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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我的平生性格中,就有"见羊现凶手相"的封建统治阶级所具有的冷酷无情、残忍凶暴的一面;同时又有一种害怕因果报应的极其浓厚的迷信思想,在我的内心深处潜存着。所以在定好这些杜渐防微的种种条款后,除了强逼他们逐条遵守切实奉行,还在后面附加了一项预先准备好的誓词,叫他们对天明誓。誓词如下:
在这种对我极其不利的当时环境下,即使我有时还不免向太监发一些脾气,但已不敢过分地来发火,因为他们有"泄火""出火"的有力应付手段。所以在那个时候,太监对我,不但有时会有恃无恐地来做反唇相讥,甚至有时他们的火比我的火还要大些,所以结果差不多都是在他们的大吵大闹下,以我的让步而告终。
"如果我违背了上述规则,甘心承受'天罚',定让我遭'天打五雷轰'的恶报!"
他们把这种每试必灵的治疗方法,叫作给我"败一败火"或是"出一出火"。
这就是我在前半生中,曾费尽心机制造出来的"规章"----约束限制使用人的"自制家规"。
在我小的时候,固然也有时向太监等发一发脾气,不过是,他们并不怕我。相反地,每当我过分地大动肝火时,在我身边的总管太监张谦和必定会拿出保姆而兼"医生"的态度来,满有信心地宣布道:"万岁爷心经里有火(就是说心中急躁是由于有了'肝火')了!"于是,就在他一声令下,开始用一种极其巧妙的方法来给我"泄火"。方法倒也很简单,只要他们把这个有了"肝火"的孩子,请到一间空屋子内,然后从外面把门一关,就可以达到"泄火"的治疗目的。当然,一个孩子被人给关到一个空屋中,欲出不能,呼吁无效时,是会急得如热锅上蚂蚁一般要大叫大闹的了。但是,目的是要给我医治"肝火",所以任凭我怎样周章狼狈地用手来捶门,怎样暴跳如雷地用脚来踢门,怎样喊破喉咙地大声来叫门,门外的那些"医生"是一概置之不理的。结果是非把我逗哭了不可。不过是,光是流出了眼泪,发出了哭声,还是无效,非得等我号啕大恸得达到了"医学上"的许可水平程度,他们才会开门把我"赦免"。这时我当然是会老实了,当然是不敢再轻易发脾气了。
到了伪满以后,我的这种残忍暴虐行为,就越发有了发展,最终达到杀人魔鬼的地步!
不过是,把我由一个普通的人,变成为一个灭绝人性的恶魔,在这一段过程之中,是充分可以看出自有其一种逐渐发展变化的步步程序的。因此,我还是先从我幼时说起。
我在那时惯用的惩罚手段是:
<h3>六、我的残忍性格</h3>
我从幼时起,一直就在那封建专制制度淫威起着绝对作用的宫廷中,看惯了折磨人、打人、骂人的人吃人的情形。所以,我也就觉得"峻法严刑"不独是"治国服众"的妙诀,就是在"齐家"之中,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件法宝。于是乎我就逐渐变成为一个富有残忍性的吃人魔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