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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妓签活契,十五年可赎;艺妓签死契,从头做到老。
刘小花签的死契。
又因此间红院不收男童,她便从此把曾希当妹妹养,给他做女装打扮,梳女童发髻,并改名曾希儿。
刘小花不希望妹妹的将来像她似的,也在下九流里讨生活。
于是一面教她怎样更像女性,一面托人打听。
等了半年,刘小花总算得知,水磨巷有户姓徐的人家,在给早亡独子寻童养媳阴婚。
“乘船打铁做豆腐,苦是苦了点,好歹依旧是良家子。”
便拿着自己卖身得来的钱,再从鸨母那里借了点,一并作为嫁妆给出。
这才从众多“不要彩礼给孩子口饭吃就行”的难民手中,抢到了阴婚的资格。
难民们几乎都是“乐捐”与灵田种植的受害者,并为此失去了一切。
如今只能拖家带口,能活一天是一天。
这间接导致,在往后两年里,不少底层百姓以收童养媳的方式,或在人力或在财物上小赚了一笔。
直到二圣颁发新的圣谕,命令城市籍贯的平民此后也须缴纳乐捐,这才止住了阴婚敛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