托运营,激活办学活力,努力将薄弱学校转化为优质教育资源。
(三)努力建设公共教育财政体制
努力建设一个具有高效性、公平性和给予受教育者更多选择机会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具体内容包括:
1、稳定增加财政投入
在具有较强公共产品属性的教育服务中,政府财政发挥主导作用。教育财政投入的增量首先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保障农村人口基本受教育的权利,满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为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与此同时,针对海南省普通高中规模过小的现状,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的财政投入。
2、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筹资体制
继续完善多元化的筹资体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共同解决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比如,义务教育主要由政府办学,同时制订积极的政策,鼓励民间资金进入义务教育领域,允许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在优先满足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少年的义务教育、严格控制班额的前提下,招收适量的择校生,把优质教育做大,满足部分民众合理的择校需求;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学校更可以大胆利用民间投资和择校费来做大、做强。择校费的收取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并主要用于扩大办学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民办学校可以分为“营利学校”和“非营利学校”,对其中的“非营利学校”,财政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以推动民办学校的发展,为民众提供更多的选择;而对“营利学校”,也采取更为宽松的政策,如尽量避免对其价格因素直接进行干预,让“市场”来决定价格等。
3、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
在以公共需求为投入准绳的原则基础上,对那些目前或传统上由政府提供,但并非具有较强公共产品属性的教育服务,逐步扩大非政府资金承担份额或转由社会力量提供。改变政府在教育上承担无限责任的状况,把一部分教育责任转移给社会承担。在办学机制上实行政府和社会办学力量之间灵活、多样化的合作。
(四)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政府对学校的管理坚持“政校分开”的原则,凡属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事,由学校负责管理。政府以宏观管理和间接管理为主,对学校管理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制订和实施法规、政策,规定学校办学的准则和规范,检查督促学校依法办学,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通过规划、拨款和信息发布等手段,引导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任免(公立学校)校长、制订教师资格标准和基本工资标准,确保学校的基本办学水等。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稳中求进、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逐步到位、全面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学校领导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海南省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学校自主管理、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政策完善的管理体制。定期逐校核定学校编制(在试行“教育券”制度的区域,核编作为辅助措施),打破教职工终身制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全面推行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完善聘后管理,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海南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校长和教师队伍。
1、对各级各类学校依层次、性质、类别的不同,实行不同的领导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
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或实行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公立学校具有副校长推荐权、中层干部任免权、内部分配和经费使用自主权等,除义务教育学校外,还具有教职工聘用权(部分试行民营机制或董事会管理体制的义务教育学校也可以试行)等。
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要健全和完善校务委员会、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体大会)、学校管理咨询委员会等咨询审议、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形成相对稳定的决策模式,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避免校长主观武断和滥用职权。所有学校都按规定实行校务公开,接受政府、社会、家长和师生等多方面的监督。
在公办学校选点试行现代学校制度,开展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学校管理新机制。主要改革措施包括:
(1)实行学校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政府对公办学校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学校依法自主进行管理,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
(2)建立由教育资产代表、学校校长(可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在学校理事会领导下负执行之责)、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会知名人士、教育专家和社区代表组成的学校理事会(或民主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决策机构,提高学校的自主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还要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让教职工充分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3)完善学校监督机制,学校及其理事会均要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和教代会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