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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非我的一贯做法。
出城后,我就有一个新打算,做一个城里人,关键的问题是要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吃的偷不到可以讨。
走了七八里路,天已经黑了,前面不远就是九里荒,常听到大人说那儿闹鬼,一进坟场我就摸不准方向。牵着多福的衣角深一脚浅一脚,半晌才走出了坟场。地边的土岗告诉了我现在的方位,夜里我总是走到了这地方折回村的。
回到华家,多福的父母和两个妹妹都睡了,我们在锅台摸黑吃了一碗菜粥。
上午,大过半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们昨天去过城里。还捡了一条红头巾,多福妈和妹妹都在打我头巾的主意,总找岔问我头巾的颜色花样。看了一遍又一遍,她妈还把头巾扎在女儿脖子上,说这头巾若是文华的,再合适不过了。
她们每次都是这样把我的东西骗走了,所以我咬紧牙关,没有松口,也许我该把这头巾送给巧儿,她那红红的脸蛋,围上一定比文华的黄纸脸好看。
东西没到手,多福妈也不泄气,文华像苍蝇围在我的屁股后。晚上,多福帮父亲去生产队打豆腐,不回。
多福妈让我和自己两个女儿睡大床,用来讨好我,仿佛拿我当自己的儿子看待。
近十岁的我,对男女特别敏感。两床补得面目全非的破花被,千疮百孔。当文华大大方方地和我睡一头,我的心跳急骤消失,她的如此关怀,我唯有忍痛割爱,才说的过理。
心里却怨恨她的所作所为。
抱着极度的不平衡感,我离开了村庄,四处游荡,我想远远地离开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