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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周,我就搬家了。我的行李除了从中国带来的两个大箱子以外,还多了一辆英国制造的自行车。我把大门钥匙藏在门前的脚垫低下。那脚垫上印着“Hello!”和一个大大的笑脸,我惊讶为何以往不曾注意过。几周后我偶然路过那房子的时候,看见门前立着“房屋出售”的牌子。 也许,老人自那一夜再没回来过。
我独自搬的家。我的新家仍是地下室,和上一次的环境几乎相同,只是头顶上的房东换作了一位犹太老太太。
房东到底是谁并不重要。我早出晚归,难得和这些早睡的老人见面。
我不好意思再次麻烦学生会的人。因为我从未请他们吃过饭,他们也从未通知过我任何活动。或许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生,而把我归到台湾香港的本科生那一类去了。
搬家那天,我借用了附近超市的购物手推车,来回两趟把我的两个箱子运到新的住处。第三趟取了我的自行车。从旧住处到新住处,勉强可以徒步到达,但来回三趟还是花掉整整一白天的时间。
我走得并不快。自小学一年级以来,我从未参加过长跑,所以耐力有限。
于是那晚,在中国楼打工的时候,我便显得有些动作迟缓了。但中国楼的生意并没有因我的迟缓而变得清淡,不到七点,门口等座位的客人已排成长队。
我快步为客人添水,飞奔着去厨房里端菜。
那晚,厨房门口的地毯显得格外油滑。我料想有人会在那上面出事。
不出所料。但出事的人是我。我懊恼我本注意到了那片地毯,况且还对出事早有预料。可惜没有时刻记在心上。
我滑倒时肋骨硌在硬塑料桶的边沿上,手中的一碟银丝卷散至厨房的各个角落。
我顾不得银丝卷。我已疼得涕泪交流,在地上缩成一团。老板娘今夜出奇的仁慈,她没有大发雷霆,却派人送我去医院。
送我的男孩叫阿文。我坐在他车里*的时候,他还穿着奶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马甲和黑色的西裤。 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犹如生命垂危,阿文来不及换去制服,只随手抓了他的黑色皮衣扔在车后座上。
那一夜雪下得很大。阿文的车子如蜗牛般爬行。在到达医院之前,我虽仍不能扭动身体或是抬起手臂,肋部却已经不如刚才那般疼痛了。
阿文开车的样子很专著,额头上浮着一层汗水。车内的暖气开得很足,我渐渐觉得舒适了。
他身上的奶白色衬衫微微散发着厨房的味道。我虽痛恨那股味道,却仍觉那身衣服格外的精神。
我有些不忍打扰阿文。
但他在为我开车。我想我必须打扰他。我必须请他把我送回住处。我不能去医院,我的医疗保险是最简陋的一种,看一次急诊便会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