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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以后,儒家经学占统治地位,经学教育成为各级官学的主要内容。太学的分科教学是根据不同的经典,因每部儒经都有各自的知识内容。这一点,正如汉儒董仲舒所论述的:“君子知在位者之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养,《易》、《春秋》明其知。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书,敬长于文;《乐》咏德,故长于风;《书》著功,故长于事;《易》本天地,故长于数;《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人。”(董仲舒.春秋繁露,卷一.玉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13.)每一门不同经典的教学,即意味着须传授不同的知识。而且,儒家经学本身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包括了哲学、历史、法律、政治以及天文、地理、数学等科技知识在内。
经学教学毕竟有很大的局限,经学知识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社会生活实践的需要,因此许多思想家、教育家竭力倡导扩展教学内容及知识系统。如北宋著名教育家胡瑗创立分斋教学,在他主管的学校中分“经义”、“治事”两斋。“经义”斋的学生主要学习儒家“六经”经义,所学内容皆是与儒经有关的经学知识。“治事”斋又分为治民、讲武、水利、历算等科学的实用知识,并规定“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以安其生,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田,算历以明数是也”(黄宗羲原著,全祖望补修,陈金生、梁运华点校.宋元学案,卷一.安定学案.中华书局,1982:24.。)这样,就可以将大量实用学科纳入教学内容,避免汉唐以来学校教育仅以经学、辞章为教学内容的局限。清代思想家颜元也强调教学内容不应局限于《六经》等经学知识,经学以外的“三事”(正德、利用、厚生)、“六府”(金、木、水、火、土、谷)、“六德”(德、仁、圣、义、忠、和)、“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和“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应均是学校的教学内容。因此,他所倡导的教学内容十分广泛,他说:“夫文不独诗书六艺,凡威仪、辞说、兵、农、水、火、钱、谷、工、虞,可以藻采吾身,黼黻乾坤者皆文也。”(颜元著,王星贤、张芥尘、郭征点校.颜元集.四书正误,卷三.雍也.中华书局,1987:190.)各种社会知识、政治知识、生产劳动知识和科技知识均被纳入学生应该学习的范围。
二、 术
“术”在古代又称“法”,相当于今天所说的技能,如“武术”是一种武打方面的技能,“数术”是一种计算或卜筮的技能,“治术”则是一种治国的技能。技能训练是教育所承担的任务之一,儒家思想家、教育家历来都将“习术”作为教育的任务。儒家“习术”的教育大体上可纳入到其“外王之术”的范畴,是儒家人文教育的重要方面。
技能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一系列外部动作、身体运动的合法则的随意行动方式,现代教育学称之为“操作技能”;另一种则是借助内部语言、以简约形式进行的智力活动方式,现代教育学称之为“智力技能”。中国古代思想家对这两种技能训练都有好多论述,换句话说,古代“习术”的教学活动,即表现为这两种技能。
先论“操作技能”。如“六艺之教”中的射术、御术两项教学,即属于这种操作技能的训练。“射术”即是指射箭技术的训练。对于射者,必须掌握五种射箭技能,即“五射”。“五射”的要求是“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也”。(周礼注疏,卷十四.地官司徒·保氏,郑玄注.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4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53.)“白矢”指要求箭贯穿靶子而箭头发白;“参连”即要求后射的箭头正射中前面那支箭的箭尾,使一支支箭能连成一线;“剡注”指射水平箭的训练;“襄尺”要求射箭时肘平,肘上可放一杯水,使臂直如箭;“井仪”要求四箭中靶后呈井状。可见,“六艺”中的习射,是一种高技能的训练。另外所谓“御”,则是一种驾驭战车的技术训练。习御者,也须掌握五种基本技能,称“五御”,它们是“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周礼注疏,卷十四.地官司徒·保氏,郑玄注:353.)“鸣和鸾”指驾车行进时要让车上的铃铛(即和鸾)铿锵齐鸣;“逐水曲”指驾车经水边弯曲之路时不会坠入水中;“过君表”指驾车经过君位时行礼致敬;“舞交衢”指车行交错之路时能驾车自如,如应舞蹈节拍;“逐禽左”指驾车出猎时要善于用车驱赶禽兽,以协助射猎。由此也可以看到,驾驭战车的技术训练也是很严格的,必须经过刻苦的训练才能掌握这种驾车的操作技能。
如果说射御之术是一种驾驭外在事物的操作技能的培训,那么,习礼则是一种控制自我动作以合乎社会规范的操作技能训练。习礼必须要培养训练洒扫、应对、进退、饮食、起居、装饰、谈吐等方面规范化行为。如《礼记·内则》规定,小孩自己吃饭时,要“教以右手”;七岁时要求“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岁时“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等等。因而,习礼是一种约束身体动作的操作性技能。明代学者王阳明说:“每日清晨,诸生参揖毕,教读以次,遍询诸生在家所以爱亲敬长之心,得无懈忽,未能真切否?温清定省之仪,得无亏缺,未能实践否?往来街衢,步趋礼节,得无放荡,未能谨饬否?一应直行心术,得无欺妄非僻,未能忠信笃敬否?诸童子务要各以实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王阳明.传习录全译,中.教约.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177—178.)“导之习礼者,非但肃其威仪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让,而动荡其血脉,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王阳明.传习录全译,中.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176.)可见,习礼是要求学生们以“礼”的社会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动作,而且需要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反复训练。
再论“智力技能”。古代教学中,也涉及到大量智力技能的训练,如“六艺”中的“数术之教”,即是一种智力技能的训练。据《汉书·艺文志》载,古代数术之教的内容主要包括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和形法六项,实际上包括了运算技能、纪日纪时技能、卜筮技能等,这些均是“智力技能”。就以数学运算技能而言,《周礼·保氏》有“九数”之说,即九种数学运算的技能,它们是: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等九种计算技巧。接受“数术之教”的学生,就须接受这些数学运算的训练和练习。
此外作文练习,也是一种“智力技能”的训练,古代教育家常将作文的技能称为“法”。清代教育家唐彪曾在《家塾教学法》一书中论述了作文的技能,他称之为“文章之法”。他说:“先辈云:文章**有四:一曰章法,二曰服法,三曰句法,四曰字法。四法明,而文始有规矩矣。四法之中,章法最重,服法次之,句法、字法又次之。重者固宜极意经营,次者亦宜尽心斟酌也。”家塾教学法,卷七.文章诸法.他在该书中,详细论述了作文的种种技能,诸如描写、衬贴、跌宕、详略、宾主、进退转折推原、照应、顺逆、预伏等。这些作文的技能也需要不断地训练和练习才能正确地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