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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贫民窟的护照就别去,我跟你说了。

神父,你不觉得你有点扯远了吗?

我说,在我通知某些人之前,你别去某些区域。我说,除非有我陪着,否则别去某些区域。

他妈的神父,我花了好一阵子才明白他并没有他自称的那么厉害。但从另一方面说,只有生活在最底层的渣滓才有可能接触到最顶上的情报。毫无疑问,无论在什么地方,线人永远生活在最底层。不管你飞到哪个国家去,都想不到他们永远是完全相同的同一种人。三分之一是告密精,三分之一是骗子,三分之一是可悲的瘸腿窝囊废,自己也清楚只有他号称自己很重要的时候才算个人物。现在这个尤其如此,他胡言乱语得像是一个人写出了《申命记》。街头护照个屁,最后我在八条巷见到的人觉得他是整个贫民窟最他妈血逼的大笑话。神父以为他敢在八条巷扯他那些鬼蛋吗?你以为他帮你说话或者陪着你,你就能随便来这儿吗?你知道为什么大家叫他神父吗?

他说因为只有他能在哥本哈根城和八条巷畅行无阻。

舔老子的屁股吧,他跟你那么说?喂,同胞们,听见神父怎么跟他说的吗?

不是真的?

不,哥们儿,那部分确实是真的,但不是因为他有耶稣的伟力,血逼白痴总说得好像他马上要给你五饼两鱼了。

啥?

神父能在贫民窟随便走动,是因为连贫民窟的娘们儿都不害怕他。你猜大家为啥叫他神父?

呃,他……

听着吧,白小子。有很长一段时间,神父想当个牛逼枪手。很长一段时间。他每天都去问唐,唐,老大,给我一把枪吧?给我一把枪吗?你看不出我天生就是个粗胚吗?唉,警长杀手听够了他像个逼眼儿那样哇哇哇唠叨,给了他一把枪。你知道那小子干了什么吗?那小子把枪插进短裤,然后就突然砰的一声!他打掉了自己的鸡巴。他没死就算奇迹了。

有一次我问警长杀手,他是不是存心没关保险,但他没有回答我。

那以后他没自杀也算奇迹了。我是说,一个男人没法操逼,他还活着干什么?

兄弟他还有舌头啊。

你说什么?

八条巷。没错,我进八条巷根本不是神父帮我牵的线。我只是走进牙买加教会协会,问一位紧张兮兮的女士,我能不能找那份和约背后的人谈一谈。她打了个电话,然后说我明天可以下去一趟。牙买加人,说话从来不会省略前置词。不是上去这儿下去那儿就是下去这儿上去那儿。哥本哈根城肯定不一样,这个我可以肯定。你在市场里东转西转,光是看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就足够眼花缭乱了,木头货架上摆满香蕉、芒果、阿开果、葡萄柚、菠萝蜜、荷叶边裙子、做裤子的华达呢布料、眨眨眼就会错过的卷筒纸,雷鬼音乐通通通响个不停,你在收音机里永远不会听见这种屎货,这时候你就会险些走过八条巷的第一条巷。

但每条巷都有拐角,每个拐角都站着四到六个人,随时准备大打出手。他们没理会我,我猜那是歌手的功劳,如今他们已经习惯了见到白人在他们的地盘闲逛。更好的答案:没有唐的命令就不会有人动手。四个饥肠辘辘的小子等待出击,拉住他们的是一条看不见的缰绳,这个场面确实非比寻常。神父忙着提醒我哥本哈根城如何如何,他根本没想到我会去八条巷。就在我下去这儿的前一天,他对我说了这番话。神父还以为我在按照他的嘱咐办事呢。他以为我是个愚蠢的美国人,现在还活着完全是他的功劳。不过上帝做证,下来这儿也许确实是个愚蠢的点子。

想一想我花了多大力气,才没有和北海滩穿“牙买加疯狂我”T恤的二货们厮混,但你能有多少次机会说,兄弟,我去过真正的牙买加。滚石乐队在动力声音录《羊头汤》的时候我就这儿,不过我和那张唱片狗屁不如的事实毫无关系。从1976年往后的这些年里,彼得·托什和我在同一个房间里也不会坚持要我出去了。我对歌手说他翻唱的《而我爱她》是保罗·麦科特尼最喜欢的翻唱版本,当时你真该在旁边看着。

所以,不,我不害怕深入金斯敦。但耶稣在上,深入金斯敦和这个毕竟不一样。无论见过几百次,你都会觉得你从来没见过。我尝试过仔细观察,但在现场的时候就是做不到。你经过拐角的小子们,你绝对不会想到要抬头看,要扫一眼周围环境。于是你走过那些小子和玩骨牌的男人。面对我的男人高高抬起手,正要把一张牌狠狠拍在桌上,多半赢了,因为我看见他得意的笑容,但他看见你,放慢动作,只是把牌放在桌上,轻得好像打牌这件事实在太糟糕,被白人看见让他觉得羞愧不已。

你继续走,开始怀疑你是不是成了展览对象。你猜到会有人看你,甚至盯着你,但你没猜到事情会变得像是在演电影。所有动作都变成慢镜头,耳朵只听见寂静,就好像寂静被开到了最大音量,你不禁琢磨是不是哪儿的音乐突然停下了,或者一块玻璃碎了,或者两个女人刚惊呼了一声,或者这儿一直都这么安静。你走过第一幢房屋,不,不是房屋,也许是某人的家,但肯定不能算房屋,你尽量不去看门口的三个孩子。但你还是看了,你不禁琢磨照明为啥这么好?那儿是房屋之间的过道,还是说屋顶不翼而飞了?墙壁是蓝色的,色彩深邃,你不禁琢磨,想到要那么装饰这个地方的是谁?

小男孩身穿黄色的斯塔斯基与哈奇T恤,下摆拖到膝盖,他在微笑,但两个女孩,年龄都比他大,已经学会了面无表情。其中一个女孩站在底下一级贴近马路的台阶上,撩起裙子,露出底下的牛仔短裤。他们背后的门经历了日晒雨淋,早就该换掉了,但我尽量不看,因为两英尺外有个女人在台阶上给一个比较大的女孩梳头,女孩站在女人底下的一级台阶上。三个孩子和女人(他们的母亲?)之间是一面砖墙,墙上抽掉了许多块砖,因此变成了格子图案。有人想把砖墙涂成白色,但刚起头就放弃了。这个景象让你有点诧异,因为民族党赢了选举,而这是民族党的地盘。你以为他们自己的贫民窟应该像样一点,实际上却比劳动党的地盘更差劲。差劲在金斯敦永远是个每天都不一样的相对概念——他妈的搞什么,他妈的有个人他妈的坐在我床上,我却在想他妈的十英里外他妈的贫民窟。

该死,哥们儿,坐起来,别继续往后靠了。你坐在那儿多久了,十分钟?你睡着了不成?我也摆过这个姿势,额头放在双手里,胳膊肘撑着膝盖,但通常不是在睡觉,而是嗑了药幻游。我说不准。妈的,我要翻身了。还能发生什么更糟糕的事情?他稍稍一惊,然后意识到我还在睡梦中。翻身实在太自然了,我要是一动不动他反而会觉得奇怪。对吧?我想看清他那张操蛋的脸。我揉了揉后脑勺,我看见他是个光头,双手是发红的棕色?也许是因为血液涌流?我要翻个身,一脚踢在他背上。对,我就该怎么做。

不,我只是想在我他妈的旅馆房间里醒来,要一杯他妈的咖啡,咖啡必然很烂,因为这是一家廉价旅

馆,觉得美国佬太蠢,不可能知道真正的咖啡是什么味道,说起来也没大错,因为再烂的咖啡你也总能喝完最后一滴,不过喝我还是要喝的,因为誊抄昨天那卷录音带的时候我不能让嘴巴闲着,但那卷录音带上多半没有任何好料。

然后我可以抓起我的背包,穿好牛仔裤,跳上公共汽车,看着人们心想“我操,车上有个白人”,不过他们并不会那么想,我会自顾自地做我的事情,到《集锦报》门口的车站下车,找比尔·比尔森聊聊,虽说他是劳动党和美国政府的傀儡,常年往《纽约时报》那小子嘴里填狗屎屁话。但他为人大体而言还不错,匿名引用他一两句内部消息也挺配合,我想问他的是既然乔西·威尔斯不记得歌手遭枪击(多么可怕的悲剧)究竟是哪一天,他又怎么可能告诉我歌手中枪的时候,他刚好要把葡萄柚递给经纪人,但除了歌手、经纪人和我之外,谁都不可能知道这个小细节,因为他们只向我透露过这一点。明白我的意思吗?那当然不是什么秘密,但只有在你做了许多艰苦工作,让访谈对象舒舒服服放松下来之后,他才有可能吐露这种琐碎细节。

当然了,我不会提到葡萄柚,但这个唐似乎非常清楚那次未遂刺杀里里外外的细节,顺便说一句,他们不许我管那次的事情叫“未遂刺杀”。上次我问歌手到底是谁企图杀害他,他只是看着我,笑嘻嘻地说那是最高机密。我没有向乔西·威尔斯提起,因为怎么说呢?上次我照镜子的时候,没见到我脑门上文着“操蛋的娘娘腔”这几个字。

妈的,我管不住我奔放的思绪。事情不是这么发生的。我是说,这件事还没有发生,我还在八条巷的边缘寻找警长杀手,而不是乔西·威尔斯。我他妈为什么会想到乔西·威尔斯呢?他不是任何人会时时刻刻挂念的那种人,我敢拿脑袋打赌他就喜欢这样。乔西·威尔斯是哥本哈根城。那是后来了,阿历克斯·皮尔斯。你在八条巷得知的事情带你走向哥本哈根城,只是为了搞清楚事实。但我首先去的是八条巷。既然来到了八条巷,那我就想见一见警长杀手。我想知道和约是不是还生效,因为上周在橙街和佩琼街路口爆发了杀人凶案,劳动党的一名年轻人因为争风吃醋而射杀了民族党的一名年轻人。另外在最近一次与警方的冲突中,穿黑红衣衫的小子起获了一批枪支和弹药,你在美国国民警卫队里都找不到这样的武器。

当然了,我绝对不能问这种问题。欢迎委员会向我透露了神父的真面目之后,我看见我要找的人坐在路灯下等我。事实上,他的原话是这样的:同胞,我等了咱很长时间。这个咱指的是你,指的也是我。贫民窟的联络手段,比电话落后,也比电话先进。他坐在一张不锈钢酒吧高脚凳上,高脚凳真的来自一家酒吧,这儿离我进来的那个拐角只有三十英尺,他边抽烟边喝喜力,看着别人打骨牌。他怎么看都像你会走过去向他问路的那种人,哎,见没见过一个叫警长杀手的哥们儿?

——说起来,很难想象会在这儿见到一个光闪闪的酒吧高脚凳。

——或者耶稣的再次降临。还带着磁带录音机。

——经常听见这个。

——听见什么?

——没什么。

他知道我找他是想谈和约的事情。根据他的叙述,他和罗爸爸同时进了监狱,恰好就是那帮暴徒企图刺杀歌手的时间;两个通情达理的人凑巧被关在一起,结果自然是开始讲道理。没多久,双方缔结和约,歌手雅克布·米勒甚至写了一首歌赞美它(好吧,并不好听),歌手回来用另一场演唱会为和约签字画押。我想知道和约的动因究竟是什么,还想知道和约是不是已经看不见未来了。我问他昨夜军队在绿湾杀死那帮小子会有什么后果,问他一开始为什么会有这份和约。他有没有听过小灵魂?身为枪手却有个嘟喔普歌手的名字,你很难相信他真的存在,但他确实存在,警长杀手肯定听说过他。我的意思是说,他与这份和约的诞生也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不过是一种非常操蛋的重要。

——不,朋友,我没听说过那个谁来着?再说,他不是劳动党的人吗?

——据说小灵魂是民族党的打手。

——打手?

——黑手。

——黑?

——别管了。所以他不是这附近出去的?

——这附近没人叫这个名字,耶稣小子。

她描述的警长杀手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我正想问我能不能和其他人聊聊,他却抓住我,东张西望看了一圈有没有人在看我们,然后说,这份和约必须生效,年轻人。必须。他的语气几近恳求。我找他的手下问了几个蠢问题,比方说他们知不知道唱《还要,还要,还要》的歌手是色情明星,然后就离开了。

神父前几天帮我找到过更有用的人。他带我来到劳动党控制下的半个金斯敦,走进遍地屎尿的污秽小巷,会见一个在绿湾血案中侥幸逃生的男人,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王帮成员。他带我走进不到二十英尺外的一家酒吧,还没坐下就打开了话匣子。据说这个叫小灵魂的哥们儿悄悄溜进南城——那是劳动党的地盘——和王帮交上朋友,放出风声说把守绿湾一处施工场地的军队人手不足。小灵魂介绍他们认识了金斯敦某家饭店的一个玛塔哈里,她对小子们说他们很快就能拿到枪支,外加每人三百美金,然后睡了他们中的三四个人,以此敲定交易。神父跟我说了小灵魂的事情,侥幸逃生的那小子跟我讲了莎莉·Q——多么不像牙买加人的名字。可怜的小子,大概还没到十七岁,但对金斯敦小子来说,这个年纪才尝到女人的滋味已经算是晚熟了。

一月十四号,这个叫小灵魂的男人露面了,这是他的回忆,好吧,是我给了他一包万宝路、七十块钱和我都不记得装在背包里的盖瑞·拉弗蒂磁带之后想起来的。那小子说,他和两辆救护车一起出现,实话实说有点可疑;但你跟年轻枪手说什么地方有一批枪,只要跟我走就能拿到,那就像告诉毒虫说巷子里面的垃圾箱里有一包白粉,上面没写主人的名字。他还说了些什么,肯定是至关重要的情报,但我这会儿记不清了。得查笔记才知道。我们大部分人是拉斯塔教徒,明白吗?不是劳动党成员。就这么简单。我们从不掺和政治和政诡,懂吗?我们不在任何人的口袋里,因此我们为两边做事,懂吗?但那是一月,圣诞节过了,谁都知道贫民窟里每个人都一穷二白,更不妙的是王帮和金斯敦的其他帮派都彻底闹翻了。

有个新的住宅区起来了,他们招兵买马看守场地,但你必须自己带枪。我知道这事情听着就不对劲,但北边的孩子妈对男人说孩子要吃饭,南边的孩子妈说你家崽子要买校服,你就不会再去思前想后了。总而言之,这个枪手勾搭上了士兵,怎么说呢?士兵不像快枪侠麦格罗那么爱乱开枪,你明白吧?假如是警察,我会叫小灵魂去他妈的血逼,说不定还要揍他一顿。但只要不招惹士兵就不用担心他们。就像我说的,我们从不掺和政治。但怎么说呢?士兵命令我们走过去站成一排当靶子,我就,我就像昏过去一样趴下了,就在他们开火前趴下了。我爬过荆棘丛,而且我光着脚。直到逃出那帮士兵能看见的地方,钻进甘蔗田,我才敢呼吸我告诉你。他们用直升机找我们。他们没找到我真是奇迹,因为荆棘割破了我的脚,我留下一路血脚印逃到安全的地方。我很熟悉绿湾。我救了四条命,带着他们从荆棘丛钻进甘蔗田,感谢耶稣,甘蔗已经长得很高,能遮住我们不被直升机发现,而且甘蔗田一直到下城区本尼迪克特修女学校。我们的一个往另一条路跑,最后跳进大海,两个渔民把他救上船。我们生平第一次打电话给警察。换了其他时候,打死我们只会让他们很开心,但要是说他们有什么最不喜欢的事情,那就是被士兵抢走动手的机会,因为比起枪手,警察更讨厌士兵。能相信吗,同胞?来保护我们的居然是警察。

我越是灌他酒,他就越是滔滔不绝,但他说得越多,不对劲的事情也就越多。牙买加国防军对这件事并非守口如瓶。事实上我见过带队的那位军官,他看上去挺不错,虽说棱角有点毛躁。侵入绿湾国防军训练场的那群家伙全都是王帮的成员、前成员和关系人,他们朝当天上午正在打靶的几名士兵开枪。也许他们是想报复,因为我们在他们社区维持治安时手段过于严酷。也可能他们听说这儿有个保护不怎么森严的军火库,打算抢夺一些新武器。总而言之,他们大中午地像牛仔似的冲进来,无论得到什么下场都是活该。可是……可是,假如你没有枪支,假如你去就是为了抢枪,又怎么可能带着武器闯进去呢?

回到比尔·比尔森的办公室,我告诉他我遇到了一个从绿湾现场逃掉的人,他突然变得超级感兴趣,特别想知道那个人是谁。就是一个人呗,我说。你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我说,过了一阵子,他们看起来都一个样。充满偏见的屁话,对,我知道,但牙买加人打心底里相信每一个白人都有点种族主义,因此这么说也足够可信,说得他无言以对。总而言之,他给我看了一些照片,他说照片是某个人塞进他信箱的。某个人?我险些说现在轮到你闪烁其词了,但我忍住了。我看着五具四仰八叉倒在沙地上的尸体。一张照片里有两具,另一张里也有两具,还有一张里有全部五具,但所有照片里都没有士兵,只有俯视尸体的士兵的影子。只有一名死者穿着鞋。血不多,估计是全都渗进沙地了,谁知道呢?这不是我在牙买加第一次见到尸体。

——哎,比尔,到底是怎么回事?国防军知道你有这批照片吗?

——现在肯定知道了。搞不好本来就是他们放出来的。

——咦,是吗?配什么报道呢?

——你有什么报道?

——什么?不,兄弟,你先说。肯定有什么官方声明吧,我是说,事情过去都快一年了。

——声明?军队从不发表声明。但你的少校朋友——

——哥们儿,他不是我的朋友。

——这话还是留给某位枪手吧。总而言之,少校没有发布官方声明,但他说有一群歹徒企图攻击在绿湾射击场打靶的一支国防军小分队。枪手多半认为既然那地方叫射击场,那就肯定有枪。

——谁说他们是枪手了?

——袭击者全部来自西金斯敦。

——这话是他说的还是你说的?

——哈哈。你真是不容易打发,小子。总而言之,他说他们大中午地冲进来,以为自己是一群牛仔。国防军别无选择,只能还击。

——还击的前提是不是要受到袭击?

——什么意思?

——没什么,哥们儿。你继续说。那群小子大中午地发动袭击,对吧?他说中午?

——嗯哼。

——唔,可是……

我不明白。我的意思是说,你看,整件烂事就铺在我眼前,活像个浑身肥肉的脱衣舞娘。也许他真有那么愚蠢,或者在玩牙买加人眼不见为净的把戏,牙买加人只要发现自己陷在政诡中央就会这样。少校声称匪徒大中午袭击士兵,士兵只好还击。但我看着那些照片,看着照片里的黑影,每一个黑影都拖得很长。大中午可不会有那么长的影子。这件烂事发生在早晨,就算你是个半聋半哑半痴呆的老糊涂也看得出。但我盯着照片看的时间太久了。他注意到我看得太久了,不打算忘记我把我的问题掰成了两半。要是牙买加人终于发现你属于那种脑筋转得快的白小子,就会用一种特殊的眼神看你。他们会一直用那种眼神盯着你,因为这时候他们正在琢磨,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动脑筋的,还有他们说的是不是太多了。牙买加人自豪于他们从不放松警惕和从不乱说话的天赋。他们从不泄露任何心思,哪怕很想将你当场干掉,连一秒钟都等不及了。

好吧,不知道爱莎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也许因为我在床上。也许因为我躺在床上,而一个陌生男人他妈的坐在床边上。真希望我还在睡梦中。兄弟,你就不能偷点东西,然后他妈的滚蛋?你他妈是谁,难道是偷东西偷到一半坐下歇口气?唉,天哪,别,千万别,求求你,千万别往后坐,天哪,他要坐在我的……他坐在我的脚上了。狗娘养的把他瘦骨嶙峋的屁股放在我的脚上了。他在转身,我操。此刻还很暗。灯光是泛红的黑暗,非要挤进我的眼皮里。慢慢睁眼……不,他妈的白痴。我难道想看见他一枪打死我吗?他在我一句话当中打个他妈的窟窿倒是不错。也许我该带着个什么机灵念头赴死。这会儿我是不是该想到天堂之类的狗屁了?我的路德宗老妈会为我感到自豪的。他是不是认为我在睡觉?第二个枕头在哪儿?他会不会用枕头捂住我的脑袋然后开枪?我真是胆小鬼,真是胆小鬼,真是他妈的胆小鬼。该死。睁开啊,狗娘养的眼睛。他没有看我。他依然盯着地面。妈的,该死,狗娘养的,他到底在看什么?地毯上的污渍像耶稣?我以为只有天花板上才有这种鬼东西。在我之前住这房间的肮脏杂种的精斑?希望他们好好清洗过被单。但半途树路上的旅馆谁能说得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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