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耐克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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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有北卡球员进入职业篮坛,迪恩·史密斯总会监管整个操作。北卡球员选定的经纪人,只会是迪恩·史密斯认可的经纪人,这样迪恩·史密斯才可以确保他的孩子们不被唯利是图的骗子公司压榨。
那个时期,有两位经纪人跟北卡走得很近,一个叫唐纳德·戴尔(Donald Dell),另一个叫弗兰克·克雷格希尔(Frank Craighill),他俩是合伙人。戴尔曾是一个网球明星,退役之后当起了经纪人,给其他一些网球运动员做代理。克雷格希尔则是一个做财务的,曾在北卡上学,而且是北卡莫尔黑德奖学金的获得者,这点非常讨迪恩·史密斯喜欢。迪恩·史密斯跟两人的关系都很好,而且他俩开的公司曾为北卡球员汤姆·拉加德(Tom LaGarde)谈下过非常不错的合同,深得迪恩·史密斯信任。因此,菲尔·福特、达德利·布拉德利(Dudley Bradley)、迈克·奥科伦、詹姆斯·沃西等北卡球员,也相继成为戴尔和克雷格希尔的客户。
迪恩·史密斯决定让乔丹加入NBA时,大卫·法尔克(David Falk)还只是戴尔的一个初级合伙人。那年,戴尔和克雷格希尔的公司解散,法尔克留在戴尔这边,克雷格希尔则跟另一名合伙人开了家新公司,两边成了竞争关系。他们这一对立,倒让迪恩·史密斯为难了。最终,迪恩·史密斯让戴尔和法尔克代理了乔丹,同时把萨姆·帕金斯给了克雷格希尔。
戴尔他们公司当时的操作模式,是由戴尔来谈球员的第一笔合同,然后再由法尔克跟进,打理球员后面的所有生意,包括球鞋代言合同。戴尔个人的重心全在网球方面,网球是他的挚爱,篮球只是边缘爱好。相比之下,法尔克才是篮球内行----到1984年乔丹要成为职业球员时,他那些打NBA的北卡学长们,嘴边挂着的总是大卫·法尔克的名字,而非唐纳德·戴尔,因为法尔克才是那个每天帮他们打理生意的人。法尔克后来说:"迪恩·史密斯还是把我当小孩,把戴尔当大人。但他的球员们,却开始把我当大人,真正跟他们打交道的人。"
因此,从一开始,乔丹实质上的经纪人就是大卫·法尔克。乔丹后来总说,他当初之所以选择法尔克,是因为法尔克跟他老爸詹姆斯·乔丹留着一样的"发型"。其实,基本就是光头。
法尔克后来树敌甚多。一个优秀的经纪人,并不需要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他要做的是打理好客户的生意,在这个过程中,如有必要,该树敌就树敌。篮球圈内有许多人私底下都讨厌法尔克,甚至鄙视法尔克,乔丹知道,却一点都不苦恼。有一次,乔丹把法尔克比作一位NBA球员:"他非常像里克·马洪(Rick Mahorn)----没人喜欢他,除非他跟你一个队。"乔治城大学的约翰·汤普森教练,既是法尔克的客户,又是法尔克的朋友,他就说:如果你想找条狗看家,你不会找只贵宾犬。
NBA的许多老板和总经理都非常不喜欢法尔克,却还要极力掩饰这种不喜欢,尽可能迁就他包容他。有位总经理觉得,跟法尔克谈判,就像在跟一只八爪章鱼搏斗,他有太多动作你要应付,同时他还有快速复原的能力,"他会威胁,会许诺,会咆哮。如果你不按照他的想法去做,那就完蛋了,你跟他再也没法合作,你的球队再也赢不下比赛,你会因为自己没有深谋远虑而被炒鱿鱼。而如果你顺从他的意思,那你可能会是最有希望得到下一个迈克尔·乔丹的人"。
后来那么多年,乔丹跟法尔克合作得非常好,两人相得益彰。法尔克帮助乔丹成为了美国最成功、最富有的运动偶像,乔丹则让法尔克变成了最受信赖、最有势力的体育经纪人。法尔克借乔丹之力,推动了篮球运动员的商业革命。在他为乔丹谈下第一笔大合同之前,运动品牌寻找代言人,更偏爱个人项目,更喜欢网球运动员----亚瑟·阿什(Arthur Ashe)、吉米·康纳斯(Jimmy Connors)、约翰·麦肯罗(John McEnroe)能挣几百万美元,篮球运动员却只能挣很少的一点。乔丹的合同改变了这一切。篮球运动员,集体项目的运动员,同样可以成为超级明星,同样应该挣大钱。
当然,乔丹和法尔克赶上了好时候。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职业体育文化正在发生变革,越来越多的钱涌向篮球场,"魔术师"约翰逊和拉里·伯德(Larry Bird)作为先行者,已经为乔丹开辟了道路,播下了种子,乔丹和法尔克的收获算是大势所趋。不过,"魔术师"约翰逊就没有挣到乔丹那么多钱,他后来更换了经纪人,多少与此有关。
乔丹1984年投身职业篮球圈的时候,主宰球鞋市场的大品牌是匡威和阿迪达斯,耐克还是相对较小的公司。80年代初,整个篮球界据说只有"天勾"卡里姆·阿布杜尔----贾巴尔(Kareem Abdul-Jabbar)的球鞋代言费达到六位数,10万美元,伯德和"魔术师"最初都只有7万美元。
球鞋代言费在那个年代成倍上涨。耐克1977年签下刚成为NBA探花秀的马奎斯·约翰逊(Marques Johnson),只花了6000美元。一年之后,菲尔·福特进入NBA,拿到了1.2万美元。1981年,马克·阿奎尔(Mark Aguirre)成为状元秀,得到一份6.5万美元的合同。又过了一年,詹姆斯·沃西进入联盟,由戴尔(法尔克)代理,跟新百伦签下一份8年长约,总价值120万美元,平均一年15万美元。法尔克认为,沃西这笔,是个重大突破。
法尔克后来总说,乔丹进NBA时,篮球运动员的商业代言就像哥伦布出现之前的世界,很多人还以为地球是平的。当时,棒球依然是全美群众基础最好的运动,橄榄球最刺激、人气最旺,可大多数团队项目的运动员,能拿到的代言费十分有限,黑人运动员更是微乎其微。法尔克认为,是时候在体育代言方面跨越种族与肤色的界线了。涉足网球的经历还让法尔克懂得,运动能力只是运动员整体形象的一部分,有些运动员拥有超出运动能力的人格魅力,这会让他们成为更吸引人的运动偶像,拥有更大的商业价值。法尔克感觉,乔丹和其他团队项目的运动员很不一样,他有魅力,有魔力,有一种特殊的优雅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