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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妇在路旁卖掉了年幼的儿女,当男人出卖同生死共患难的发妻。
我入睡了。
世纪的碰撞造成整个时代的倒退,地痞流氓一夜变成了英雄豪杰,无赖与土匪成了土地的主人。他们剥削忠实的劳动者,拿手纸当钞票换取公民的辛勤劳动的成果,正义化作乌有,做强盗成了最有利可图的职业,一条通往幸福生活的捷径。
我疯了。
众多的范围内都留下了我的足迹。长期的摸索使我掌握了黑暗的规律,了解了夜的层次卡Ⅱ夜的板块结构。
白天,我和放牛捡粪的孩子为伍,在旱沟里游戏、玩耍、寻视夜夏间的目标。
弄到啥亲样的东西,我知道该去谁的家。
多福就是村里的孩子头,收我做徒弟,教会了我做小毛贼必须具备的技能,不再为弄不到手的东西发愁。
我和他睡在他家的后屋里,冬不见太阳夏不见风,和他家的狗一起喝他母亲、妹妹煮的三合粉、玉米糊、菜面粥。
第二个春天到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已是破乱不堪,我不知哪里可弄到穿的衣服,多福明白了我的苦恼,劝我别着急,他会想到办法的。
几天后,我第一次跟他进城逛了一遭,光顾市面寻热闹,衣物没偷到,倒是开了眼界。
临回前我不想白走一趟,强盗不能走空路,于是从一个乡下妇女的柳篮里偷了一条头巾,藏在腰里,女人心软被抓到也不会吃太大的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