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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离我们这儿只有几条街,所以我们想步行前去。这样一来,我们就路过了那家本要与赛吉碰头的酒馆。我搂着妻子的腰,她的手则搭在我的夹克下方。酒馆门口上方挂着店家卖的桶装啤酒的广告牌,闪着温暖的红白色灯光。“我们来得太早了,”我说,“或者说得好听一点,如果我们现在就去餐厅的话,那我们就太过准时了。”
我妻子,哦,或许我不该这样称呼她。她叫克莱尔。她的父母给她起名叫玛丽·克莱尔。但是不知何时起,克莱尔不想再叫一个听上去与女性杂志无异的名字,所以有时候我故意叫她“玛丽”来作弄她。但是我很少称她“我妻子”,只是偶尔,在一些正式的场合,比如在这样的句子中:“我妻子这会儿正巧不在电话旁。”“我妻子十分确定她订了一间海景房。”
像今天这样的夜晚,我和克莱尔都会尽情地享受我们的二人时光。就像现在这样,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未确定,就连晚餐之约也只是一个误会,而我们就这样简简单单地两个人走在街上。如果让我定义幸福,那一定是:幸福本身就已足够,无须任何见证。“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的开篇第一句这样写道。我最多可以再补充一句:不幸的家庭——尤其是那些不幸的夫妇——永远不可能独自应付不幸。他们需要的就是见证,人越多越好。不幸的人总是求援于社会,因为他们无法忍受沉寂——尤其是那种当他们独自一人时就会涌来的令人讨厌的沉寂。
在酒馆里,当啤酒被呈上时,我与克莱尔含笑相视,彼此都明白,接下来,我们即将在罗曼夫妇的社交圈中度过这个夜晚。因此,这一刻可能是今晚最美的一刻,之后只会越来越糟。
我其实没有兴趣在那家餐厅用餐,甚至根本都不想外出。接下来的约会对我而言简直就是折磨,而这个夜晚就是炼狱。一切的不幸,从早上站在镜子前就开始了:我该穿什么?该不该剃须呢?对于这样的一个夜晚,一切早已确定:一条带窟窿与污渍的牛仔裤和一件熨得笔挺的衬衣。如果你一天不剃须,那是你太懒;如果两天不剃,就不免会碰上这样的问题——这胡须是不是已经成为新形象的一部分了;如果是三天甚至更多天都不剃,那么人们便会认为你离彻底不修边幅、自暴自弃只有咫尺之遥了:“你一切都还好吗?是病了还是另有原因?”无论剃与不剃,你都会觉得不自在。剃须已然成为一种声明。如果有人某一天费心地去打理自己的胡须,那么那个夜晚对他一定相当重要——人们的这种想法完全可以被清楚地透视。也就是说,谁勤于剃须,谁在开场就已抢占先机。
此外,克莱尔的存在也提醒着我,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夜晚。克莱尔比我聪明。我这样说,并不是假心假意地在发表什么女权主义宣言,或是想通过阿谀奉承来讨女性的欢心;我更不会贸然断言女人“普遍”比男人更聪明,或是更敏感、直觉更敏锐,又或者她们更加脚踏实地,以及诸如此类的废话。这些话,放在日光下仔细观察观察,便不难发现,它们的传播者其实更多的是那些所谓的纤细敏感的男人,而非女人。
克莱尔确实比我聪明。我诚恳地坦白,我是花了不少时间才肯承认这一点的。在我们刚开始相处的几年里,我就发现她绝对是聪明的,当然是通常程度上的聪明;说到底,就是完全符合我对一个女性的聪明程度的期待。话说回来,如果是个愚蠢的女人,我怎么可能跟她维持超过一个月?无论如何,克莱尔的聪明程度足以让我和她维持至少一个月。而现在,过了近二十年,我们仍然在一起。
总之,克莱尔是比我聪明,这一点显见于以下例子:一天晚上,也是像今天这样的晚上,她一直问我的意见,到底该戴哪副耳环,到底该不该把头发束高。耳环之于女人大抵如同剃须之于男人:耳环越大,意味着这个夜晚越重要、越盛大。克莱尔有迎合各种时刻的耳环。有人可能会说,在挑选衣服时是否犹豫不决,并不能直接证明一个人聪明与否。但对此,我有不同看法:恰恰只有愚蠢的女人才会认为,这件事情她完全可以自己搞定。她会想,这种事男人懂什么?然后就会做出错误的决定。