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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栻主持了岳麓书院的讲坛,大讲理学家津津乐道的“公私义利之辨”,影响很大,致使“闻者风动”。
但是,张栻并不是以“山长”身份主教岳麓。尽管史书上都说张栻主岳麓书院教事,但从来未称张栻为岳麓书院山长,其原因有二:第一,乾道初年,张栻正为父亲居丧而住在长沙,他曾辞退了朝廷要求复职的命令。在这种“困于忧患”的居丧期间,是不适于担任山长职务的。第二,岳麓书院山长之职,是其“先师所不得为者”,作为弟子的张栻亦感到不宜为山长。在山长位置虚而不置的情况下,曾考虑聘请胡宏的另一位学生吴翌任岳麓山长,但吴亦以“先师所不得为者”为由而拒绝了。吴翌(1129—1177)福建建阳人,早年游学衡山,师事胡宏,得湖湘之学。筑室衡山之下,榜曰:“澄斋”。朱熹《南岳处士吴君行状》载:乾道初年,帅守建安刘公珙,始复立焉,犹虚山长不置,至是,转运副使九江萧侯之敏,始以礼聘君(吴翌),请为之。君曰:“侯之意则美矣,然此吾先师所不得为者,岂可以否德忝之哉!”卒辞不能。萧侯亦高其义,不强致也。(南岳处士吴君行状.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九.)
在岳麓书院山长虚设的情况下,张栻成了书院的实际主持人。就教学方面而言,张栻在岳麓书院传播理学,培养了一大批“传道济民”的有学之士,朱熹于乾道三年(1167年)到岳麓书院会讲时说:“岳麓学者渐多。其间亦有气质醇粹、志趣确实者,只是未知方向,往往聘空言而远实理。告语之责,敬夫不可辞也。”与曹晋叔书.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十六.从朱熹的书信中即可肯定,张栻是岳麓书院教学事务的主持人。就行政方面来说也是如此。乾道五年,张栻知严州而离开长沙,曾“令彪先生德美常掌书院事”(宋元学案,卷七十一.岳麓诸儒学案.)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张栻实际上主持了岳麓书院及其行政事务,因岳麓山长往往是由地方官吏出面聘请,张栻当时并非潭州地方官,他可以令彪居正掌教岳麓,可见在此以前一直是他作为岳麓书院的真正主持者。
张栻主持岳麓书院的时间,前后共有七年之久。乾道二年岳麓书院修复一新后,张栻“促多士往观焉,为爱其山川之胜,栋宇之安,徘徊不忍去,以为会友讲习,诚莫此地宜也”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南轩集,卷十.张栻全集.。从此张栻开始主教岳麓书院。乾道五年因刘珙推荐,知严州,离开长沙。乾道七年十二月归抵长沙,并继续主持岳麓书院。次年刘珙再知潭州。因乾道初年岳麓书院修复工作没有完成好,出现了“背向倾坏”的现象,刘珙又“整葺”了岳麓书院,此事深得张栻欣慰,他在给朱熹的一封书信中说:“岳麓书院迩来却渐成次第。向来邵怀英作事不着实,大抵背向倾坏,幸得共父(即刘珙)再来,今下手整葺也。”(答朱元晦.南轩集,卷二十一.)到淳熙元年(1174年),张栻又诏除旧职,知静江府经略安抚广南西路,才重又离开长沙。在张栻主教的七年时间内,岳麓书院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如果说胡氏父子主要靠重建一种新型的书院来研究、传播理学,那么张栻则主要改造了这所闻名一时的大书院,使它由一所传习传注经学的学校转变为一所传习理学的学校,由一所单一化教学方法的学校转变为一所多样化教学方法的学校,由一所仅仅具有教学功能的学校转变为一所具有教学和学术研究双重功能的学校,由一所官学代替者的学校转变为一所真正独立于官学之外的闻名全国的学术基地。下面详细论述这一历史性的转变。
1� 教育宗旨的转变
北宋时期岳麓书院的教育宗旨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主教者们似乎从来没有考虑到自己主办的书院在教育宗旨上要有什么不同于官学的地方。他们所关心的是“使里人有必葺之志,使学者无将落之忧”(王禹偁.潭州岳麓山书院记.小畜集,卷十七.四部丛刊本.)即在官学不发达的情况下,如何使士子们有机会读书,然后通过科举考试顺利地取得做官的资格。这和地方官学的教育宗旨没有什么区别。张栻主教岳麓书院时,在《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中申明了新的教育宗旨。他旗帜鲜明地反对以应付科举考试为目的,反对以汉唐的传注经学为教学内容,他对前来就学的士子们指出:“侯(刘珙)之为是举也,岂特使子群居佚谈,但为决科利禄计乎?亦岂使子习为言语文辞之工而已乎?盖欲成就人材,以传道而济斯民也。”张栻所否定的,是那种仅能应付科举考试、有言语文辞之工的所谓“人才”,而提出书院教育应培养一种能“传道济民”的人才。他在《邵州复旧学记》一文中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伦,皆以不乱;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不宜者,此先王之所以教,而三代之所以治,后世不可以跂及者也。后世之学校,朝夕所讲,不过缀辑文辞,以为规取利禄之计,亦与古之道大戾矣。”很明显,所谓成就“传道济民”的人才,就是要培养出谨守儒家伦理、并能“治国平天下”的佐治人才。这是中国传统的伦理主义文化价值在教育宗旨上的体现,它特别强调以伦理道德作为衡量人才的根本标准。科举之学、章句之学所以被张栻等理学家否定,就在于这种衡量人才的标准和伦理主义的文化价值的对立和冲突。
如果认为张栻只在书院贯彻这种“成就人材,传道济民”的教育宗旨,则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张栻在担任地方官时,十分注意兴办官学,并按照理学家的设想去改造官学的教育宗旨,也收到一些效果。从他撰写的大量学记,如《静江府学记》、《袁州学记》、《郴州学记》、《桂阳军学记》、《雷州学记》、《江陵府松滋县学记》中,就可以明显地看到这一点。但是,要在官学真正实现理学家的教育宗旨,则确是十分困难的。官学本身的性质及其封闭型的教学体制,决定了它很难成为理学家实现其人才理想的人才基地,也很难成为新兴的文化思想的学术基地。所以比较起来,张栻对州县学所进行的工作效果并不显著。与之相反,岳麓书院则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在那里张栻能够按照自己的理想去改造它,贯彻自己的教育宗旨。因而,岳麓书院迅速成为以张栻为代表的湖湘学派的基地,而且史实证明,乾道以来岳麓书院确实培养出了一大批“传道济民”的人材。
2� 教学方法的转变
教学方法往往是由教学内容决定的。南宋以前,岳麓书院传习传注经学和文辞章句,以应付科举考试。这种教学内容决定了书院的教学方法不过是诵习辞章之类,这种呆板单一的教学方法和官办学府毫无区别。南宋乾道以后,岳麓书院的教学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它以新兴的学术思潮——理学为传播内容,必然使书院的教学方法发生变化。朱熹认为张栻主讲岳麓书院后,“使四方来学之士得以传道授业解惑焉”。这透露出张栻在教学方法上的转变,体现出教学方法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它包括:第一,传道的方法。张栻以“道”为讲学的内容。但是,他在《岳麓书院记》中认为:“今夫目视而耳听,手持而足行,以致于饮食起居言动之际,谓道而有外夫是,乌可乎?”这样,张栻的“传道”就主要包括在手持足行、饮食起居的生活实践中“求仁”等道德教育方法。第二,传授学业的方法。张栻传授学业,主要是传播自己研究理学的思想成果。因而他时刻注意更新教学内容,把学术研究和教学活动结合起来。第三,“解惑”,即解答学生在自学中产生的疑难问题。师生间往往通过问难论辩的方式答疑解惑,这种方法大大活跃了书院学生的思想。
3� 机构功能的变化
北宋期间,岳麓书院作为一个教育机构,主要是实现其教育功能。张栻主教书院之后,除了继续实现其教育功能外,又增加了学术研究的功能。他主要通过下列方式:第一,把编写讲义和学术研究结合起来。讲学都得编写讲义,但讲义须有学术价值才能成为学术成果。张栻的代表作《孟子说》、《论语解》都是作为书院教学的讲义而撰写的,他在《孟子说序》中说:“岁在戊子(1168年),栻与二三学者,讲诵于长沙之私塾,窃不自揆,缀所见为《孟子说》。”乾道初以来,张栻即开始在长沙岳麓、城南两书院讲学,乾道四年(1168年),他根据自己的讲学所见,编成《孟子说》一书。次年冬季知严州而离开长沙。乾道七年回长沙继续主教岳麓书院,因对旧说多不满意,故又删削改正。乾道九年才刻写成书,正式作为岳麓书院教学讲义。他在书前作《孟子讲义序》(又作《讲义发题》)一篇,对学生说:“栻以所见与诸君共讲之,愿无忽深思焉。”并在“讲义序”中主张“义利之辨”为入学首要课程。这一年,他还完成了代表作《论语解》,“辑《论语解》为同志者切磋之资”,并要求学生“所当终身尽心者,宜莫先乎此也”论语解,卷九.。可见,这两部书从写初稿到刻写成书,都是和书院教学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这两部著作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张栻的宇宙本体论、人性论、知行观、义利观以及教育方法等方面的思想,是张栻学术思想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