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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连虎现在无力回馈沙通天,可给沙通天捣乱的人撞到手边了他也自然要管。只是他生性谨慎,听女儿提及二人似乎出身不凡,便留心打量欧阳克,喝问道,“小辈,你是何人?”
欧阳克甩甩袖子抖抖衣摆,从从容容地拱手道,“在下白驼山庄欧阳克,不知尊驾又是何人?”
陆锦独自蹲在石头上一阵猛咳,总算是缓过这口气,眼看想要继续躲下去也不现实,便也纵身跳到岸上。陆锦既无内力又不会轻功,出场的姿势还不如他,顶多也就算比较敏捷而已。
白驼山庄威震西域却在中原名声不显,世人大多只知西毒欧阳锋而不知白驼山庄主是何人也。
彭连虎听了这陌生的名字,先看欧阳克出场勉强,又见陆锦功力浅薄,虽然二人锦衣华服也不放在眼里了,倒是欧阳克面目英俊风度过人,让他怀疑起女儿助二人逃脱的动机了。可待到陆锦站定,手里那把明晃晃的剑布条一样软垂下来,彭连虎就惊了,“上官峰是你什么人?”
陆锦一愣,直觉回道,“什么上官峰?”她话刚说完,便暗叫一声“坏了”,果然彭连虎已经狞笑一声,“好啊,不想今日却抓住了偷盗上官帮主墓室的小贼!”
上官帮主又是哪号人?陆锦那个冤哪,她被扣上杀人放火抢劫的黑锅都无所谓,反正她也干得出来,可盗墓这么恶心的活计,真是想也没想过,“胡说八道!我偷了那家伙什么?”
“嘿,你手上拿着的不就是赃物!”语音未落,彭连虎便已从腰间取出一对判官笔,纵身向陆锦攻来。
陆锦这才明白过来,什么狗屁上官峰,恐怕是这矮子随便编出来杀人夺剑的。这事情也不是第一回了,她既知无法善了,便手上一抖,人随剑走,惊鸿游龙一般迎了上去。
彭连虎既然存了夺剑的心思,下手自然狠辣无比,双笔交错变幻,笔尖所点不是大穴就是要害,每一下都使出了十足的功力,每一招都是冲着陆锦的命去的。
这矮子的武功之高也大出陆锦意料,在她过去所见过的人中,只有丘处机的武功能比这老头略胜一筹,欧阳克比他尚且不如,可丘处机的剑法堂堂正正,欧阳克阴狠有余杀气不足,今日一战之险恶,竟是她前所未遇。
只是也只有这样的对手,这样的性命相搏,才最能发挥陆锦那千变万幻机变无双的剑法。
三年前一路北上,她在那短短数月中得到的阅历长进比后来三年间的名师教习中得到的都要多。她过去就在一场场恶战中如小强般成长,这次亦绝不怯场。
十几招一过,彭连虎便发觉,他开始时所占的优势正在逐渐被消减,眼前的少女似乎有一种惊人的应变能力,她的表情和剑法一开始还略带些随意和漫不经心,可是一旦发现对手难缠,她就在几招之内极为迅速地冷下来,冷而凌厉,像是冬日里悬崖下的巨型冰锥,长而巨大,一切的力量都集中于顶端的一点,每一击都带着要么刺死他要么粉身碎骨撞死他般的决心。
彭连虎大仇未报,绝不肯这时便与她同归于尽。俗话说江湖越老胆子越小,老江湖彭连虎平时便颇以自己谋略自豪,聪明人总是少了些拼命的血气,眼见陆锦似乎不打算要命,而且越来越不要命,他手上的招式便不由得少了几分杀气。
这一者进一者退,本来武功略逊的陆锦居然与彭连虎打了个势均力敌。不过,最多也就是势均力敌了。若是陆锦能支持到二百招开外,倒是有可能击退彭连虎,可事实是她最多也只能支撑几十招而已。
这边战况激烈,彭仇余与欧阳克却在一边闲着。彭仇余是心中焦虑,却自知自己武功低微,能够旁观不给父亲惹麻烦已经足够。她并非胆小怕事之人,既然父亲执意对付这二人,她转瞬之间便已改变心意,暗暗站在阻拦欧阳克的方位,在她看来,欧阳克武功不如陆锦多矣,她只要阻拦片刻还是能做得到的。
而欧阳克只想着这矮子好扎手,他是该上去帮把手先杀了这矮子再从容地折磨死陆锦呢,还是该趁着这矮子收拾陆锦的时候逃跑回家。后者似乎比较理智,可好不容易恢复了内力却没能亲自整治陆锦,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甘心啊。
发现自己气力不济,陆锦咬牙暗恨,虽然心意动摇,可到底没脸做出恩将仇报第三次挟持彭仇余的事情。又过几十招,陆锦的剑法愈发莫测,可她的体力也到了极限,每出一剑都像是从自己的骨髓里榨出来的力量。忽然脚下一软便被彭连虎觑到破绽,一脚踢在她的剑柄尖端上,软剑脱手而出,陆锦手心被摩擦得一阵灼热,她一下子坐倒在地,心中已是绝望了,却没想彭连虎居然跃过她追着剑光而去,她迷茫回头,正好看见雪亮的一道剑光悄无声息如流星一样飞出去,映出彭仇余侧对着他们毫无所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最艰难的一段已经写过去了,老子下次再写大段武打戏老子就去死。
啊,更新神马的,虽然我此时此刻是下定了决心要好好更新在夏天把它完结掉的,不过谁知道惰性这种东西究竟能不能战胜呢
于是不如大家拭目以待或者先攒攒,过一个礼拜再来看,如果那时候我又更了两章,那好了,我一定已经把懒神从身体里赶出去了,如果没有……咳,我希望是有的。
多余的话不说了,反正说了估计也没人看了。
就算是为了我老娘,我也得把这篇文写完啊……她一天问我八遍你那篇文完结了没有我快要含糊其辞不下去了。
对了,下次更新——如果有的话——在下一章,本章终于完结了。
哦对了补充几句废话,我最近几个月把血红的书全~~~都重新看了一遍,你们可以想象那是个多大的工程,不提三观的话——事实上他的书没有三观可言不过这不是重点,我始终那么爱他的文笔哟。我爱死了他那种故事的架构、大场景的描写、对情节的绝对控制力,虽然总被人说他的情节很跳跃就像是喝醉了写出来一样,但我看到的始终是无与伦比的想象力和控制力。它的情节从来没有失控过,如果它看起来像是失控了,那一定是血红偷懒不想好好写了。印象最深最喜欢的就是《邪风曲》里厉风初入燕王府,那一段光走路去燕王府写了一万多字,用各种情节穿插,一点都不枯燥的介绍了燕王府的背景势力接下来的新人物和人物的立场什么的。各种合理各种张力啊!我当时看的时候完全拜倒了,起点小说里常见的换地图桥段居然被处理得这么好我真是……
咦奇怪我为什么在这里说这些话啊哈哈那么大家拜拜了希望能有人看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