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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那些所谓的规章,都是由于我的猜疑心重和神经过敏,才一条一项积累而成。但那些由于自己的灵机一动而随时制定出来的东西,也是会有增无减,并且它们的周密程度和苛刻程度也自然是会随着疑心暗鬼的程度发展而随之向前发展的。现在把那些条款的内容总括起来,择要记录如下:
像是这种虐待用人的残酷作风,不但是到了天津还是如此,就连到了东北以后,也是依然如故,并且是有加无已,越来越凶。
1.不准彼此随便说话,以防结党营私。
这时,我便对屈服在我残暴势力下的所谓童仆之类,更变本加厉地制定出一些把人压得喘不出气的规章条款来,打算拿这些严酷的"家规"来防止他们的违抗,而供自己任意奴役。
2.不准互相包庇袒护。
从先有这样一句古代谚语,说是"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就是在这种反动罪恶日常环境中,我的封建统治阶级所具有的反动思想意识,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发展起来。人吃人的残忍性格也就在这种发展再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到了灭绝人性的地步。
3.不准舞弊赚钱。
我的那种绝对身份等级思想,我那唯我独尊、不管他人死活的绝对自私自利的反动本质,都是由这种"毁人炉"式的封建专制制度,给逐渐培植涵育起来的。
4.当同事犯有过误时须立即报告。
于是,我就经常吹毛求疵地动手去打他们,后来又找到了可以利用打手----敬事房太监的窍门:只要我上下嘴唇一动,我要打哪个对象,他就得乖乖地趴在地上挨板子。我就是在这种新的有利情势下,越发具备了封建专制者的"品质才能",而拿打人、骂人当作一种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情了。
5.上级对下级犯错误的人,须在发现之后立即加以责打。如果放任其过,罪加一等。
不过是,当我的年岁一天天大了起来,我的两臂也逐渐有了一些力气之后,我便不再那样地惧怕太监了。即使在那时他们还敢和我做大声的争吵,但是他们却不敢对我挥动拳头,可是我的拳头却可以无须客气地打到他们的身上。这种新发生的情势好转,不用说对我是有利的了。就是在这种新局面下,我才把"主客地位"掉转过来,于是他们都逐渐地怕了我,而我则是相对地脾气越来越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