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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我的平生性格中,就有"见羊现凶手相"的封建统治阶级所具有的冷酷无情、残忍凶暴的一面;同时又有一种害怕因果报应的极其浓厚的迷信思想,在我的内心深处潜存着。所以在定好这些杜渐防微的种种条款后,除了强逼他们逐条遵守切实奉行,还在后面附加了一项预先准备好的誓词,叫他们对天明誓。誓词如下:
"如果我违背了上述规则,甘心承受'天罚',定让我遭'天打五雷轰'的恶报!"
这就是我在前半生中,曾费尽心机制造出来的"规章"----约束限制使用人的"自制家规"。
到了伪满以后,我的这种残忍暴虐行为,就越发有了发展,最终达到杀人魔鬼的地步!
我在那时惯用的惩罚手段是:
除了自己亲自动手打人,还有命人用竹板责打手心,打耳光和用板子打屁股等的事情。此外甚至还用了惨无人道的狠毒办法,用来对待穷苦无告的孤儿。例如"灌凉水""跪铁链""过电""站木笼"之类,都是我在伪宫中,制定出来并经常实施的血腥罪恶勾当。
我在伪宫中,真是连一个苍蝇都不敢打杀,一个蚂蚁也都不愿踩死,并且还经常地吃斋,日日夜夜地诵经念佛,可是对自己手下的用人,则是忍心害理地制出一个号恸呻吟日夜不绝的人间地狱来。我的前半生可以说是完全在祖国同胞的流血流泪的惨痛岁月中度过的,完全靠吃人肉、喝人血和敲骨吸髓的罪恶养肥了我自己。我不但是虐待了伪宫中的用人和投靠于我的宗族子侄,并且还帮助日寇祸害了全东北的人民,甚至还把种种的残酷灾害扩大到祖国全体人民的身上。我真觉得没有什么话可说,除了低头认罪,任凭处置,我实在无话可说,实在没有抬起头来的勇气!
至于我曾怎样灭绝人性地用酷刑峻法来对待那些受害者的具体例子,因为那些事例,多到不可胜计的地步,我只举出其中几个最突出的罪恶例子来做证明。
在北京、天津和东北,都曾有过这样的例子。
因为当时的"使用人"坐了一下我所坐的"宝座",经人告发后,我便大怒,重重责打了他们。理由是:"皇帝坐的地方,别人坐了,那还了得。"这是"自我神圣化"的一种表现,也是封建专制毒素到了顶点的一项事实证明。
在长春时,我的一个小侄子,因为他看到我治痔疮的坐药,便无意中说出这像个枪弹的一句孩子话来,不料我听了正中了我的迷信忌讳("这不是意味着我吃枪弹么"的一种迷信忌讳),便勃然大怒,不过我并未直接下令惩罚,却阴险地示意这些在伪宫中的子侄,教他们自动地去惩罚这个无父的孩子,于是这个可怜的孩子,就在我不出头的嗾使下,挨了一大顿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