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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艺之教的智育因素
西周的学校教育内容的主体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六项科目。www.Pinwenba.com春秋战国以来,六艺之教又成为儒家教育的重要科目。对六艺之教的分析,能够使我们对儒家教育的特点有进一步的深入理解。
“六艺”作为三代时期的教育科目,本身包含着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诸因素在内。而且,“六艺”中每一项科目在教育中都有所侧重,如“礼”侧重在德育,“乐”侧重在美育,“射”、“御”侧重在体育和军事教育,“书”、“数”则侧重于智育。但是,这仅仅是相对而言。事实上,“六艺”之教是综合素质的教育,现代教育学所讲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在六艺的学科中是融为一体的。
本文着重论述六艺之教的智育因素及其特色。
一、 礼乐之教与智育
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的宗教礼仪,经夏商至西周,终于演变成为包括宗教、伦理、政治、家庭等各种生活在内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因而,礼的教育,首先是一种政治伦理的教育。《左传·文公十八年》说:“先君周公制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左传·僖公二十七年》称:“礼乐,德之则也。”他们均认为礼是道德行为的准则。
但是,由于礼是贯穿于祭祀、宾客、朝廷、表纪、军旅、车马等各类社会活动的礼仪,并且往往能体现出一个贵族成员的文化教养程度,它需要许多专门知识技能、行为模式的训练,这就涉及到智育。如西周的吉、凶、军、宾、嘉“五礼”就包含着这类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训练。当时的礼教,确实需要非常严格的知识和技能训练。西周的国学分为小学、大学两级。由于年龄不同、智力水平不同、社会活动的范围不同,故而其礼教的内容和特点也不同。《大戴礼记·保傅》称:“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礼记·内则》载:“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褩革,女褩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学生年幼时,主要是培养他们的行为习惯,给他们灌输关于礼的基本知识。只有到了十五岁的“大学”阶段以后,才进行全面的礼教,即所谓“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汉书·食货志.)大学阶段所学之礼,包含着一个贵族青年必须具有的文化修养,即“十五岁人太学,学君臣朝廷王事之纪,则文法典艺具存于此矣”。(御览,卷六一三.)这时,学生们才真正开始学习和掌握“朝廷王事”、“文法典艺”的各类文化知识和技能训练。
“乐”也是起源于原始社会的一种包括音乐、舞蹈、诗歌在内的综合艺术,所以,乐教首先是一种美育的形式。但是,乐教往往是和礼教相配合的,即所谓“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记·文王世子.乐教一方面包含着德育和美育的因素,因为“乐者,通伦理者也”(礼记·乐记.);另一方面也包含着智育的因素,乐也是三代时期贵族青年必须具有的知识技能和文化修养。
在原始社会,曾经有过“声教讫于四海”尚书·禹贡.的阶段,因为没有文字,“声”成为交流、表达思想感情的重要工具,因而原始的“声教”(或“乐教”)发挥着更加重要的教育作用。当文字成为主要的思想交流、学校教育的工具之后,“乐教”本身发生了变化,它已将诗歌的阅读、写作、吟唱的“乐语之教”包括在内,“乐语之教”甚至包括一般的语文教学在内。据《周礼·春官·大司乐》载:乐语之教包括“兴、道、讽、诵、言、语”等项内容,它们均是由大司乐传输给国子,让他们在各种礼仪、酬唱、应答的社会交往活动中能自如地酬唱应答。这里所谓的“兴、道、讽、诵、言、语”,均是指作诗为文的形式和方法,如“兴”是诗歌中的比喻;“道”即“导”,指借古证今的启发引导;“讽”指读书背文;“诵”指歌咏吟诵、配乐咏诗等。可见,乐语之教主要是一种语文教学,这显然是一种智育。另外,乐教还包括传授音乐、舞蹈的知识技能在内,如《周礼·地官·舞师》云:“舞师,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事。”乐师教乐仪也是这样,《春官·乐师》载:乐师“教乐仪,行以《肆夏》,趋以《采荠》,车亦如之,环拜以钟鼓为节。”孙诒让疏曰:“‘教乐仪’者,教作乐以节仪,仪与乐必相应也。”总之,这些舞蹈、音乐都需要更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技能,因而乐教无疑是包含着智育的内容的。
二、 射御之教与智育
射、御是三代时期武士必具的技能,是贵族青年晋身的重要条件。据《礼记·射义》,周天子选择诸侯、卿、大夫、士的办法是试射,诸侯每年要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合格者才能参加祭典。三代时期,战事频繁,贵族中流行尚武精神,而射箭、驾驶战车是两项最重要的军事技能。所以,射御之教成为三代学校教学的主要内容。
射,主要是指射箭技术的训练;御,则是指驾驶战车的技术训练。射御之教主要属于与军事有关的体育。但是,射御又是一种技能的训练,尤其是操作技能的训练,这显然是属于智育的范围。
所谓技能,是指合乎法则要求的行为方式。技能的训练,即是在理解法则知识的前提下对行为方式的掌握与完善。所以,对射御而言,法则知识的学习和行为动作的训练是射御之教的两个重要方面。关于教射,郑玄有“五射”之说,它们是“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这是教射的五类法则。如“白矢”即是要求射透箭靶,见其镞白;“参连”为射连珠箭;“剡注”为射水平箭;“襄尺”要求射箭时肘平,肘上可放一杯水,使臂直如箭;“井仪”要求四箭中靶后呈井状。学生在学射时按照这些法则要求,进行习射的训练。在当时,射箭不仅仅是一种武术的行为方式,还是一种社会的行为方式,它还能体现长幼尊卑的社会秩序,所以,习射的法则还包括礼教在内。《礼记·射义》云:“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于是,教射必须让学生了解内与外的双重行为法则,即如《礼记·射义》所云:“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学射者在掌握法则的前提下进行严格的行为训练,可见,教射是一种要求极为严格的智育活动。
御教也是一种法则要求很严的技能训练。关于“御”的法则有五个方面,称为“五御”。“五御”包括“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鸣和鸾”要求车起动后,其车铃“和”与“鸾”必须铿锵齐鸣;“逐水曲”要求御者善于随水势变化屈伸,而不至覆入水中;“过君表”要求在遇到辕门设障时能乘隙而入;“舞交衢”要求行于交衢处能驾车旋转,如应舞节;“逐禽左”指驾车出猎时,要善于用车阻挡禽兽,协助射猎。另外,御车也得受到礼的规范的约束。因此,和射教一样,御教也是一种具有严格法则的行为训练。学生必须掌握御车的各种规则要求,反复进行操作技能的训练,最终才能达到智育训练的要求。
三、 书数之教与智育
在“六艺”中,书、数之教最能反映智育的特征,是最重要的智育教学内容。
书教即为识字教学。如前所述,夏商周三代在中国文字发明、形成方面起了奠基的作用,从陶符到甲骨文、钟鼎文,中国文字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历程。据考古发掘统计,商代甲骨文、金文已有5930多个,字数增加,笔画也更复杂,因而识字是三代贵族拥有文化知识的重要标志,识字教学是当时智育的主要内容之一。据《礼记·内则》载:“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可见,西周时儿童到十岁就得学习识字与算术。
西周的识字教学比较发达。西周的学人根据文字的特点总结了文字形成的规律,他们在对学生实施识字教学时,即是依据汉字规律实施文字教学。不少汉代学者追叙并肯定了西周人以“六书”将汉字分类以施教的情况。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认为:“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亦提出:“《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他将“六书”概括为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当然西周是否实行了以“六书”作识字教学,尚需要更有力的史据证明,但西周确已开始了文字学的研究,并利用汉字规律教学。文字学家唐兰认为:“中国人研究文字,据现在所知,是周朝开始的。《尔雅》据说是周公做的,所记草木鸟兽虫鱼的名称,很多是新造的形声字,倒很像是西周前期的……”(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12—13.)
而且,中国最早的字书《史籀篇》,曾被认为是周宣王太史籀为教童子所编,此说虽不确切,但近人考证它与西周文化教育确实有一些渊源关系。所以,西周人使用文字分类的教法是完全可能的。笔者同意这种看法:“《史籀篇》当与周人的识字教学有直接关系,说明‘六艺’的书学可能已有字书作为教材,其施教也有一定的办法。”(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1卷.山东: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109.)
先秦的所谓“数”是数术的简称,故而数教的范围比数学更广泛,除了指今天的数学外,还包括各种自然之理以及企图认识、利用这些自然之理的巫术。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认为数术包括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和形法六项。可见数教的内容十分庞杂,它既包括宗教知识、巫术技能,又包括各种自然知识、科学技能。
在夏商周三代,宗教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占据重要地位,而数教的任务,首先就是向学生传递这些宗教知识和巫术技能。上面所讲数术的六个方面,大多是作为一种宗教和巫术技能来传播的。如“天文”,就不能等同于自然科学的天文,而是如《汉书·艺文志》所说:“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观测天象的自然知识和预测吉凶的宗教知识是联系在一起的。至于蓍龟、杂占等,则完全是一种巫术知识和技能。如蓍龟即是包括龟卜和占筮这两种卜筮之术,龟卜即是根据火烤后的龟骨的裂纹以卜断人事的吉凶。《周礼·春官·宗伯》载“太卜”之职能:“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龟兆有三大类型,而每一类型又包括120种基本形状,而断定吉凶的“颂”多达3600条。所谓“占筮”,则是计算蓍草变化的数目,得出八卦之象,然后推测吉凶。占筮之法更是非常繁杂。由此可见,数教作为三代智育的一项内容,首先在于它是一种宗教知识和巫术技能。
其次,数教内容又包括数学知识和演算技能。在古代,数学被称为算术,是数术的一种。许慎《说文解字》云:“算,数也。”意指算术即属数术。据《礼记·内则》所说,西周贵族子弟到六岁时即“教之以数”。殷周时期数学已经比较发达,在殷商的甲骨卜辞中,最大的数字为三万。而且,现存的甲骨文、金文的数字记写方法,已具有十进位制计数法的特点。由于数学知识的发达,故而学习识数、计数以及进行计算,成为商周数教的重要内容。《周礼·地官·保氏》提出“六艺”之一的“数教”为“九数”,郑玄在《周礼注》中认为“九数”包括“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但后人认为“九数”为《九章算术》,从而肯定“六艺”之数并非“九数”。但不能排除西周已经萌芽或创立“九数”之中的有关运算。由此可见,商周时期数教的内容已经包括大量数学知识和演算技能。
再次,数教中还包括天文历法知识的传授。据《礼记·内则》记载,西周贵族子弟从九岁开始“教之数日”,“数日”即为纪日方法。其实,早在夏、商之时即开始实行干支纪日。夏代曾以干支作帝王名,可知当时已发明干支纪日法。商代的甲骨卜辞中发现殷人教子弟学刻六甲表的遗存,进一步证明数教确实包含学生学习干支纪日法的内容。西周的纪日法更加完备,纪月以数,纪日以甲子,并加入了朔望的内容。西周贵族子弟到了九岁,就须开始学习、掌握这些历法知识。
夏商周三代的“六艺”之教,是当时学校教育的主要教学内容,它涉及到多种门类、多种学科的知识技能,标志着三代智育教学的高度发达和完善,促进了中华智力文化的发展。
特别是由于六艺之教能够将知识教育与技能训练结合起来,并且突出技能训练在智育活动中的重要地位,故而鲜明地体现了上古文化教育重躬行实践、重操作技艺的特色。六艺之教的教育特色,对儒家教育重躬行实践特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原载《河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高等教育》2002年第11期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