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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我仍然记得,当时的陆青夏,高挑修长,象牙白的皮肤泛着柔和光泽,晨曦从教室窗口斜射进来,笼在她的身上,有一丝不真实,桃心脸上,一双细长眼睛含着笑意,唇抿着,带丝倔强……陆青夏很美,在我们这群灰仆仆的女孩中,别样出彩。
“里面吧,我喜欢靠窗”我说。她看着我的笑脸,嘴角弯起,把书包放在外面位置上。
这个女孩儿,她不像外在表现出的那般冷淡,我想。
“你们好,我叫周小诺,我们几个今后就是邻居喽!”我和陆青夏回头,看到一张灿烂的笑脸,周小诺,她,坐在我们后排,大大咧咧,热情爽朗,像个男孩子,后来我终于明白,也只有这样的孩子,才更容易得到幸福,而我和陆青夏,一个过于敏感,一个则过于凉薄!
如果有些时光可以不必停留,那么我迤俪的脚步就不会定格在一抬眸的瞬间,从此我在这个清凉的位子上凝望他的背影,整整一年。如果我可以在那一刻不去看他,那么此后的岁月中,我就不用拖着回忆的执念,屡屡朝拜心中那个狰狞的伤疤。
开学第二天的第一节课,那个宛若白雪翠竹的少年走进教室,挟一身温润风华,身形修长,脸面清朗,深潭般黑眸隐在薄薄的镜片后面,他叫叶炎,他迟到了,可他还是那样风清云淡的走向自己的座位——竟是与我隔了一排的前排。我听到心底冽冽风声,有什么轰然倒塌,我开始喜欢那种有着素雅花纹的笔记本,慎而又慎的记录着连头发丝中都散发出的概叹。
我们青春无限且阳光灿烂的挥洒着最初的高中生活,周小诺喜欢逃课去操场打乒乓球,用她的话说,“生命在于运动,运动,衣吾以光华,吾当劳顿筋骨,方有大成。”终于有一天,周小诺在她的运动理念中认识了一个男生,两人一拍即合,称兄道弟。周小诺带他给我和陆青夏认识时,潇洒的一挥手说,我的哥们儿,我管他叫大个儿。
男孩子186的个子,有着爽朗笑容,看周小诺的眼神带丝无奈的温和。我与陆青夏相视一笑,周小诺找了一个专供她欺负的人还差不多。从此,三人行中,多了一个负责护航的影子。
我和陆青夏皆属运动白目,多数时候,陆青夏喜欢用walkman塞着耳机听Beyond,再随手处理掉那些爱慕她的男孩子的梦。我则埋头在数学本的背面涂鸦,偶尔抬头悄悄的看那个阳春白雪般的背影,随即小心意意的避开陆青夏探询的目光。
我们喜欢放学后,骑两辆自行车,一人载一个,急风急火的赶去学校附近那家豆腐脑店,不然就会没有位置。周小诺和大个儿打球的时候,我和陆青夏则坐在操场边的单杠上,晃着脚看高天白云或朝霞暮霭。周末的时候,我们吆喝着去周小诺家写作业,结果却总是玩成一团而什么也做不成。周小诺总是说,我们几个以后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三)
一九九九年的国庆,建国50周年的阅兵式特别隆重,难得的撼动人心,我们无限唏嘘感喟万分神情激昴,再次上课时,走进教室的刹那,我想我的眼角眉梢,一定是春暖花开时节的明媚炫丽,因为我看到陆青夏笑的一脸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